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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江南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无锡市 滨湖区无锡江南司法鉴定所有国内顶尖级的鉴定专家和我国或省内外知名、资深的鉴定专家,鉴定业务涵盖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文件技术鉴定)。本所的仪器设备配备强大、齐全。“打印文件机源识别智能系统”仪器设备具有国内独创和国际领先水平。“印文辅助比对系统”、“反射成像技术”等仪器设备均具有先进性。 江南所坚持“科学、客观、公正、诚信”原则,遵循科学原理、科学方法和技术规范,以智慧还原真实,以技术赢得公信,为您提供优质的文书鉴定服务。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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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无锡市无锡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始于1990年1月,2006年5月经无锡市司法局审核,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隶属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十几年来,司法鉴定所在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依照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独立的鉴定原则,秉持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提供精神司法鉴定服务。近年来,每年完成鉴定600-1100余人次,其中兄弟省市法院、公安机关委托案件数十余例,一些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例均得到准确鉴定,无一例有效鉴定投诉,采信率超过98%,受到广泛好评。近几年来,科室连续获评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分会“优秀司法鉴定文书”,3次获司法部“宋慈杯”二等奖、优秀奖,多次获省先进集体及省厅、市局优秀案例文书奖项。法医精神病 -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高淳区 淳溪街道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成立,鉴定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拥有共聚焦显微拉曼光谱仪、文痕检仪、神经电检诊仪、生物显微镜系统、金相显微镜系统、比较显微镜、体式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全套病理设备等各类中大型仪器30余台;全所现有工作人员四十四人,其中司法鉴定人二十九人,副高以上职称的鉴定人十八人,还聘请了包括医学临床各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等近七十人的外部专家团队。历年来出具的鉴定意见被法院、仲裁等机关广泛采纳,其中多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各级媒体广泛报道,获得良好社会影响和评价。 2009年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先后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并相继获得《CNAS检查机构认可证书》和《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成为江苏省首家全项通过CNAS认可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自2008年以来,金陵所在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满意通过率达96%;在全国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中连续获奖,其中“鼎永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宋慈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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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南京市 玄武区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受南京市司法局直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国家认证认可和国家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的权威鉴定机构,主要从事文书、痕迹、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各类亲子鉴定、个体识别)、法医毒化(包括酒精测试)、微量物证、心理测试、电子数据等司法鉴定实践及理论研究工作。中心拥有现代化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高技术职称和高学历人才优势明显。多年来,中心一直秉承“公正科学、及时准确、以法律己、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持续不断地为诉讼、仲裁等领域的当事人提供全面的专业问题解决方案。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微量鉴定,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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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南京市 秦淮区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114021),是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为公检法司所认可。目前已核定开展的鉴定业务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其中DNA(亲子鉴定、亲权鉴定等)、笔迹、指纹、道路交通事故技术、声纹统一性、语音资料和录音文件的分析处理及真实性、视频图像的分析处理及原始性和真实性、电子数据恢复、文件一致性等鉴定位居行业前沿领域。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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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涟水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涟水县涟水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4月,现己拥有司法鉴定人员6名,其中高级职称6名,有专门的办公室,接待室,鉴定室,会议室,档案室。总面积150平方以上,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并配备了必要的仪器设备。 目前我所鉴定设备齐全,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高满意度。 几年来,我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中颇有声誉。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连云港市该所于2005年成立,本机构系隶属于灌云县人民医院的独立机构,鉴定所位于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本所现有职工11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人。司法鉴定所满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和《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等要求,现面向社会服务。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定。服务项目包括:损伤鉴定、伤残鉴定(包括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医疗纠纷鉴定等。法医临床 -
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连云港市该所于2005年成立,系隶属于东海县人民医院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位于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三楼,该所现有职工11人,其中国家司法鉴定人7人。司法鉴定所满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和《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等要求,现面向社会服务。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定。服务项目包括: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等。法医临床 -
苏州崇法证据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司法鉴定机构江苏省 苏州市 相城区 元和街道苏州崇法证据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22年9月26日,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并通过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专门从事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文件材料鉴定、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本内容鉴定等文书司法鉴定业务。同时,还提供诉前鉴定咨询服务,如合理设定鉴定事项与鉴定路线、鉴定资料的收集与质证、鉴定风险评估与诉讼策略等。机构目前拥有各类检验检测设备42台(套),其中英国法斯特VSC8000文检工作站、韩国NANOBASE激光拉曼光谱仪等高端设备全国领先,目前有检验鉴定人员10人,老、中、青三级梯度建设合理布局,检验技术精湛,团队协作能力强,竭诚为社会提供专业的检验鉴定服务。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698号东方大厦11、12楼 电话:0512-66183358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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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该所是隶属于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其前身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淮安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2010年4月6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许可证》证号320810011。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前身是淮阴地区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自1969年建院伊始即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业务。几十年来,该院司法鉴定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目前该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规范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玄武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是依托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环境损害和理化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机构于2012年8月正式获得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许可范围:微量物证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性质鉴定))。 司鉴所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目前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检测项目约2600项,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的检测项目约300项,主要涉及食品、环境、药品、化工等领域检测能力。 司鉴所承接的“涉案检材中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和蒂巴因含量的鉴定”、“‘隆源村枣夹核桃仁’产品中脂肪含量的鉴定案”、“对承揽合同纠纷所涉设备进水出水水样COD含量进行微量物质物证鉴定案”等多个意见书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司法鉴定文书”,并收录在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中。2017年司鉴所1人被南京市司法局评为“南京市首届十佳司法鉴定人”。微量鉴定,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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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连云港市该所成立于2005年10月1日,是隶属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的非独立法人的社会鉴定机构,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现有司法鉴定人5名,其中高级职称4人,硕士研究生1人。该所始终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目前该所鉴定基础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该所是隶属于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独立机构,其前身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南通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自1969年建院伊始即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业务,几十年来,该中心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经过多年的发展,该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 该所始终注重自身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积极鼓励撰写论文和开展科研活动,司法鉴定所每年均派遣2~3名专家参加全国各地的司法鉴定学术交流,每年均有数篇专业论文发表,鉴定所开展的“二项迫选数字应用于司法鉴定的抗伪装研究”科研课题于2007年获南通市卫生局新技术课题奖。法医精神病 -
连云港市灌南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连云港市该所于2005年11月25日经江苏省司法厅许可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724469964931F,有效期5年,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类(一般活体),该所分别于2010年及2015年二次延续申请获批,分别于2010年、2013年及2016年三次资质认定均现场通过。目前行政许可在有效期内。 该所现有司法鉴定人6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6名,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 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南通市如东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该所位于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实验室面积150平方米,本所符合《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的条件于2006年8月24日准予登记,由江苏省司法厅颁证。 目前业务范围: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该所获得由江苏省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全所有13名工作人员,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 该所2011年-2013年度本所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2014年-2015年获得“南通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获得全国第二届《鼎永杯优秀鉴定文书》三等奖。 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金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淮安市金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隶属于淮安市金湖县人民医院的独立机构,2002年7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成为我省第一家县级司法鉴定机构。设有法医临床专业鉴定室和酒精检验专业室,法医临床专业鉴定人员6人,酒精检验专业鉴定人员3人。十多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2010年,经过省司法厅的批准,增加了酒精检测的鉴定项目,为交警依法治理行车安全提供帮助。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金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司法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是隶属于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独立机构,其前身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江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2005年10月1日命名为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由江苏省司法厅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证号321105002.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前身镇江市神经精神疾病医院自六十年代即开始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业务,几十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我所现有19名司法鉴定人,全部具有高级职称。 几十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共接受来自镇江市、南京市以及苏北地区等地公、检、法等单位司法鉴定委托5000余人次,其中不乏有在国内造成广泛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例,通过对所有案例的准确鉴定,确定了我司法鉴定所在省内乃至国内享有的较高声誉和地位。法医精神病 -
泰州华德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泰州市 海陵区该所于2014年10月依法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面向社会服务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该所拥有500多平方米的办公和实验场所,并有完整规范的鉴定业务流程、先进的鉴定器材和实验设备。该所目前各类鉴定人员均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其中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取得鉴定人资格的国家司法鉴定人6人,主任法医师1名人,副主任法医师1人、副教授1人、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该所多名鉴定人均是原公安系统法医骨干力量,保障了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合法性。 该所奉行“质量胜似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职业理念,严格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证司法鉴定质量,实现司法鉴定的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和规范化,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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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浦口区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于2014年5月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成立,是独立法人性质的专业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3200003025353937;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7030390),由江苏省司法厅统一编入江苏省《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并纳入江苏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平台,向社会公告。 鉴定所秉承“笃诚、唯公、察微、见真”的价值理念,面向社会接受各级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社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委托,从事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有关问题的司法鉴定和技术咨询,致力于为案(事)件诉讼、仲裁、依法处理提供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科学证据。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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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 京口区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于2005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目前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为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测)、微量鉴定(车辆质量鉴定)、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现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司法鉴定人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7人,硕士学位的4人,有长期从事法医学研究与教学的教授、副教授、副主任法医师共11人,有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多年、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任医师2人,同时本所聘请江苏大学及附属医院的相关专家教授组成了专家委员会,为司法鉴定中提供专家咨询服务,以确保我所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有先进的技术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坚持“严谨求实、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准确公正” 的原则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本鉴定所自成立以来,已办理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测)、微量鉴定(车辆质量鉴定)、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等司法鉴定案件30000余件,涉及到公安、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和公民个人,遍及省内外,为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提供了科学、客观、独立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微量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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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该所依托医科大学的雄厚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于2002年6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公示,其前身是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开始从事法医鉴定工作。2005年3月在原有“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基础上挂牌增设“江苏省妇女伤情鉴定中心”,2013年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获得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第二届“宋慈杯”优秀奖2;019年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该所现有专业司法鉴定人22名,其中法医病理类鉴定人14名、法医临床类鉴定人15名、法医物证类鉴定人6名,具有高级职称11名,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54.5%;下设法医生物学实验室、解剖室、法医病理实验室、法医临床实验室(电生理检测等)、法医毒物实验室五个实验室,拥有专业检查、检测仪器(3130型全自动遗传分析仪、图像分析系统、视听觉电生理系统等、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总资产达800余万元。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 -
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该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后,2006年依法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面向社会服务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2009年3月4日,苏州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在该所正式挂牌。2010年上半年该所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是苏州市第一家通过资质认定的“三大类”鉴定机构。 该所拥有办公面积720多平米,建有法医鉴定室、文检实验室、痕迹实验室、视听觉电生理检测室、测谎室、化学分析室。具有眼底镜、检眼镜箱、裂隙灯、视觉/听觉诱发电位仪、GSB-4A智能型光电光谱比对分析仪OLYMPUS SZX-7型高倍体视显微镜、XSP-15A型高倍生物显微镜、XTD-06多功能体视显微镜、FEM-IV静电压痕仪、瑞士卡玛公司生产的薄层色谱扫描仪、拉曼光谱仪等检查、检验设备。年受理省内外各地案件达4000余件。该所现有正式员工33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40%,是一只老青帮带、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的团队。法医病理,法医临床,交通事故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苏州市 姑苏区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依托苏州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法医学系组建的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服务的第三方鉴定机构,2005年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为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是“2.28”决定实施后江苏省首批批准成立的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之一;2006年被列为江苏省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及全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2013年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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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永鼎医院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
苏州市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苏州市广济医院创建于1923年,1957年医院即成立精神病鉴定小组,有专职工作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上世纪70年代开始担任江苏省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的鉴定工作,解决全省的重大疑难案例鉴定,并参与全国重大疑难案例的鉴定工作。我们的鉴定工作受到全省乃至全国司法机关的好评和信任,并在国内享有较高的声誉。 2006年1月1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注册,成立苏州市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成为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本鉴定所承担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精神损伤与精神伤残、精神疾病及其因果关系、劳动能力等各类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任务;2013年5月《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后,经省司法厅批准我所新增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鉴定业务;鉴定所财务由苏州市广济医院统筹管理,具有独立账目;鉴定所所长由院长担任并授权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鉴定所的各项工作。法医精神病 -
常州市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常州市 天宁区该所母体单位始建于1959年,隶属于常州市民政局,系全额拨款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励精图治,发展壮大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医疗机构,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三级专科公立医院。 医院是徐州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教学医院,济宁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和钟山康复学院实习基地,同时承担着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国家级司法鉴定所、中华慈善总会药品援助项目常州发药点、江苏省人民医院常州德安康复分院、常州市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常州市心理卫生中心、常州市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常州市优抚医院等功能。 医院为全市特别是周边群众提供了优质的诊疗服务,尤其为功能受损患者提供了专业的临床康复服务,为百姓提供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服务,同时也为流浪乞讨、肇事肇祸、“三无”精神病人提供了医疗救助服务。 2002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常州市德安法医司法鉴定所,并领取了江苏省司法厅发放的《司法鉴定许可证》;2005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决定: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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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鼓楼区江苏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为2005年首批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分设法医物证(亲权鉴定)和法医临床两个专业。已取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是通过国家级评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意见书国际互认。亲权鉴定工作始于2000年,是江苏省最早应用DNA-STR技术进行亲权鉴定的实验室。目前已完成鉴定案例2万例以上,为省内亲权鉴定工作的重点单位。是江苏省法医物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和秘书长单位。法医临床,法医物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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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 崇川区该所于2007年9月20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设立,隶属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目前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是江苏省首家通过法医临床及法医物证省级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亦是南通市唯一能向社会提供亲子鉴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依托医院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客观公正、服务社会”的原则,强调社会效益,注重保持中立地位,广泛地接受公安、检察、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主体的委托。成立以来,共接受来自南通、盐城、徐州、连云港、山东、重庆等省市的鉴定委托逾万件,其中不乏一些疑难案件,现年检案量达到上千件,为解决纷争、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科学依据,所出具的鉴定结论被广泛采信,公信力已得到社会认知和认可。本所现有司法鉴定人14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11名,中级技术职称2名,初级技术职称1名,由法医、骨科、眼科、耳鼻喉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分子生物学等专业背景的司法鉴定人组成,具有高学历(多数人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高职称(如教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复合型(医学+法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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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正达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连云港市 海州区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性质为独立法人,成立于2011年3月21日。办公场所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软硬件全面升级。业务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痕迹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验),计六项资质。曾被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并先后获得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十佳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2013年市青少年伤情鉴定中心被市综治委、共青团市委、市未保委联合表彰为“市首届优秀青少年维权工作项目”,2014年被评为省级司法行政系统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同年被推荐表彰为全省司法鉴定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市级青年文明号。2015年、2016年连续被评为全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 该中心2014年1月通过了省级资质认定,获得计量认定证书,并于2016年12月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复评审工作,2017年1月获得计量认定证书,2018年8月痕迹鉴定通过资质认定。每年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满意率高。是江苏省鉴定业务量较高、服务满意率极高的鉴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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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阜宁县该所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苏司许决字【2007】129号)核准登记,经阜宁县人民医院授权成立的法医类鉴定机构。2007年8月28日揭牌成立。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7019。 该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鉴定专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隶属于阜宁县人民医院,经母体单位授权,独立对外开展鉴定业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现有工作人员12人,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资格法医临床鉴定人员10名。该所的母体医院创建于194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司法鉴定所管理体系完善,获得省级资质认定证书,为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技术和财力的保障,有能力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法医临床 -
邳州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徐州市 -
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该所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于2006年11月成立,并依托建院有20年历史、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原南京金陵男科医院),拥有性功能障碍实验室、性功能特检室、夜间阴茎勃起监测(NPT)室、彩色多普勒超声波室、临床检验中心等科室,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要求配置全套性功能障碍实验室特殊检测仪器,专业从事男性性功能鉴定,为道路交通事故、职工工伤、人身伤害、医疗纠纷、婚姻纠纷、涉嫌性侵害等案件中涉及性功能的问题提供法律依据。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句容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泰州市该所由江苏省司法厅于2006年9月28日批准成立,隶属于句容市人民医院,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具有法医临床鉴定资格,有独立的司法鉴定能力,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 该所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男子性功能评估、视觉功能评估、听觉功能评估),主要包括损伤程度鉴定和伤残程度鉴定。 该所运转所需条件由句容市人民医院提供保障。该所具有固定的能满足鉴定活动需求的工作场所和设备,无临时借用设备,也不存在使用委托人设备来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能保证该所的持续发展。 该所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司法鉴定活动。自鉴定所成立以来,承担的鉴定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每年业务量达400例以上。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