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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是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核定开展的鉴定业务有: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性质鉴定,以认证认可项目为限);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等(确定生态环境遭受损害的性质、范围、程度;评定因果关系;评定污染治理与运行成本;评定防止损害扩大、修复生态环境的措施或方案)。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下,鉴定所秉乘“依法公正、科学求真”的践行方针,依托生态环境部直属公益性科研机构、科研实力雄厚的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为平台,致力于为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仲裁、诉讼需求提供科学依据。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大环保”)是以南京大学和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要依托,在环保产业内多元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有机毒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等国家平台的依托单位。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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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4年5月被列入“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是省法院系统具有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环境监测、工程设计、咨询等4大类鉴定类别的鉴定机构。2016年2月,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被列入环境保护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二批)(环办政法[2016]10号),推荐从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以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为基础于2018年5月设立,从事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鉴定,以认证认可项目为限);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污染损害鉴定(噪声)等(确定生态环境遭受损害性质、范围、程度;评定因果关系;评定污染治理与运行成本;评定防止损害扩大;修复生态环境的措施或方案)司法鉴定工作。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玄武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是依托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环境损害和理化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机构于2012年8月正式获得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许可范围:微量物证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性质鉴定))。 司鉴所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目前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检测项目约2600项,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的检测项目约300项,主要涉及食品、环境、药品、化工等领域检测能力。 司鉴所承接的“涉案检材中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和蒂巴因含量的鉴定”、“‘隆源村枣夹核桃仁’产品中脂肪含量的鉴定案”、“对承揽合同纠纷所涉设备进水出水水样COD含量进行微量物质物证鉴定案”等多个意见书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司法鉴定文书”,并收录在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中。2017年司鉴所1人被南京市司法局评为“南京市首届十佳司法鉴定人”。微量鉴定,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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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高淳区 淳溪街道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成立,鉴定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拥有共聚焦显微拉曼光谱仪、文痕检仪、神经电检诊仪、生物显微镜系统、金相显微镜系统、比较显微镜、体式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全套病理设备等各类中大型仪器30余台;全所现有工作人员四十四人,其中司法鉴定人二十九人,副高以上职称的鉴定人十八人,还聘请了包括医学临床各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等近七十人的外部专家团队。历年来出具的鉴定意见被法院、仲裁等机关广泛采纳,其中多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各级媒体广泛报道,获得良好社会影响和评价。 2009年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先后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并相继获得《CNAS检查机构认可证书》和《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成为江苏省首家全项通过CNAS认可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自2008年以来,金陵所在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满意通过率达96%;在全国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中连续获奖,其中“鼎永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宋慈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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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该所依托医科大学的雄厚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于2002年6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公示,其前身是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开始从事法医鉴定工作。2005年3月在原有“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基础上挂牌增设“江苏省妇女伤情鉴定中心”,2013年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获得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第二届“宋慈杯”优秀奖2;019年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该所现有专业司法鉴定人22名,其中法医病理类鉴定人14名、法医临床类鉴定人15名、法医物证类鉴定人6名,具有高级职称11名,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54.5%;下设法医生物学实验室、解剖室、法医病理实验室、法医临床实验室(电生理检测等)、法医毒物实验室五个实验室,拥有专业检查、检测仪器(3130型全自动遗传分析仪、图像分析系统、视听觉电生理系统等、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总资产达800余万元。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 -
江苏省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江苏省 南京市 建邺区江苏省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始建于1983年,是经江苏省编委批准成立的社会公益性科技事业单位,是AAA级科技咨询机构,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科技咨询类别,入册登记号:“法19007”,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环境科技、技术贸易及其他科技组织鉴定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技术合同纠纷和产品质量鉴定等司法鉴定,涉及环保、机械、化工、电子、冶金、计算机软件等众多专业领域。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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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 南京市 栖霞区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大环保”)是以南京大学和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要依托,在环保产业内多元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有机毒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等国家平台的依托单位。公司围绕循环回用、减排减负、节能降耗等国家战略需求,以EPC、BOT、BT、BOO等多种模式为各类客户提供环保咨询、工艺开发、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营、项目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的完整环保问题解决方案提供商。大环保以“创新环保科技,服务绿色生活”为使命,从满足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坚持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集成并举的技术创新之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公司技术团队先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十大优秀示范工程”等多个荣誉,申请和授权国家发明专利70余项,相关技术和产品已在全国十余个省份的电子、电镀、化工、染料、农药、医药、食品及市政等多个行业和专业园区建立了上百项示范工程,运行效果稳定、良好,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高度统一,获得了客户和业界的好评。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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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永和工程建设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江宁区江苏科永和工程建设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下设:南京汉科达桩基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科永和工程建设质量检测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所。有较强的工程检测鉴定、司法检测鉴定、材料试验、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和科学研究能力。 科永和中心目前检测能力覆盖见证取样、主体结构、钢结构、建筑节能、室内环境、水电安装、市政工程、基桩工程、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检测鉴定、司法鉴定等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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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天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省 南京市 栖霞区南京海天检测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42号24幢101室。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0日,建筑面积约1600m2,目前拥有固定资产约1000万元。公司下设办公室、鉴定评审室、检测室、仪器室、财务室等职能部门。主要检测仪器设备200台(套),设备总值达300万元,公司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共计25人。公司严格按管理体系要求运行,各项工作规范、管理严谨,积累了丰富的检测实践经验和技术能力,为内外部客户提供专业的检测、鉴定服务。 公司从事鉴定业务范围主要为:机械设备、化工设备、环保设备、冷暖设备、承压设备、特种设备及其附件、消防设备、医药设备、电力设备及相关配件、汽车零部件、钢结构工程、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建筑工程、路桥工程及相关设备、建筑安全防护设备的鉴定服务,环境监测服务。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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