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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江南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无锡市 滨湖区无锡江南司法鉴定所有国内顶尖级的鉴定专家和我国或省内外知名、资深的鉴定专家,鉴定业务涵盖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文件技术鉴定)。本所的仪器设备配备强大、齐全。“打印文件机源识别智能系统”仪器设备具有国内独创和国际领先水平。“印文辅助比对系统”、“反射成像技术”等仪器设备均具有先进性。 江南所坚持“科学、客观、公正、诚信”原则,遵循科学原理、科学方法和技术规范,以智慧还原真实,以技术赢得公信,为您提供优质的文书鉴定服务。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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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南京市 玄武区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受南京市司法局直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国家认证认可和国家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的权威鉴定机构,主要从事文书、痕迹、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各类亲子鉴定、个体识别)、法医毒化(包括酒精测试)、微量物证、心理测试、电子数据等司法鉴定实践及理论研究工作。中心拥有现代化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高技术职称和高学历人才优势明显。多年来,中心一直秉承“公正科学、及时准确、以法律己、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持续不断地为诉讼、仲裁等领域的当事人提供全面的专业问题解决方案。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微量鉴定,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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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高淳区 淳溪街道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成立,鉴定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拥有共聚焦显微拉曼光谱仪、文痕检仪、神经电检诊仪、生物显微镜系统、金相显微镜系统、比较显微镜、体式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全套病理设备等各类中大型仪器30余台;全所现有工作人员四十四人,其中司法鉴定人二十九人,副高以上职称的鉴定人十八人,还聘请了包括医学临床各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等近七十人的外部专家团队。历年来出具的鉴定意见被法院、仲裁等机关广泛采纳,其中多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各级媒体广泛报道,获得良好社会影响和评价。 2009年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先后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并相继获得《CNAS检查机构认可证书》和《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成为江苏省首家全项通过CNAS认可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自2008年以来,金陵所在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满意通过率达96%;在全国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中连续获奖,其中“鼎永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宋慈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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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张家港市 杨舍镇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1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司法部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示,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张家港市设立的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主要受理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鉴定所现有工作人员15名,其中: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10名,法医毒物鉴定人员3名,行政助理2名。鉴定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验)。 本所拥有较为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2017年8月,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严格审查、考核,本所顺利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复评审,实现了鉴定机构的标准化管理。2016-2017年,本所又连续两年高标准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组织的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视觉功能评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血液乙醇含量测定等五个鉴定项目的能力验证。 鉴定所成立以来始终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客观、公正的服务准则,已受理司法鉴定委托1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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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该所依托医科大学的雄厚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于2002年6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公示,其前身是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开始从事法医鉴定工作。2005年3月在原有“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基础上挂牌增设“江苏省妇女伤情鉴定中心”,2013年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获得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第二届“宋慈杯”优秀奖2;019年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该所现有专业司法鉴定人22名,其中法医病理类鉴定人14名、法医临床类鉴定人15名、法医物证类鉴定人6名,具有高级职称11名,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54.5%;下设法医生物学实验室、解剖室、法医病理实验室、法医临床实验室(电生理检测等)、法医毒物实验室五个实验室,拥有专业检查、检测仪器(3130型全自动遗传分析仪、图像分析系统、视听觉电生理系统等、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总资产达800余万元。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 -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宿迁市 宿豫区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机构坐落于宿迁市软件园内(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软件园保险小镇B29幢),拥有1500多平方米的办公和实验场所。 机构内拥有由归国博士、国内著名司法鉴定专家、法医学和遗传学科研项目带头人组成的权威专家团队,遵循完整的鉴定章程、规范的鉴定流程。在权威专家团队和高精技术设备的支撑下,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作为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益,并为公、检、法、司各界所认可。 目前,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病理、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并在积极进取,专注科研,努力开拓更多鉴定项目。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证明机构,独立于争议各方;在规模上走集约化道路,发挥高度专业化和职业化优势,创造规模效益;在定位上坚持提供公共产品,既保证公权力运行,又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在技术上保持高端和创新,无论在鉴定方法还是在鉴定设备上,都走在业界前列。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将以诚实信用的态度,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努力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委托人的监督。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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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4年5月被列入“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是省法院系统具有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环境监测、工程设计、咨询等4大类鉴定类别的鉴定机构。2016年2月,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被列入环境保护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二批)(环办政法[2016]10号),推荐从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以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为基础于2018年5月设立,从事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鉴定,以认证认可项目为限);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污染损害鉴定(噪声)等(确定生态环境遭受损害性质、范围、程度;评定因果关系;评定污染治理与运行成本;评定防止损害扩大;修复生态环境的措施或方案)司法鉴定工作。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该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后,2006年依法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面向社会服务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2009年3月4日,苏州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在该所正式挂牌。2010年上半年该所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是苏州市第一家通过资质认定的“三大类”鉴定机构。 该所拥有办公面积720多平米,建有法医鉴定室、文检实验室、痕迹实验室、视听觉电生理检测室、测谎室、化学分析室。具有眼底镜、检眼镜箱、裂隙灯、视觉/听觉诱发电位仪、GSB-4A智能型光电光谱比对分析仪OLYMPUS SZX-7型高倍体视显微镜、XSP-15A型高倍生物显微镜、XTD-06多功能体视显微镜、FEM-IV静电压痕仪、瑞士卡玛公司生产的薄层色谱扫描仪、拉曼光谱仪等检查、检验设备。年受理省内外各地案件达4000余件。该所现有正式员工33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40%,是一只老青帮带、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的团队。法医病理,法医临床,交通事故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是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核定开展的鉴定业务有: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性质鉴定,以认证认可项目为限);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等(确定生态环境遭受损害的性质、范围、程度;评定因果关系;评定污染治理与运行成本;评定防止损害扩大、修复生态环境的措施或方案)。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下,鉴定所秉乘“依法公正、科学求真”的践行方针,依托生态环境部直属公益性科研机构、科研实力雄厚的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为平台,致力于为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仲裁、诉讼需求提供科学依据。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南通市如东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该所位于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实验室面积150平方米,本所符合《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的条件于2006年8月24日准予登记,由江苏省司法厅颁证。 目前业务范围: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该所获得由江苏省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全所有13名工作人员,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 该所2011年-2013年度本所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2014年-2015年获得“南通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获得全国第二届《鼎永杯优秀鉴定文书》三等奖。 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 崇川区该所于2007年9月20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设立,隶属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目前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是江苏省首家通过法医临床及法医物证省级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亦是南通市唯一能向社会提供亲子鉴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依托医院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客观公正、服务社会”的原则,强调社会效益,注重保持中立地位,广泛地接受公安、检察、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主体的委托。成立以来,共接受来自南通、盐城、徐州、连云港、山东、重庆等省市的鉴定委托逾万件,其中不乏一些疑难案件,现年检案量达到上千件,为解决纷争、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科学依据,所出具的鉴定结论被广泛采信,公信力已得到社会认知和认可。本所现有司法鉴定人14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11名,中级技术职称2名,初级技术职称1名,由法医、骨科、眼科、耳鼻喉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分子生物学等专业背景的司法鉴定人组成,具有高学历(多数人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高职称(如教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复合型(医学+法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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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阜宁县该所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苏司许决字【2007】129号)核准登记,经阜宁县人民医院授权成立的法医类鉴定机构。2007年8月28日揭牌成立。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7019。 该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鉴定专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隶属于阜宁县人民医院,经母体单位授权,独立对外开展鉴定业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现有工作人员12人,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资格法医临床鉴定人员10名。该所的母体医院创建于194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司法鉴定所管理体系完善,获得省级资质认定证书,为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技术和财力的保障,有能力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法医临床 -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是隶属于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独立机构,其前身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江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2005年10月1日命名为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由江苏省司法厅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证号321105002.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前身镇江市神经精神疾病医院自六十年代即开始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业务,几十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我所现有19名司法鉴定人,全部具有高级职称。 几十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共接受来自镇江市、南京市以及苏北地区等地公、检、法等单位司法鉴定委托5000余人次,其中不乏有在国内造成广泛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例,通过对所有案例的准确鉴定,确定了我司法鉴定所在省内乃至国内享有的较高声誉和地位。法医精神病 -
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浦口区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于2014年5月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成立,是独立法人性质的专业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3200003025353937;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7030390),由江苏省司法厅统一编入江苏省《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并纳入江苏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平台,向社会公告。 鉴定所秉承“笃诚、唯公、察微、见真”的价值理念,面向社会接受各级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社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委托,从事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有关问题的司法鉴定和技术咨询,致力于为案(事)件诉讼、仲裁、依法处理提供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科学证据。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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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建湖县该所成立于2007年7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建湖县人民医院授权,拥有与申请的司法鉴定资质认定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场地、设备,是能够独立行文、独立开展鉴定业务的第三方公正性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7018。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鉴定专业。主要承担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委托的法医临床鉴定。 该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1名,其中高级职称8名,中级职称2名。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资格法医临床鉴定人员4名。2013年至2016年损伤、伤残程度均通过司法部的能力认证。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南通市如皋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 如皋市该所是江苏省司法厅审批核准的专业从事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定机构,是非独立的法人机构。该所依托如皋市人民医院而设立,拥有先进的检查、检验和功能评定仪器设备。现有国家司法鉴定人6人,其中高级职称医师5人(主任医师两人、副主任医师三人)和主治医师1人,均具有20年以上丰富的临床医学经验。 该所专业从事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包括伤残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医疗纠纷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医疗费用合理性评定、后期医疗费评定、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和治疗时限评定等。法医临床 -
连云港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连云港市该所成立于2005年10月01日,是连云港首家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依托市三院特有资源,拥有一支高级专家组成司法鉴定人员队伍,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员16名,辅助人员4名。司法鉴定业务为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听力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损伤鉴定、伤残程度鉴定和亲子鉴定。司法鉴定人员每年报名参加能力验证并顺利通过评估验收。2010年,该所通过了省级资质认证。司法鉴定现设有接待室、鉴定室、办公室、会鉴室、档案室、会议室等,鉴定仪器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鉴定服务。司法鉴定所自2005年成立以来,实现了司法鉴定零投诉、零差错,先后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有多人被评为省、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个人。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句容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泰州市该所由江苏省司法厅于2006年9月28日批准成立,隶属于句容市人民医院,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具有法医临床鉴定资格,有独立的司法鉴定能力,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 该所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男子性功能评估、视觉功能评估、听觉功能评估),主要包括损伤程度鉴定和伤残程度鉴定。 该所运转所需条件由句容市人民医院提供保障。该所具有固定的能满足鉴定活动需求的工作场所和设备,无临时借用设备,也不存在使用委托人设备来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能保证该所的持续发展。 该所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司法鉴定活动。自鉴定所成立以来,承担的鉴定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每年业务量达400例以上。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常州市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常州市 天宁区该所母体单位始建于1959年,隶属于常州市民政局,系全额拨款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励精图治,发展壮大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医疗机构,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三级专科公立医院。 医院是徐州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教学医院,济宁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和钟山康复学院实习基地,同时承担着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国家级司法鉴定所、中华慈善总会药品援助项目常州发药点、江苏省人民医院常州德安康复分院、常州市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常州市心理卫生中心、常州市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常州市优抚医院等功能。 医院为全市特别是周边群众提供了优质的诊疗服务,尤其为功能受损患者提供了专业的临床康复服务,为百姓提供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服务,同时也为流浪乞讨、肇事肇祸、“三无”精神病人提供了医疗救助服务。 2002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常州市德安法医司法鉴定所,并领取了江苏省司法厅发放的《司法鉴定许可证》;2005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决定: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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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涟水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涟水县涟水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4月,现己拥有司法鉴定人员6名,其中高级职称6名,有专门的办公室,接待室,鉴定室,会议室,档案室。总面积150平方以上,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并配备了必要的仪器设备。 目前我所鉴定设备齐全,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高满意度。 几年来,我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中颇有声誉。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盐城市滨海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
宿迁市泗洪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宿迁市该所于2007年1月9日正式挂牌执业,现有5名司法鉴定人,主要从事伤情鉴定、各类损害伤残程度鉴定、听觉功能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活体年龄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法医临床鉴定。2011年顺利通过司法鉴定资质认证认可现场评审并取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证书。2013年通过宿迁市技术监督局监督评审。2014年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复评审(证书:2014100349S)。2017年7月9日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再复审(证书:171007040391).连续多年执业范围内的能力验证均满意通过。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亭湖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3年8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2005年10月开展面向社会提供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本所于2009年、2013年、2016年分别通过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认可)评审、复评审工作,并取得了证书获准使用“CMA”标识,鉴定结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目前本所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等。本所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等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法医学检验鉴定,并出具相应报告。本机构现有员工18人,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书14人。本所母体单位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本地区规模最大,医疗专业技术最强,仪器设备最为先进的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的综合实力为本所司法鉴定活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和仪器设备等资源保障。本所已连续多年通过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面向全国组织的“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等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均取得了“满意”成绩。目前我所的司法鉴定水平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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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沭阳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宿迁市该所于2006年8月9日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批成立(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1306002)。2012年9月15日,通过了江苏省质监局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取得了CMA标志并与2015年审核延续(证书注册号:2015100053s)。该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司法效力。受理全省各级公安、检察院、法院、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以的司法鉴定。鉴定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主要为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人体伤残程度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护理营养误工时限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因果关系评定等项目)。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新沂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徐州市 -
中国人民解放军63680部队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无锡市 -
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扬州市 广陵区苏北医院司法鉴定所是江苏省司法厅于2006年1月省内首批批准成立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在1996年即在国内首批开展DNA鉴定工作,是苏北苏中地区唯一经省司法厅和法院认可有法律效应的亲子鉴定机构。本中心汇聚了苏北医院法医临床、法医物证学等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依托苏北医院,拥有先进配套的检测设备,坚持公正准确、科学规范的服务宗旨,以先进的技术、科学的态度、良好的素养,竭诚为司法机关、律师、当事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使扬泰地区乃至苏北、苏中地区的老百姓以往要去上海、南京所做的鉴定在家门口即得到了同样良好的服务,由于坚持了正确的办所方针,我所的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同。2010年获江苏省司法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顺利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计量认证的评审。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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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
徐州市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徐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