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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声像及电子数据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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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个机构
  • 我所是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为320907008,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苏州市 姑苏区
    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依托苏州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法医学系组建的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服务的第三方鉴定机构,2005年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为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是“2.28”决定实施后江苏省首批批准成立的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之一;2006年被列为江苏省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及全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2013年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南京同仁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该所是经省司法厅核准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是从事法医学司法鉴定的专业机构。 该所依托法医学会和同仁医院的雄厚实力,拥有一流专家团队,鉴定人具多年法医学实践,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成立于2005年10月01日,是连云港首家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依托市三院特有资源,拥有一支高级专家组成司法鉴定人员队伍,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员16名,辅助人员4名。司法鉴定业务为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听力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损伤鉴定、伤残程度鉴定和亲子鉴定。司法鉴定人员每年报名参加能力验证并顺利通过评估验收。2010年,该所通过了省级资质认证。司法鉴定现设有接待室、鉴定室、办公室、会鉴室、档案室、会议室等,鉴定仪器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鉴定服务。司法鉴定所自2005年成立以来,实现了司法鉴定零投诉、零差错,先后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有多人被评为省、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个人。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江苏苏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于2018年11月28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依法设立,是面向社会服务的专门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本机构致力于为政府、执法及行政管理机构提供公正、准确的司法鉴定数据,并为公、检、法、司各界所认可。本机构业务范围为法医毒物鉴定,主要包括血液中乙醇及其代谢物的测定,毒品鉴定,生物检材毒品鉴定,体内滥用药物的检验,常见毒、药物定性定量分析等专业的司法鉴定技术服务。 本机构坐落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中丹生命科学产业园,占地面积700多平方米,基础设施完备,技术实力雄厚,现有仪器设备30余台(套),主要有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本所现有五名专职司法鉴定人,并拥有长期从事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同时,具有丰富的司法鉴定从业背景,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方位的司法鉴定技术服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
  • 苏州市立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我所技术上依托苏州市立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是由三所历史悠久、服务优良、技术精湛的市级综合医院合并组建而成,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于一体,是苏南地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三级医院。作为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下设的鉴定所同医院一样切实承担起服务社会公益的基本职责。 我所拥有法医临床及亲子鉴定技术上所需要的目前国际最先进的各种仪器设备,包括西门子1.5T核磁共振、飞利浦64排螺旋CT、数字减影(DSA)、三维彩超、DNA测序仪(3100)、PCR扩增仪,还拥有一美国贝克曼公司的示范实验室,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化流程进行操作,确保鉴定结果。由学科学术带头人等研究员和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法医、临床、检验的专科技术人员共15人,组成一支富有竞争力的司法鉴定队伍:现有研究员、医学博士2名,法医学硕士1名,医学硕士2名,医学检验硕士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司法鉴定人10名,具有中级职称的司法鉴定人4名。
    法医临床,法医物证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四医院常州医疗区司法鉴定所系依托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四医院常州医疗区为母体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该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展开床位近千余张,开设科室40余个。医院拥有2个全军中心,即全军精神医学中心和全军心理疾病防治中心,是海军军医大学精神卫生临床学院、海军军医大学和江苏大学的精神、心理专业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医院精神科建设在军内外具有很高的声誉,其精神疾病防治、心理疾病干预及科研学术水平居全国领先水平。九〇四司鉴所于2019年4月30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设立,设立初机构名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〇二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20年12月29日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四医院常州医疗区司法鉴定所。业务范围为:1、法医临床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男子性功能评定、视觉功能评定、听觉功能评定);2、法医精神病鉴定。有司法鉴定人11人,其中:主检法医师1名,副高级以上职称执业医师8名,中级职称执业医师2名。先进的技术力量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司法鉴定所服务诉讼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和智力支撑。
    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
  • 连云港正达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连云港市 海州区
    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性质为独立法人,成立于2011年3月21日。办公场所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软硬件全面升级。业务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痕迹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验),计六项资质。曾被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并先后获得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十佳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2013年市青少年伤情鉴定中心被市综治委、共青团市委、市未保委联合表彰为“市首届优秀青少年维权工作项目”,2014年被评为省级司法行政系统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同年被推荐表彰为全省司法鉴定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市级青年文明号。2015年、2016年连续被评为全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 该中心2014年1月通过了省级资质认定,获得计量认定证书,并于2016年12月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复评审工作,2017年1月获得计量认定证书,2018年8月痕迹鉴定通过资质认定。每年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满意率高。是江苏省鉴定业务量较高、服务满意率极高的鉴定机构。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扬中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9月11日,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男子性功能评估、视觉功能评估、听觉功能评估)工作,现有司法鉴定人6人,均具有高级职称。本所以“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为宗旨,2011年7月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证并获得证书,2014年7月、2017年6月顺利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证复评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以法医临床鉴定为主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依托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雄厚的医学专业技术力量,并聘请南通大学法医学专家作为本所司法鉴定人及技术顾问,通过了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鉴定所恪守司法鉴定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依法进行司法鉴定。
    法医临床
  • 本所依托淮安市淮安的雄厚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于2006年4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公示,开始从事法医临床鉴定工作。2015年获得“淮安市淮安区法律服务先进单位”称号。本所现有专业司法鉴定人8名(均为临床各科室主任),均具有高级职称8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占100%;并购买了法医临床鉴定必须仪器设备。本所职业准则是“客观、科学、公平、公正”。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扬州市 广陵区
    苏北医院司法鉴定所是江苏省司法厅于2006年1月省内首批批准成立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在1996年即在国内首批开展DNA鉴定工作,是苏北苏中地区唯一经省司法厅和法院认可有法律效应的亲子鉴定机构。本中心汇聚了苏北医院法医临床、法医物证学等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依托苏北医院,拥有先进配套的检测设备,坚持公正准确、科学规范的服务宗旨,以先进的技术、科学的态度、良好的素养,竭诚为司法机关、律师、当事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使扬泰地区乃至苏北、苏中地区的老百姓以往要去上海、南京所做的鉴定在家门口即得到了同样良好的服务,由于坚持了正确的办所方针,我所的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同。2010年获江苏省司法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顺利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计量认证的评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阜宁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阜宁县
    该所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苏司许决字【2007】129号)核准登记,经阜宁县人民医院授权成立的法医类鉴定机构。2007年8月28日揭牌成立。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7019。 该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鉴定专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隶属于阜宁县人民医院,经母体单位授权,独立对外开展鉴定业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现有工作人员12人,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资格法医临床鉴定人员10名。该所的母体医院创建于194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司法鉴定所管理体系完善,获得省级资质认定证书,为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技术和财力的保障,有能力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法医临床
  • 扬州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扬州市 邗江区
    扬州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09月07日,注册地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38号。经营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成立于2005年10月1日,是隶属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的非独立法人的社会鉴定机构,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现有司法鉴定人5名,其中高级职称4人,硕士研究生1人。该所始终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目前该所鉴定基础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高淳区 淳溪街道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成立,鉴定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拥有共聚焦显微拉曼光谱仪、文痕检仪、神经电检诊仪、生物显微镜系统、金相显微镜系统、比较显微镜、体式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全套病理设备等各类中大型仪器30余台;全所现有工作人员四十四人,其中司法鉴定人二十九人,副高以上职称的鉴定人十八人,还聘请了包括医学临床各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等近七十人的外部专家团队。历年来出具的鉴定意见被法院、仲裁等机关广泛采纳,其中多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各级媒体广泛报道,获得良好社会影响和评价。 2009年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先后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并相继获得《CNAS检查机构认可证书》和《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成为江苏省首家全项通过CNAS认可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自2008年以来,金陵所在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满意通过率达96%;在全国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中连续获奖,其中“鼎永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宋慈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
      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
    • CNAS
      CNAS
    • CNAS英文版
      CNAS英文版
    • cma
      cma
  • 该所是隶属于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独立机构,其前身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南通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自1969年建院伊始即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业务,几十年来,该中心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经过多年的发展,该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 该所始终注重自身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积极鼓励撰写论文和开展科研活动,司法鉴定所每年均派遣2~3名专家参加全国各地的司法鉴定学术交流,每年均有数篇专业论文发表,鉴定所开展的“二项迫选数字应用于司法鉴定的抗伪装研究”科研课题于2007年获南通市卫生局新技术课题奖。
    法医精神病
  • 滨海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6月26日,是经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滨海县人民医院授权,拥有与申请的司法鉴定资质认定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场地、设备,是能够独立行文、独立开展鉴定业务的第三方公正性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6004。现有法医临床鉴定人员8名,其中7名具有高级职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鉴定专业。主要承担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委托的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涟水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涟水县
    涟水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4月,现己拥有司法鉴定人员6名,其中高级职称6名,有专门的办公室,接待室,鉴定室,会议室,档案室。总面积150平方以上,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并配备了必要的仪器设备。 目前我所鉴定设备齐全,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高满意度。 几年来,我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中颇有声誉。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扬州市 广陵区
    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1年,位于江苏省扬州市。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是隶属于启东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服务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启东市人民医院是启东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以雄厚的实力为该所司法鉴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保障。目前医院拥有1.5T高场磁共振机、40层螺旋CT、X线数字减影成像系统(简称DSA),DR/CRX线摄片机、体外高频热疗机、日立7170/7180全自动生化仪、高压氧舱、腹腔镜、胆道镜、宫腔镜、阴道镜、超细电子胃镜、电子肠镜等大中型现代化设备100多件,同时医院还设置有现代化的检验中心。启东市人民医院在现代化医院的建设过程中,大力实施“人才兴院”和创名院、建名科、树名医的“三名”战略,以“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努力构建和谐医院,促进和谐社会,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现有13位司法鉴定人,已完成鉴定数千余人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苏环院”)是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评改制设立的科技型服务企业。公司主要从事生态与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供环保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服务,生态与环境保护领域管理与技术顾问服务。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司法鉴定所(以下简称“苏环所”)是依托于苏环院依法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是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苏环所在国家司法鉴定名录网和江苏高院网站均已注册登记。
    环境损害
  • 该所成立于2011年11月,成立至今能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提高鉴定水平,各项工作都得到了稳步的发展,为和谐徐州、平安徐州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法医临床
  • 苏交科司法鉴定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审验批准并接受南京市司法局管理的专门从事痕迹鉴定、微量物证鉴定的物证类司法鉴定机构。本所拥有一批长期从事疑难痕迹检验、鉴定及从事汽车和道路桥梁科研、检验设计和试验检测的专家,同时拥有200多台套检测设备。本所实验室通过国家试验及计量认证资质和检查机构认可。为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执法部门、法人、社会团体及公民处理刑事、民事纠纷等提供服务。
    交通事故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徐州市沛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徐州市 沛县
    徐州市沛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11年,位于徐州市。
    法医临床
  • 徐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徐州市
    该所于2001年6月由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面向社会开展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鉴定。现有在册人员17人,鉴定辅助人员10余人。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
  • 新沂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是新沂市境内的司法鉴定机构,成立于2011年6月3日。
    法医临床
  • 该所母体单位始建于1946年,2005年成为苏州大学附属常州肿瘤医院和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其综合医疗基础较强,专科特色突出,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医学装备先进配套。 2015年9月成立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并领取《司法鉴定许可证》。 该所具有先进的管理经验和雄厚的技术力量,业务范围涉及到公安、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 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和公民个人,为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提供了科学、客观、独立、 公正的司法鉴定结论。现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执业司法鉴定人5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4人,同时成立了专家小组,以便及时解决司法鉴定中的难题,确保了我所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法医临床
  • 该所于2006年8月9日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批成立(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1306002)。2012年9月15日,通过了江苏省质监局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取得了CMA标志并与2015年审核延续(证书注册号:2015100053s)。该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司法效力。受理全省各级公安、检察院、法院、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以的司法鉴定。鉴定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主要为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人体伤残程度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护理营养误工时限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因果关系评定等项目)。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海门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以法医临床鉴定为主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该所位于海门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依托海门市人民医院雄厚的医学专业技术力量,由该院13名骨科、耳鼻喉科、眼科等相关专业领域德高望重、技术精湛的专家组成司法鉴定人队伍,并通过了江苏省质监局资质认定。 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听觉功能、视觉功能鉴定。鉴定所恪守司法鉴定职业纪律与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广泛地接受公检法、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企事业单位、公民等主体的委托,依法进行司法鉴定。
    法医临床
  • 苏州市广济医院创建于1923年,1957年医院即成立精神病鉴定小组,有专职工作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上世纪70年代开始担任江苏省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的鉴定工作,解决全省的重大疑难案例鉴定,并参与全国重大疑难案例的鉴定工作。我们的鉴定工作受到全省乃至全国司法机关的好评和信任,并在国内享有较高的声誉。 2006年1月1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注册,成立苏州市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成为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本鉴定所承担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精神损伤与精神伤残、精神疾病及其因果关系、劳动能力等各类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任务;2013年5月《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后,经省司法厅批准我所新增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鉴定业务;鉴定所财务由苏州市广济医院统筹管理,具有独立账目;鉴定所所长由院长担任并授权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鉴定所的各项工作。
    法医精神病
  •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8年4月经江苏省司法应核准登记成立。主要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等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节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和鉴定。 司法鉴定所现有员工14人,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13人。均为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其中,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2人,盐城市“卫生科教人才工程”医学领军型人才3人。本所母体医院为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是本地区规模最大、医疗技术人员最为集中,医疗设备最为先进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司法鉴定提供可靠的技术和仪器设备保障。 本所于2009年12月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获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并分别于2013年、2016年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复审。连续5年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组织的“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论。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是隶属于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其前身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淮安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2010年4月6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许可证》证号320810011。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前身是淮阴地区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自1969年建院伊始即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业务。几十年来,该院司法鉴定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目前该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规范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由江苏省司法厅于2006年9月28日批准成立,隶属于句容市人民医院,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具有法医临床鉴定资格,有独立的司法鉴定能力,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 该所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男子性功能评估、视觉功能评估、听觉功能评估),主要包括损伤程度鉴定和伤残程度鉴定。 该所运转所需条件由句容市人民医院提供保障。该所具有固定的能满足鉴定活动需求的工作场所和设备,无临时借用设备,也不存在使用委托人设备来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能保证该所的持续发展。 该所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司法鉴定活动。自鉴定所成立以来,承担的鉴定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每年业务量达400例以上。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洪泽区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15年4月,位于洪泽区建设路1号区老年公寓内。依托洪泽区人民医院的设备和技术常规开展司法鉴定工作。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经司法部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能力验证测试,均为满意。2018年4月,顺利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现场评审,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洪泽区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目前主要开展伤残等级鉴定及损伤程度鉴定业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清江浦区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后于2007年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正式成立的非独立法人司法鉴定机构,同年挂牌面向社会服务。2011年司法鉴定所成为皖南医学院法医系实习基地。2008年----2017年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开展的能力验证活动(损伤程度及伤残程度鉴定)连续十年均获得满意通过(2011年及2015年伤残程度鉴定、2016年损伤程度鉴定为现场测评)。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 孙步明 同志先后被江苏省司法厅(2010年)及淮安市司法局(2012年)分别授予全省司法鉴定先进个人及淮安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2012年我所顺利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并获得全省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我所获得2011—2013年度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淮安市二院司法鉴定所现有执业人员13名,均为高级职称。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包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轻微伤、轻伤、重伤)、伤残程度鉴定(1-10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视觉功能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微量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物鉴定,文书物证鉴定,其他鉴定,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软件知识产权纠纷相似性鉴定,商业秘密类司法鉴定,专利类司法鉴定,技术合同类司法鉴定,商标类司法鉴定,著作权司法鉴定,会计审计,会计审计(证券),税务审计,特种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其他类设备,化工类,轻工类,建材类,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电子类,食品类,工程设计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工艺美术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宿迁市 宿豫区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机构坐落于宿迁市软件园内(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软件园保险小镇B29幢),拥有1500多平方米的办公和实验场所。 机构内拥有由归国博士、国内著名司法鉴定专家、法医学和遗传学科研项目带头人组成的权威专家团队,遵循完整的鉴定章程、规范的鉴定流程。在权威专家团队和高精技术设备的支撑下,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作为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益,并为公、检、法、司各界所认可。 目前,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病理、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并在积极进取,专注科研,努力开拓更多鉴定项目。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证明机构,独立于争议各方;在规模上走集约化道路,发挥高度专业化和职业化优势,创造规模效益;在定位上坚持提供公共产品,既保证公权力运行,又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在技术上保持高端和创新,无论在鉴定方法还是在鉴定设备上,都走在业界前列。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将以诚实信用的态度,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努力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委托人的监督。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张家港市 杨舍镇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1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司法部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示,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张家港市设立的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主要受理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鉴定所现有工作人员15名,其中: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10名,法医毒物鉴定人员3名,行政助理2名。鉴定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验)。 本所拥有较为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2017年8月,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严格审查、考核,本所顺利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复评审,实现了鉴定机构的标准化管理。2016-2017年,本所又连续两年高标准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组织的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视觉功能评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血液乙醇含量测定等五个鉴定项目的能力验证。 鉴定所成立以来始终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客观、公正的服务准则,已受理司法鉴定委托1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位于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实验室面积150平方米,本所符合《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的条件于2006年8月24日准予登记,由江苏省司法厅颁证。 目前业务范围: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该所获得由江苏省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全所有13名工作人员,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 该所2011年-2013年度本所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2014年-2015年获得“南通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获得全国第二届《鼎永杯优秀鉴定文书》三等奖。 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从微量物证鉴定、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该所拥有国际先进的仪器设备,齐全的专业门类,技术先进的实验室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接受司法机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及公民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定,承担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司法鉴定工作。
    痕迹鉴定,微量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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