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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泗洪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宿迁市该所于2007年1月9日正式挂牌执业,现有5名司法鉴定人,主要从事伤情鉴定、各类损害伤残程度鉴定、听觉功能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活体年龄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法医临床鉴定。2011年顺利通过司法鉴定资质认证认可现场评审并取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证书。2013年通过宿迁市技术监督局监督评审。2014年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复评审(证书:2014100349S)。2017年7月9日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再复审(证书:171007040391).连续多年执业范围内的能力验证均满意通过。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亭湖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3年8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2005年10月开展面向社会提供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本所于2009年、2013年、2016年分别通过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认可)评审、复评审工作,并取得了证书获准使用“CMA”标识,鉴定结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目前本所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等。本所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等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法医学检验鉴定,并出具相应报告。本机构现有员工18人,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书14人。本所母体单位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本地区规模最大,医疗专业技术最强,仪器设备最为先进的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的综合实力为本所司法鉴定活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和仪器设备等资源保障。本所已连续多年通过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面向全国组织的“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等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均取得了“满意”成绩。目前我所的司法鉴定水平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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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 -
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该所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于2006年11月成立,并依托建院有20年历史、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原南京金陵男科医院),拥有性功能障碍实验室、性功能特检室、夜间阴茎勃起监测(NPT)室、彩色多普勒超声波室、临床检验中心等科室,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要求配置全套性功能障碍实验室特殊检测仪器,专业从事男性性功能鉴定,为道路交通事故、职工工伤、人身伤害、医疗纠纷、婚姻纠纷、涉嫌性侵害等案件中涉及性功能的问题提供法律依据。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连云港市该所于2005年成立,系隶属于东海县人民医院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位于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三楼,该所现有职工11人,其中国家司法鉴定人7人。司法鉴定所满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和《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等要求,现面向社会服务。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定。服务项目包括: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等。法医临床 -
南通三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该所是南通地区最早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现有工作人员20余人,其中司法鉴定人10余人,鉴定人员形成了老、中、轻三个递队,具有丰富的司法鉴定经验。同时还聘请有丰富经验的各科专家与我所鉴定专家共同组成技术委员会,及时解决司法鉴定中的疑难问题,以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该所依法面向社会受理经省司法厅核准的鉴定业务,包括: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评定、休息、护理、营养时限评定、听觉功能评定、视觉功能评定和毒化(乙醇)检测等。 该所一直重视自身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鉴定环境,规范执业行为;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的鉴定流程和工作程序,先进的硬件设备和雄厚的技术力量,鉴定队伍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和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 -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该所是隶属于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其前身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淮安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2010年4月6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许可证》证号320810011。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前身是淮阴地区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自1969年建院伊始即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业务。几十年来,该院司法鉴定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目前该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规范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
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徐州市 云龙区该所前身为精神病防治院司法鉴定组,于1984年由徐州市卫生局审批成立。1997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指定为徐州市唯一的一家具有精神医学司法鉴定资格的医院。2006年6月被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业务范围为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鉴定覆盖徐州及周边省市。该所拥有司法鉴定人10名(其中主任医师7人,副主任医师3人),其它工作人员5名(包括办公室管理人员2名,鉴定人助理3名)。法医精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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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连云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