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苏司许决字【2016】135号),经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授权成立的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具有不参与诉讼的公正地位,成立于2006年11月,接受江苏省司法厅、泰州市司法局管理。司法鉴定所许可证号为“321206004”。本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鉴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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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 江苏省兴化市昭阳路119号
服务预约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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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详情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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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8
机构简介
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苏司许决字【2016】135号),经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授权成立的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具有不参与诉讼的公正地位,成立于2006年11月,接受江苏省司法厅、泰州市司法局管理。司法鉴定所许可证号为“321206004”。本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鉴定专业。业务范围包括: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伤病关系认定;三期的评定;视觉功能鉴定等。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法医临床学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定和制定。本机构隶属于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经母体单位授权,独立开展司法鉴定业务,具有独立的审计账户,固定的工作场所,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暂行)》配备仪器设备,且全部检验合格。鉴定所现有工作人员8名,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资格人员6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名。鉴定所自成立以来,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积极为诉讼和社会服务,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鉴定质量,有力的促进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为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大量有益的工作,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赏,为司法公正工作提供了大量的医学鉴定依据,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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