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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个机构
  • 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 京口区
    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于2005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目前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为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测)、微量鉴定(车辆质量鉴定)、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现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司法鉴定人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7人,硕士学位的4人,有长期从事法医学研究与教学的教授、副教授、副主任法医师共11人,有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多年、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任医师2人,同时本所聘请江苏大学及附属医院的相关专家教授组成了专家委员会,为司法鉴定中提供专家咨询服务,以确保我所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有先进的技术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坚持“严谨求实、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准确公正” 的原则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本鉴定所自成立以来,已办理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测)、微量鉴定(车辆质量鉴定)、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等司法鉴定案件30000余件,涉及到公安、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和公民个人,遍及省内外,为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提供了科学、客观、独立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微量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连云港正达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连云港市 海州区
    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性质为独立法人,成立于2011年3月21日。办公场所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软硬件全面升级。业务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痕迹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验),计六项资质。曾被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并先后获得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十佳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2013年市青少年伤情鉴定中心被市综治委、共青团市委、市未保委联合表彰为“市首届优秀青少年维权工作项目”,2014年被评为省级司法行政系统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同年被推荐表彰为全省司法鉴定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市级青年文明号。2015年、2016年连续被评为全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 该中心2014年1月通过了省级资质认定,获得计量认定证书,并于2016年12月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复评审工作,2017年1月获得计量认定证书,2018年8月痕迹鉴定通过资质认定。每年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满意率高。是江苏省鉴定业务量较高、服务满意率极高的鉴定机构。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江苏苏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于2018年11月28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依法设立,是面向社会服务的专门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本机构致力于为政府、执法及行政管理机构提供公正、准确的司法鉴定数据,并为公、检、法、司各界所认可。本机构业务范围为法医毒物鉴定,主要包括血液中乙醇及其代谢物的测定,毒品鉴定,生物检材毒品鉴定,体内滥用药物的检验,常见毒、药物定性定量分析等专业的司法鉴定技术服务。 本机构坐落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中丹生命科学产业园,占地面积700多平方米,基础设施完备,技术实力雄厚,现有仪器设备30余台(套),主要有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本所现有五名专职司法鉴定人,并拥有长期从事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同时,具有丰富的司法鉴定从业背景,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方位的司法鉴定技术服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
  • 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常熟地区唯一一家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通过司法部能力认证、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评审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拥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的鉴定流程和工作程序,先进的硬件设备和雄厚的技术力量,并拥有一支职业道德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严的司法鉴定专业团队。该鉴定所人员均有从事临床诊疗、司法鉴定多年经验,配备了先进的多功能电生理仪、听力计、声阻抗、气相色谱仪、低速离心机等一系列先进仪器设备及高清监控设施,充分保障了鉴定业务的开展。
    法医临床,法医毒物
  • 常州市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常州市 天宁区
    该所母体单位始建于1959年,隶属于常州市民政局,系全额拨款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励精图治,发展壮大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医疗机构,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三级专科公立医院。 医院是徐州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教学医院,济宁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和钟山康复学院实习基地,同时承担着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国家级司法鉴定所、中华慈善总会药品援助项目常州发药点、江苏省人民医院常州德安康复分院、常州市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常州市心理卫生中心、常州市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常州市优抚医院等功能。 医院为全市特别是周边群众提供了优质的诊疗服务,尤其为功能受损患者提供了专业的临床康复服务,为百姓提供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服务,同时也为流浪乞讨、肇事肇祸、“三无”精神病人提供了医疗救助服务。 2002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常州市德安法医司法鉴定所,并领取了江苏省司法厅发放的《司法鉴定许可证》;2005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决定: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
    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高淳区 淳溪街道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成立,鉴定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拥有共聚焦显微拉曼光谱仪、文痕检仪、神经电检诊仪、生物显微镜系统、金相显微镜系统、比较显微镜、体式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全套病理设备等各类中大型仪器30余台;全所现有工作人员四十四人,其中司法鉴定人二十九人,副高以上职称的鉴定人十八人,还聘请了包括医学临床各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等近七十人的外部专家团队。历年来出具的鉴定意见被法院、仲裁等机关广泛采纳,其中多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各级媒体广泛报道,获得良好社会影响和评价。 2009年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先后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并相继获得《CNAS检查机构认可证书》和《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成为江苏省首家全项通过CNAS认可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自2008年以来,金陵所在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满意通过率达96%;在全国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中连续获奖,其中“鼎永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宋慈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
      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
    • CNAS
      CNAS
    • CNAS英文版
      CNAS英文版
    • cma
      cma
  • 法医毒物鉴定(血液中乙醇及其代谢物的测定)
    法医毒物
  •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徐州市 云龙区
    该所前身为精神病防治院司法鉴定组,于1984年由徐州市卫生局审批成立。1997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指定为徐州市唯一的一家具有精神医学司法鉴定资格的医院。2006年6月被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业务范围为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鉴定覆盖徐州及周边省市。该所拥有司法鉴定人10名(其中主任医师7人,副主任医师3人),其它工作人员5名(包括办公室管理人员2名,鉴定人助理3名)。
    法医精神病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于2007年4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主要从事法医毒物鉴定,现有司法鉴定人3名。该所早在1989年通过江苏省级计量认证,2003年10月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的认可,建立了一整套完整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从而保证了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及其结果的准确可靠。该所占地面积23000平方米,其中试验场地 5000 平方米。检测管理人员和检测支持保障人员72人。检测相关人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5人,大学本科学历48人,其中高级职称者16人,中级职称者28人。拥有液相色谱-离子阱-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在线GPC-GC/MS系统、高效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全自动快速生物质谱微生物检测系统、微生物全自动平板接种系统、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总有机碳分析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全自动多通道固相萃取仪、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十万分子一克电子分析天平、微生物快速检测仪、PCR扩增仪等一批高精尖设备,仪器齐备总价达4000多万元,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达300余台。
    法医毒物
  • 徐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徐州市
    该所于2001年6月由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面向社会开展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鉴定。现有在册人员17人,鉴定辅助人员10余人。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
  • 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南京市 秦淮区
    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114021),是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为公检法司所认可。目前已核定开展的鉴定业务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其中DNA(亲子鉴定、亲权鉴定等)、笔迹、指纹、道路交通事故技术、声纹统一性、语音资料和录音文件的分析处理及真实性、视频图像的分析处理及原始性和真实性、电子数据恢复、文件一致性等鉴定位居行业前沿领域。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11111
      11111
  • 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该所依托医科大学的雄厚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于2002年6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公示,其前身是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开始从事法医鉴定工作。2005年3月在原有“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基础上挂牌增设“江苏省妇女伤情鉴定中心”,2013年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获得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第二届“宋慈杯”优秀奖2;019年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该所现有专业司法鉴定人22名,其中法医病理类鉴定人14名、法医临床类鉴定人15名、法医物证类鉴定人6名,具有高级职称11名,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54.5%;下设法医生物学实验室、解剖室、法医病理实验室、法医临床实验室(电生理检测等)、法医毒物实验室五个实验室,拥有专业检查、检测仪器(3130型全自动遗传分析仪、图像分析系统、视听觉电生理系统等、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总资产达800余万元。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
  • 南京同仁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该所是经省司法厅核准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是从事法医学司法鉴定的专业机构。 该所依托法医学会和同仁医院的雄厚实力,拥有一流专家团队,鉴定人具多年法医学实践,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滨海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6月26日,是经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滨海县人民医院授权,拥有与申请的司法鉴定资质认定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场地、设备,是能够独立行文、独立开展鉴定业务的第三方公正性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6004。现有法医临床鉴定人员8名,其中7名具有高级职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鉴定专业。主要承担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委托的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仪征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8月11日依托仪征市人民医院成立,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10名,全部拥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2015年度,我所法医临床伤残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听觉功能鉴定)在省厅能力验证工作中均为满意,相关鉴定业务2011年7月18日通过江苏省资质认证。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鼓楼区
    江苏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为2005年首批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分设法医物证(亲权鉴定)和法医临床两个专业。已取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是通过国家级评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意见书国际互认。亲权鉴定工作始于2000年,是江苏省最早应用DNA-STR技术进行亲权鉴定的实验室。目前已完成鉴定案例2万例以上,为省内亲权鉴定工作的重点单位。是江苏省法医物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和秘书长单位。
    法医临床,法医物证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南京市 玄武区
    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受南京市司法局直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国家认证认可和国家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的权威鉴定机构,主要从事文书、痕迹、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各类亲子鉴定、个体识别)、法医毒化(包括酒精测试)、微量物证、心理测试、电子数据等司法鉴定实践及理论研究工作。中心拥有现代化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高技术职称和高学历人才优势明显。多年来,中心一直秉承“公正科学、及时准确、以法律己、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持续不断地为诉讼、仲裁等领域的当事人提供全面的专业问题解决方案。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微量鉴定,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宿迁市 宿豫区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机构坐落于宿迁市软件园内(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软件园保险小镇B29幢),拥有1500多平方米的办公和实验场所。 机构内拥有由归国博士、国内著名司法鉴定专家、法医学和遗传学科研项目带头人组成的权威专家团队,遵循完整的鉴定章程、规范的鉴定流程。在权威专家团队和高精技术设备的支撑下,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作为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益,并为公、检、法、司各界所认可。 目前,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病理、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并在积极进取,专注科研,努力开拓更多鉴定项目。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证明机构,独立于争议各方;在规模上走集约化道路,发挥高度专业化和职业化优势,创造规模效益;在定位上坚持提供公共产品,既保证公权力运行,又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在技术上保持高端和创新,无论在鉴定方法还是在鉴定设备上,都走在业界前列。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将以诚实信用的态度,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努力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委托人的监督。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张家港市 杨舍镇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1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司法部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示,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张家港市设立的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主要受理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鉴定所现有工作人员15名,其中: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10名,法医毒物鉴定人员3名,行政助理2名。鉴定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验)。 本所拥有较为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2017年8月,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严格审查、考核,本所顺利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复评审,实现了鉴定机构的标准化管理。2016-2017年,本所又连续两年高标准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组织的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视觉功能评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血液乙醇含量测定等五个鉴定项目的能力验证。 鉴定所成立以来始终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客观、公正的服务准则,已受理司法鉴定委托1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苏司许决字【2003】320905002号)核准登记,经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授权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成立于2003年4月。 该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和司法精神病鉴定。业务范围包括: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伤病关系认定;三期的评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和司法精神病鉴定、精神病责任能力鉴定等。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司等委托对诉讼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和司法精神病学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定。 该所现有工作人员16名(其中具有双重鉴定资质人员5名),已经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资格人员13名,其中法医临床鉴定人员9名,法医精神病鉴定人员9名。取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2名,具有研究生学历2名,本科学历14名。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盱眙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7年9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盱眙县中医院授权的非独立法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具有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鉴定活动的第三方法律地位。有独立的司法鉴定能力,独立对外行使和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活动,独立核算的司法鉴定机构。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一般活体、听觉、视觉功能)鉴定专业。业务范围包括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等。接受市、县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医临床等专业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 经过多年的运行,本所现在工作人员10名,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资格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8名。每年均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关于人体损伤程度、伤残程度的能力验证。 2011-2017年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鉴定所成立以来,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积极为司法机关和社会服务。为司法诉讼提供了科学、客观、公正的医学鉴定依据,较好地维护了司法公正,获得了我县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促进了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浦口区
    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于2014年5月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成立,是独立法人性质的专业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3200003025353937;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7030390),由江苏省司法厅统一编入江苏省《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并纳入江苏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平台,向社会公告。 鉴定所秉承“笃诚、唯公、察微、见真”的价值理念,面向社会接受各级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社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委托,从事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有关问题的司法鉴定和技术咨询,致力于为案(事)件诉讼、仲裁、依法处理提供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科学证据。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泰州华德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泰州市 海陵区
    该所于2014年10月依法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面向社会服务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该所拥有500多平方米的办公和实验场所,并有完整规范的鉴定业务流程、先进的鉴定器材和实验设备。该所目前各类鉴定人员均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其中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取得鉴定人资格的国家司法鉴定人6人,主任法医师1名人,副主任法医师1人、副教授1人、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该所多名鉴定人均是原公安系统法医骨干力量,保障了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合法性。 该所奉行“质量胜似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职业理念,严格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证司法鉴定质量,实现司法鉴定的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和规范化,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丹阳市中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
    该所于2006年9月11日正式批准成立,并于2010年、2014年、2017年取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现有9名司法鉴定人,均经过省司法厅的专业培训,并通过执业考试合格,取得司法鉴定职业资格,可承担我市的法医临床鉴定业务。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职工工伤伤残程度鉴定及伤情鉴定等。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南京两江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该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目前开展法医临床鉴定项目。 该所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6人,鉴定人助理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4人,有博士学位2人,硕士学位1人,本科4人,大专1人,中专1人。目前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医临床类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 崇川区
    该所于2007年9月20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设立,隶属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目前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是江苏省首家通过法医临床及法医物证省级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亦是南通市唯一能向社会提供亲子鉴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依托医院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客观公正、服务社会”的原则,强调社会效益,注重保持中立地位,广泛地接受公安、检察、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主体的委托。成立以来,共接受来自南通、盐城、徐州、连云港、山东、重庆等省市的鉴定委托逾万件,其中不乏一些疑难案件,现年检案量达到上千件,为解决纷争、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科学依据,所出具的鉴定结论被广泛采信,公信力已得到社会认知和认可。本所现有司法鉴定人14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11名,中级技术职称2名,初级技术职称1名,由法医、骨科、眼科、耳鼻喉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分子生物学等专业背景的司法鉴定人组成,具有高学历(多数人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高职称(如教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复合型(医学+法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扬州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扬州市 邗江区
    扬州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09月07日,注册地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38号。经营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本所依托淮安市淮安的雄厚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于2006年4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公示,开始从事法医临床鉴定工作。2015年获得“淮安市淮安区法律服务先进单位”称号。本所现有专业司法鉴定人8名(均为临床各科室主任),均具有高级职称8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占100%;并购买了法医临床鉴定必须仪器设备。本所职业准则是“客观、科学、公平、公正”。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建湖县
    该所成立于2007年7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建湖县人民医院授权,拥有与申请的司法鉴定资质认定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场地、设备,是能够独立行文、独立开展鉴定业务的第三方公正性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7018。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鉴定专业。主要承担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委托的法医临床鉴定。 该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1名,其中高级职称8名,中级职称2名。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资格法医临床鉴定人员4名。2013年至2016年损伤、伤残程度均通过司法部的能力认证。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本所2006.8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由三级综合医院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的非法人组织,通过江苏省质监局资质认定(CMA)认证认可。现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司法鉴定人(法医临床)7名,自设立以来,我所始终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依法开展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阜宁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阜宁县
    该所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苏司许决字【2007】129号)核准登记,经阜宁县人民医院授权成立的法医类鉴定机构。2007年8月28日揭牌成立。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7019。 该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鉴定专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隶属于阜宁县人民医院,经母体单位授权,独立对外开展鉴定业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现有工作人员12人,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资格法医临床鉴定人员10名。该所的母体医院创建于194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司法鉴定所管理体系完善,获得省级资质认定证书,为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技术和财力的保障,有能力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法医临床
  • 该所于2007年1月9日正式挂牌执业,现有5名司法鉴定人,主要从事伤情鉴定、各类损害伤残程度鉴定、听觉功能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活体年龄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法医临床鉴定。2011年顺利通过司法鉴定资质认证认可现场评审并取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证书。2013年通过宿迁市技术监督局监督评审。2014年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复评审(证书:2014100349S)。2017年7月9日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再复审(证书:171007040391).连续多年执业范围内的能力验证均满意通过。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苏司许决字【2016】135号),经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授权成立的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具有不参与诉讼的公正地位,成立于2006年11月,接受江苏省司法厅、泰州市司法局管理。司法鉴定所许可证号为“321206004”。本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鉴定专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视觉功能评估、听觉功能评估、男子性功能评估)。
    法医临床
  • 该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以法医临床鉴定为主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依托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雄厚的医学专业技术力量,并聘请南通大学法医学专家作为本所司法鉴定人及技术顾问,通过了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鉴定所恪守司法鉴定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依法进行司法鉴定。
    法医临床
  • 江阴市远望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无锡市 江阴市
    江阴市远望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7年08月29日,位于江苏省江阴市澄江镇君巫路39弄7号,经营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苏州市立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我所技术上依托苏州市立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是由三所历史悠久、服务优良、技术精湛的市级综合医院合并组建而成,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于一体,是苏南地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三级医院。作为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下设的鉴定所同医院一样切实承担起服务社会公益的基本职责。 我所拥有法医临床及亲子鉴定技术上所需要的目前国际最先进的各种仪器设备,包括西门子1.5T核磁共振、飞利浦64排螺旋CT、数字减影(DSA)、三维彩超、DNA测序仪(3100)、PCR扩增仪,还拥有一美国贝克曼公司的示范实验室,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化流程进行操作,确保鉴定结果。由学科学术带头人等研究员和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法医、临床、检验的专科技术人员共15人,组成一支富有竞争力的司法鉴定队伍:现有研究员、医学博士2名,法医学硕士1名,医学硕士2名,医学检验硕士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司法鉴定人10名,具有中级职称的司法鉴定人4名。
    法医临床,法医物证
  • 南通市如皋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 如皋市
    该所是江苏省司法厅审批核准的专业从事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定机构,是非独立的法人机构。该所依托如皋市人民医院而设立,拥有先进的检查、检验和功能评定仪器设备。现有国家司法鉴定人6人,其中高级职称医师5人(主任医师两人、副主任医师三人)和主治医师1人,均具有20年以上丰富的临床医学经验。 该所专业从事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包括伤残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医疗纠纷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医疗费用合理性评定、后期医疗费评定、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和治疗时限评定等。
    法医临床
  • 南京江北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该所是2009年9月经江苏省司法厅许可成立的南京市江北地区第一家法医临床学司法鉴定所。该所有11名司法鉴定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7名、中级技术职称3名、初级技术职称1名;其中2名司法鉴定人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已从事法医工作数十年的专业人员。 该所母体单位是南京江北人民医院(原中国石化集团南化公司医院),是南京江北地区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强、功能最齐全的综合性三级医院。具有鉴定工作需要的核磁共振、电测听及脑干诱发电位仪等检查设备。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亭湖区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3年8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2005年10月开展面向社会提供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本所于2009年、2013年、2016年分别通过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认可)评审、复评审工作,并取得了证书获准使用“CMA”标识,鉴定结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目前本所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等。本所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等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法医学检验鉴定,并出具相应报告。本机构现有员工18人,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书14人。本所母体单位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本地区规模最大,医疗专业技术最强,仪器设备最为先进的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的综合实力为本所司法鉴定活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和仪器设备等资源保障。本所已连续多年通过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面向全国组织的“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等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均取得了“满意”成绩。目前我所的司法鉴定水平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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