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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损害鉴定"
  • 吉林释然司法鉴定中心

    吉林省 长春市 南关区
    吉林释然司法鉴定中心系2017年8月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是吉林省目前鉴定门类较多的综合性鉴定机构;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绿地中央公馆。中心拥有高素质专家型鉴定人队伍,以及先进、可靠的检测、检查设备和设施,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鉴定范围有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图像资料鉴定。 中心成立之初,以立足实战和专案攻坚为中心任务,以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为主导思想,专业团队打造专业品牌。创新、科学、高效、准确、公平、公正是我们的服务理念。明鉴是非曲直、维护司法公正是我们的宗旨。中心把客观公正放在第一位,保障司法审判与仲裁活动的顺利进行为宗旨;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执业道德;坚持科学、客观、准确、公正;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发扬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的为社会各界服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图像资料,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吉林常春司法鉴定中心

    吉林省 长春市 南关区
    吉林常春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于2005年9月30日,是经吉林省司法厅审核批准并报司法部备案设立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342200007787298635),直属吉林省司法厅。其前身为长春市司法鉴定中心和吉林常春司法鉴定所,2017年7月申请增项后更名为吉林常春司法鉴定中心。专家团队由法医专家、医学专家、文痕专家、各学科带头人及优秀中青年学者组成的技术专业团队,其高级职称占70%,在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业务上精益求精,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赖。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A座702室。咨询热线:0431-88950280 。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文物鉴定,文书物证鉴定,其他鉴定,软件知识产权纠纷相似性鉴定,商业秘密类司法鉴定,专利类司法鉴定,技术合同类司法鉴定,商标类司法鉴定,著作权司法鉴定,会计审计,会计审计(证券),税务审计,特种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其他类设备,化工类,轻工类,建材类,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电子类,食品类,工程设计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工艺美术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吉林省法正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吉林省 长春市 朝阳区
    吉林省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专业做机动车鉴定评估,拥有国家注册评估师20余名,其中高级车辆评估师15人,中级5人,车辆维修整备师2人,所有人均是通过国家社会劳动保障部的统一培训考试合格通过,并且在实战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顶级评估师, 业务范围包括:机动车鉴定评估,交通事故鉴定,机动车事故涉案鉴定、报废车鉴定,机动车零部件质量鉴定,机动车维修项目与维修后技术状况鉴定及价值评估,碰撞痕迹鉴定,车速鉴定,安全气囊鉴定,事故原因鉴定,机动车维修质量鉴定,机动车手续鉴定,拼装车定,机动车属性鉴定,机动车及零部件损坏原因定,维修项目鉴定,保险理赔方案鉴定,事故等级鉴定,,机动车起火原因鉴定,机动车相关油品鉴定,机动车价值评估,车辆损失评估,新车二手车鉴定评估,,停用损失评估,相关机械设备鉴定评估,鉴证咨询服,从事机动车鉴定评估领域的技术服务,机动车VIN码鉴定、停驶状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吉林公正司法鉴定中心

    吉林省 长春市 绿园区
    吉林公正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于2005年9月,是吉林省最早成立的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之一,核定的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文书鉴定、痕迹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等,且各鉴定专业均有多位鉴定人,在各自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及丰富的实践经验。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着“科学捍卫公平、铭心维护正义”的工作原则,坚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专业精准的技术、客观公正的信念、细致热情的服务,承接了很多疑难案件及重复鉴定案件,并且各专业都参加了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并取得了较好成绩,实现了中心鉴定能力的不断提升,并得到充分认可。经过十四年的不懈努力与发展,吉林公正司法鉴定中心已经成为具有多学科,拥有多门类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中心全体人员始终不忘初心、竭忠尽智、砥砺前行,更好地服务法律、服务社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

    吉林省 长春市 二道区
    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是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95号、《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司发通[2015]117号、《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5]118号以及司法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评审办法》司发通[2016]101号的有关规定,通过专家组评审,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从事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是吉林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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