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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个机构
  • 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南京市 玄武区
    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受南京市司法局直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国家认证认可和国家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的权威鉴定机构,主要从事文书、痕迹、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各类亲子鉴定、个体识别)、法医毒化(包括酒精测试)、微量物证、心理测试、电子数据等司法鉴定实践及理论研究工作。中心拥有现代化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高技术职称和高学历人才优势明显。多年来,中心一直秉承“公正科学、及时准确、以法律己、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持续不断地为诉讼、仲裁等领域的当事人提供全面的专业问题解决方案。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微量鉴定,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无锡江南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无锡市 滨湖区
    无锡江南司法鉴定所有国内顶尖级的鉴定专家和我国或省内外知名、资深的鉴定专家,鉴定业务涵盖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文件技术鉴定)。本所的仪器设备配备强大、齐全。“打印文件机源识别智能系统”仪器设备具有国内独创和国际领先水平。“印文辅助比对系统”、“反射成像技术”等仪器设备均具有先进性。 江南所坚持“科学、客观、公正、诚信”原则,遵循科学原理、科学方法和技术规范,以智慧还原真实,以技术赢得公信,为您提供优质的文书鉴定服务。
    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高淳区 淳溪街道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成立,鉴定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拥有共聚焦显微拉曼光谱仪、文痕检仪、神经电检诊仪、生物显微镜系统、金相显微镜系统、比较显微镜、体式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全套病理设备等各类中大型仪器30余台;全所现有工作人员四十四人,其中司法鉴定人二十九人,副高以上职称的鉴定人十八人,还聘请了包括医学临床各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等近七十人的外部专家团队。历年来出具的鉴定意见被法院、仲裁等机关广泛采纳,其中多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各级媒体广泛报道,获得良好社会影响和评价。 2009年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先后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并相继获得《CNAS检查机构认可证书》和《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成为江苏省首家全项通过CNAS认可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自2008年以来,金陵所在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满意通过率达96%;在全国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中连续获奖,其中“鼎永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宋慈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
      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
    • CNAS
      CNAS
    • CNAS英文版
      CNAS英文版
    • cma
      cma
  •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张家港市 杨舍镇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1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司法部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示,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张家港市设立的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主要受理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鉴定所现有工作人员15名,其中: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10名,法医毒物鉴定人员3名,行政助理2名。鉴定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验)。 本所拥有较为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2017年8月,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严格审查、考核,本所顺利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复评审,实现了鉴定机构的标准化管理。2016-2017年,本所又连续两年高标准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组织的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视觉功能评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血液乙醇含量测定等五个鉴定项目的能力验证。 鉴定所成立以来始终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客观、公正的服务准则,已受理司法鉴定委托1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该所依托医科大学的雄厚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于2002年6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公示,其前身是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开始从事法医鉴定工作。2005年3月在原有“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基础上挂牌增设“江苏省妇女伤情鉴定中心”,2013年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获得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第二届“宋慈杯”优秀奖2;019年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该所现有专业司法鉴定人22名,其中法医病理类鉴定人14名、法医临床类鉴定人15名、法医物证类鉴定人6名,具有高级职称11名,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54.5%;下设法医生物学实验室、解剖室、法医病理实验室、法医临床实验室(电生理检测等)、法医毒物实验室五个实验室,拥有专业检查、检测仪器(3130型全自动遗传分析仪、图像分析系统、视听觉电生理系统等、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总资产达800余万元。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
  • 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该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后,2006年依法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面向社会服务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2009年3月4日,苏州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在该所正式挂牌。2010年上半年该所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是苏州市第一家通过资质认定的“三大类”鉴定机构。 该所拥有办公面积720多平米,建有法医鉴定室、文检实验室、痕迹实验室、视听觉电生理检测室、测谎室、化学分析室。具有眼底镜、检眼镜箱、裂隙灯、视觉/听觉诱发电位仪、GSB-4A智能型光电光谱比对分析仪OLYMPUS SZX-7型高倍体视显微镜、XSP-15A型高倍生物显微镜、XTD-06多功能体视显微镜、FEM-IV静电压痕仪、瑞士卡玛公司生产的薄层色谱扫描仪、拉曼光谱仪等检查、检验设备。年受理省内外各地案件达4000余件。该所现有正式员工33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40%,是一只老青帮带、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的团队。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交通事故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该所成立于2007年2月13日,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证号320207006),独立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独立对外行文,独立的银行账户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司法鉴定能力的机构。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
  • 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该所司法精神病鉴定工作始于1953年,为国内之先,1980年在全国率先正式建立了司法精神病科,业务能力范围主要是对刑事罪犯、受害人或民事行为当事人的精神状态作出评价,并确定其实施危害行为时的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等、民事行为能力和精神损伤鉴定。鉴定活动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
    法医精神病
  • 该中心是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后首家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司法鉴定中心。该中心主要依托南京师范大学与司法鉴定技术相关的各研究机构和实验室开展鉴定活动和鉴定技术的探索。现拥有21名司法厅批准的鉴定人员,其中拥有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18人,中级职称3人。中心拥有价值共计八百余万元的固定资产。
    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该所母体单位始建于1946年,2005年成为苏州大学附属常州肿瘤医院和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其综合医疗基础较强,专科特色突出,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医学装备先进配套。 2015年9月成立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并领取《司法鉴定许可证》。 该所具有先进的管理经验和雄厚的技术力量,业务范围涉及到公安、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 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和公民个人,为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提供了科学、客观、独立、 公正的司法鉴定结论。现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执业司法鉴定人5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4人,同时成立了专家小组,以便及时解决司法鉴定中的难题,确保了我所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法医临床
  • 苏州市广济医院创建于1923年,1957年医院即成立精神病鉴定小组,有专职工作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上世纪70年代开始担任江苏省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的鉴定工作,解决全省的重大疑难案例鉴定,并参与全国重大疑难案例的鉴定工作。我们的鉴定工作受到全省乃至全国司法机关的好评和信任,并在国内享有较高的声誉。 2006年1月1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注册,成立苏州市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成为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本鉴定所承担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精神损伤与精神伤残、精神疾病及其因果关系、劳动能力等各类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任务;2013年5月《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后,经省司法厅批准我所新增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鉴定业务;鉴定所财务由苏州市广济医院统筹管理,具有独立账目;鉴定所所长由院长担任并授权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鉴定所的各项工作。
    法医精神病
  •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宿迁市 宿豫区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机构坐落于宿迁市软件园内(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软件园保险小镇B29幢),拥有1500多平方米的办公和实验场所。 机构内拥有由归国博士、国内著名司法鉴定专家、法医学和遗传学科研项目带头人组成的权威专家团队,遵循完整的鉴定章程、规范的鉴定流程。在权威专家团队和高精技术设备的支撑下,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作为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益,并为公、检、法、司各界所认可。 目前,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病理、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并在积极进取,专注科研,努力开拓更多鉴定项目。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证明机构,独立于争议各方;在规模上走集约化道路,发挥高度专业化和职业化优势,创造规模效益;在定位上坚持提供公共产品,既保证公权力运行,又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在技术上保持高端和创新,无论在鉴定方法还是在鉴定设备上,都走在业界前列。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将以诚实信用的态度,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努力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委托人的监督。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位于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实验室面积150平方米,本所符合《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的条件于2006年8月24日准予登记,由江苏省司法厅颁证。 目前业务范围: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该所获得由江苏省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全所有13名工作人员,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 该所2011年-2013年度本所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2014年-2015年获得“南通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获得全国第二届《鼎永杯优秀鉴定文书》三等奖。 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于2005年11月25日经江苏省司法厅许可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724469964931F,有效期5年,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类(一般活体),该所分别于2010年及2015年二次延续申请获批,分别于2010年、2013年及2016年三次资质认定均现场通过。目前行政许可在有效期内。 该所现有司法鉴定人6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6名,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 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阜宁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阜宁县
    该所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苏司许决字【2007】129号)核准登记,经阜宁县人民医院授权成立的法医类鉴定机构。2007年8月28日揭牌成立。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7019。 该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鉴定专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隶属于阜宁县人民医院,经母体单位授权,独立对外开展鉴定业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现有工作人员12人,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资格法医临床鉴定人员10名。该所的母体医院创建于194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司法鉴定所管理体系完善,获得省级资质认定证书,为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技术和财力的保障,有能力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法医临床
  • 扬中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9月11日,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男子性功能评估、视觉功能评估、听觉功能评估)工作,现有司法鉴定人6人,均具有高级职称。本所以“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为宗旨,2011年7月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证并获得证书,2014年7月、2017年6月顺利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证复评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清江浦区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后于2007年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正式成立的非独立法人司法鉴定机构,同年挂牌面向社会服务。2011年司法鉴定所成为皖南医学院法医系实习基地。2008年----2017年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开展的能力验证活动(损伤程度及伤残程度鉴定)连续十年均获得满意通过(2011年及2015年伤残程度鉴定、2016年损伤程度鉴定为现场测评)。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 孙步明 同志先后被江苏省司法厅(2010年)及淮安市司法局(2012年)分别授予全省司法鉴定先进个人及淮安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2012年我所顺利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并获得全省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我所获得2011—2013年度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淮安市二院司法鉴定所现有执业人员13名,均为高级职称。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包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轻微伤、轻伤、重伤)、伤残程度鉴定(1-10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视觉功能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微量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物鉴定,文书物证鉴定,其他鉴定,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软件知识产权纠纷相似性鉴定,商业秘密类司法鉴定,专利类司法鉴定,技术合同类司法鉴定,商标类司法鉴定,著作权司法鉴定,会计审计,会计审计(证券),税务审计,特种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其他类设备,化工类,轻工类,建材类,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电子类,食品类,工程设计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工艺美术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徐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徐州市
    该所于2001年6月由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面向社会开展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鉴定。现有在册人员17人,鉴定辅助人员10余人。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
  • 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建湖县
    该所成立于2007年7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建湖县人民医院授权,拥有与申请的司法鉴定资质认定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场地、设备,是能够独立行文、独立开展鉴定业务的第三方公正性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7018。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鉴定专业。主要承担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委托的法医临床鉴定。 该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1名,其中高级职称8名,中级职称2名。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资格法医临床鉴定人员4名。2013年至2016年损伤、伤残程度均通过司法部的能力认证。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苏州市立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我所技术上依托苏州市立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是由三所历史悠久、服务优良、技术精湛的市级综合医院合并组建而成,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于一体,是苏南地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三级医院。作为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下设的鉴定所同医院一样切实承担起服务社会公益的基本职责。 我所拥有法医临床及亲子鉴定技术上所需要的目前国际最先进的各种仪器设备,包括西门子1.5T核磁共振、飞利浦64排螺旋CT、数字减影(DSA)、三维彩超、DNA测序仪(3100)、PCR扩增仪,还拥有一美国贝克曼公司的示范实验室,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化流程进行操作,确保鉴定结果。由学科学术带头人等研究员和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法医、临床、检验的专科技术人员共15人,组成一支富有竞争力的司法鉴定队伍:现有研究员、医学博士2名,法医学硕士1名,医学硕士2名,医学检验硕士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司法鉴定人10名,具有中级职称的司法鉴定人4名。
    法医临床,法医物证
  •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依托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组建而成的司法鉴定机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2019年4月由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有11人获司法鉴定人资质,其中高级职称8人。 目前本所的业务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伤残等级、损伤程度、误工护理营养期限鉴定等;
    法医临床
  • 该所于2007年4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主要从事法医毒物鉴定,现有司法鉴定人3名。该所早在1989年通过江苏省级计量认证,2003年10月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的认可,建立了一整套完整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从而保证了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及其结果的准确可靠。该所占地面积23000平方米,其中试验场地 5000 平方米。检测管理人员和检测支持保障人员72人。检测相关人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5人,大学本科学历48人,其中高级职称者16人,中级职称者28人。拥有液相色谱-离子阱-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在线GPC-GC/MS系统、高效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全自动快速生物质谱微生物检测系统、微生物全自动平板接种系统、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总有机碳分析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全自动多通道固相萃取仪、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十万分子一克电子分析天平、微生物快速检测仪、PCR扩增仪等一批高精尖设备,仪器齐备总价达4000多万元,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达300余台。
    法医毒物
  • 常州市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常州市 天宁区
    该所母体单位始建于1959年,隶属于常州市民政局,系全额拨款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励精图治,发展壮大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医疗机构,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三级专科公立医院。 医院是徐州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教学医院,济宁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和钟山康复学院实习基地,同时承担着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国家级司法鉴定所、中华慈善总会药品援助项目常州发药点、江苏省人民医院常州德安康复分院、常州市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常州市心理卫生中心、常州市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常州市优抚医院等功能。 医院为全市特别是周边群众提供了优质的诊疗服务,尤其为功能受损患者提供了专业的临床康复服务,为百姓提供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服务,同时也为流浪乞讨、肇事肇祸、“三无”精神病人提供了医疗救助服务。 2002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常州市德安法医司法鉴定所,并领取了江苏省司法厅发放的《司法鉴定许可证》;2005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决定: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
    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8年4月经江苏省司法应核准登记成立。主要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等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节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和鉴定。 司法鉴定所现有员工14人,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13人。均为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其中,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2人,盐城市“卫生科教人才工程”医学领军型人才3人。本所母体医院为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是本地区规模最大、医疗技术人员最为集中,医疗设备最为先进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司法鉴定提供可靠的技术和仪器设备保障。 本所于2009年12月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获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并分别于2013年、2016年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复审。连续5年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组织的“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论。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中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淮安市中医院司法鉴定所是依托于淮安市中医院的司法鉴定机构,现有鉴定人员7名,其中高级职称6名,中级职称1名,司法鉴定人助理2名。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
  • 海门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以法医临床鉴定为主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该所位于海门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依托海门市人民医院雄厚的医学专业技术力量,由该院13名骨科、耳鼻喉科、眼科等相关专业领域德高望重、技术精湛的专家组成司法鉴定人队伍,并通过了江苏省质监局资质认定。 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听觉功能、视觉功能鉴定。鉴定所恪守司法鉴定职业纪律与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广泛地接受公检法、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企事业单位、公民等主体的委托,依法进行司法鉴定。
    法医临床
  • 泰州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5年12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于2006年年初正式面向社会提供法医临床鉴定服务,包括一般活体、视觉、听觉功能鉴定。本所现有人员8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2人。2010年8月顺利通过江苏省资质认定,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2013年、2016年通过复评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由江苏省司法厅于2006年9月28日批准成立,隶属于句容市人民医院,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具有法医临床鉴定资格,有独立的司法鉴定能力,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 该所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男子性功能评估、视觉功能评估、听觉功能评估),主要包括损伤程度鉴定和伤残程度鉴定。 该所运转所需条件由句容市人民医院提供保障。该所具有固定的能满足鉴定活动需求的工作场所和设备,无临时借用设备,也不存在使用委托人设备来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能保证该所的持续发展。 该所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司法鉴定活动。自鉴定所成立以来,承担的鉴定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每年业务量达400例以上。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是隶属于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独立机构,其前身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江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2005年10月1日命名为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由江苏省司法厅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证号321105002.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前身镇江市神经精神疾病医院自六十年代即开始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业务,几十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我所现有19名司法鉴定人,全部具有高级职称。 几十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共接受来自镇江市、南京市以及苏北地区等地公、检、法等单位司法鉴定委托5000余人次,其中不乏有在国内造成广泛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例,通过对所有案例的准确鉴定,确定了我司法鉴定所在省内乃至国内享有的较高声誉和地位。
    法医精神病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 崇川区
    该所于2007年9月20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设立,隶属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目前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是江苏省首家通过法医临床及法医物证省级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亦是南通市唯一能向社会提供亲子鉴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依托医院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客观公正、服务社会”的原则,强调社会效益,注重保持中立地位,广泛地接受公安、检察、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主体的委托。成立以来,共接受来自南通、盐城、徐州、连云港、山东、重庆等省市的鉴定委托逾万件,其中不乏一些疑难案件,现年检案量达到上千件,为解决纷争、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科学依据,所出具的鉴定结论被广泛采信,公信力已得到社会认知和认可。本所现有司法鉴定人14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11名,中级技术职称2名,初级技术职称1名,由法医、骨科、眼科、耳鼻喉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分子生物学等专业背景的司法鉴定人组成,具有高学历(多数人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高职称(如教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复合型(医学+法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泰州华德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泰州市 海陵区
    该所于2014年10月依法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面向社会服务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该所拥有500多平方米的办公和实验场所,并有完整规范的鉴定业务流程、先进的鉴定器材和实验设备。该所目前各类鉴定人员均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其中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取得鉴定人资格的国家司法鉴定人6人,主任法医师1名人,副主任法医师1人、副教授1人、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该所多名鉴定人均是原公安系统法医骨干力量,保障了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合法性。 该所奉行“质量胜似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职业理念,严格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证司法鉴定质量,实现司法鉴定的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和规范化,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滨海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6月26日,是经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滨海县人民医院授权,拥有与申请的司法鉴定资质认定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场地、设备,是能够独立行文、独立开展鉴定业务的第三方公正性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6004。现有法医临床鉴定人员8名,其中7名具有高级职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鉴定专业。主要承担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委托的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涟水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涟水县
    涟水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4月,现己拥有司法鉴定人员6名,其中高级职称6名,有专门的办公室,接待室,鉴定室,会议室,档案室。总面积150平方以上,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并配备了必要的仪器设备。 目前我所鉴定设备齐全,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高满意度。 几年来,我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中颇有声誉。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浦口区
    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于2014年5月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成立,是独立法人性质的专业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3200003025353937;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7030390),由江苏省司法厅统一编入江苏省《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并纳入江苏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平台,向社会公告。 鉴定所秉承“笃诚、唯公、察微、见真”的价值理念,面向社会接受各级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社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委托,从事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有关问题的司法鉴定和技术咨询,致力于为案(事)件诉讼、仲裁、依法处理提供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科学证据。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是隶属于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独立机构,其前身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南通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自1969年建院伊始即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业务,几十年来,该中心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经过多年的发展,该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 该所始终注重自身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积极鼓励撰写论文和开展科研活动,司法鉴定所每年均派遣2~3名专家参加全国各地的司法鉴定学术交流,每年均有数篇专业论文发表,鉴定所开展的“二项迫选数字应用于司法鉴定的抗伪装研究”科研课题于2007年获南通市卫生局新技术课题奖。
    法医精神病
  • 该所成立于2005年10月01日,是连云港首家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依托市三院特有资源,拥有一支高级专家组成司法鉴定人员队伍,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员16名,辅助人员4名。司法鉴定业务为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听力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损伤鉴定、伤残程度鉴定和亲子鉴定。司法鉴定人员每年报名参加能力验证并顺利通过评估验收。2010年,该所通过了省级资质认证。司法鉴定现设有接待室、鉴定室、办公室、会鉴室、档案室、会议室等,鉴定仪器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鉴定服务。司法鉴定所自2005年成立以来,实现了司法鉴定零投诉、零差错,先后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有多人被评为省、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个人。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丹阳市中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
    该所于2006年9月11日正式批准成立,并于2010年、2014年、2017年取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现有9名司法鉴定人,均经过省司法厅的专业培训,并通过执业考试合格,取得司法鉴定职业资格,可承担我市的法医临床鉴定业务。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职工工伤伤残程度鉴定及伤情鉴定等。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鼓楼区
    江苏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为2005年首批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分设法医物证(亲权鉴定)和法医临床两个专业。已取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是通过国家级评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意见书国际互认。亲权鉴定工作始于2000年,是江苏省最早应用DNA-STR技术进行亲权鉴定的实验室。目前已完成鉴定案例2万例以上,为省内亲权鉴定工作的重点单位。是江苏省法医物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和秘书长单位。
    法医临床,法医物证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无锡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始于1990年1月,2006年5月经无锡市司法局审核,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隶属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十几年来,司法鉴定所在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依照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独立的鉴定原则,秉持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提供精神司法鉴定服务。近年来,每年完成鉴定600-1100余人次,其中兄弟省市法院、公安机关委托案件数十余例,一些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例均得到准确鉴定,无一例有效鉴定投诉,采信率超过98%,受到广泛好评。近几年来,科室连续获评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分会“优秀司法鉴定文书”,3次获司法部“宋慈杯”二等奖、优秀奖,多次获省先进集体及省厅、市局优秀案例文书奖项。
    法医精神病
  • 泰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泰州市 泰兴市
    泰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在江苏省司法厅、泰州市司法局及泰兴市司法局组织领导下,于2006年12月份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许可,2007年7月份正式挂牌成立、接待对外的相关鉴定业务,法人代表为泰兴市人民医院院长李文江,机构负责人为朱剑,法医临床室主任房三友,质量办公室主任黄兆章,行政及档案室由尤静同志负责,目前又增加眼科主任医师刘晓娟同志为鉴定人。业务范围为一般活体鉴定及视觉功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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