10+ 个机构
  •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高淳区 淳溪街道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成立,鉴定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拥有共聚焦显微拉曼光谱仪、文痕检仪、神经电检诊仪、生物显微镜系统、金相显微镜系统、比较显微镜、体式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全套病理设备等各类中大型仪器30余台;全所现有工作人员四十四人,其中司法鉴定人二十九人,副高以上职称的鉴定人十八人,还聘请了包括医学临床各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等近七十人的外部专家团队。历年来出具的鉴定意见被法院、仲裁等机关广泛采纳,其中多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各级媒体广泛报道,获得良好社会影响和评价。 2009年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先后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并相继获得《CNAS检查机构认可证书》和《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成为江苏省首家全项通过CNAS认可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自2008年以来,金陵所在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满意通过率达96%;在全国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中连续获奖,其中“鼎永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宋慈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
      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
    • CNAS
      CNAS
    • CNAS英文版
      CNAS英文版
    • cma
      cma
  • 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该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后,2006年依法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面向社会服务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2009年3月4日,苏州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在该所正式挂牌。2010年上半年该所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是苏州市第一家通过资质认定的“三大类”鉴定机构。 该所拥有办公面积720多平米,建有法医鉴定室、文检实验室、痕迹实验室、视听觉电生理检测室、测谎室、化学分析室。具有眼底镜、检眼镜箱、裂隙灯、视觉/听觉诱发电位仪、GSB-4A智能型光电光谱比对分析仪OLYMPUS SZX-7型高倍体视显微镜、XSP-15A型高倍生物显微镜、XTD-06多功能体视显微镜、FEM-IV静电压痕仪、瑞士卡玛公司生产的薄层色谱扫描仪、拉曼光谱仪等检查、检验设备。年受理省内外各地案件达4000余件。该所现有正式员工33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40%,是一只老青帮带、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的团队。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交通事故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扬中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9月11日,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男子性功能评估、视觉功能评估、听觉功能评估)工作,现有司法鉴定人6人,均具有高级职称。本所以“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为宗旨,2011年7月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证并获得证书,2014年7月、2017年6月顺利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证复评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阜宁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阜宁县
    该所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苏司许决字【2007】129号)核准登记,经阜宁县人民医院授权成立的法医类鉴定机构。2007年8月28日揭牌成立。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7019。 该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鉴定专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隶属于阜宁县人民医院,经母体单位授权,独立对外开展鉴定业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现有工作人员12人,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资格法医临床鉴定人员10名。该所的母体医院创建于194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司法鉴定所管理体系完善,获得省级资质认定证书,为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技术和财力的保障,有能力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法医临床
  • 泰州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5年12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于2006年年初正式面向社会提供法医临床鉴定服务,包括一般活体、视觉、听觉功能鉴定。本所现有人员8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2人。2010年8月顺利通过江苏省资质认定,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2013年、2016年通过复评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清江浦区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后于2007年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正式成立的非独立法人司法鉴定机构,同年挂牌面向社会服务。2011年司法鉴定所成为皖南医学院法医系实习基地。2008年----2017年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开展的能力验证活动(损伤程度及伤残程度鉴定)连续十年均获得满意通过(2011年及2015年伤残程度鉴定、2016年损伤程度鉴定为现场测评)。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 孙步明 同志先后被江苏省司法厅(2010年)及淮安市司法局(2012年)分别授予全省司法鉴定先进个人及淮安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2012年我所顺利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并获得全省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我所获得2011—2013年度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淮安市二院司法鉴定所现有执业人员13名,均为高级职称。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包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轻微伤、轻伤、重伤)、伤残程度鉴定(1-10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视觉功能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微量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物鉴定,文书物证鉴定,其他鉴定,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软件知识产权纠纷相似性鉴定,商业秘密类司法鉴定,专利类司法鉴定,技术合同类司法鉴定,商标类司法鉴定,著作权司法鉴定,会计审计,会计审计(证券),税务审计,特种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其他类设备,化工类,轻工类,建材类,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电子类,食品类,工程设计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工艺美术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于2007年1月9日正式挂牌执业,现有5名司法鉴定人,主要从事伤情鉴定、各类损害伤残程度鉴定、听觉功能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活体年龄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法医临床鉴定。2011年顺利通过司法鉴定资质认证认可现场评审并取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证书。2013年通过宿迁市技术监督局监督评审。2014年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复评审(证书:2014100349S)。2017年7月9日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再复审(证书:171007040391).连续多年执业范围内的能力验证均满意通过。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宿迁东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宿迁市
    本所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于2015年3月成立。该所始终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秉承努力发展司法鉴定事业,通过开展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依法独立进行各项司法活动。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扬州市 江都区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08月11日,注册地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东方红路9号。经营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 )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苏司许决字【2016】135号),经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授权成立的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具有不参与诉讼的公正地位,成立于2006年11月,接受江苏省司法厅、泰州市司法局管理。司法鉴定所许可证号为“321206004”。本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鉴定专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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