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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 京口区
    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于2005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目前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为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测)、微量鉴定(车辆质量鉴定)、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现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司法鉴定人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7人,硕士学位的4人,有长期从事法医学研究与教学的教授、副教授、副主任法医师共11人,有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多年、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任医师2人,同时本所聘请江苏大学及附属医院的相关专家教授组成了专家委员会,为司法鉴定中提供专家咨询服务,以确保我所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有先进的技术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坚持“严谨求实、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准确公正” 的原则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本鉴定所自成立以来,已办理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测)、微量鉴定(车辆质量鉴定)、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等司法鉴定案件30000余件,涉及到公安、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和公民个人,遍及省内外,为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提供了科学、客观、独立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微量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是依托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盐城市农业科学院的人才技术优势依法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技术力量雄厚,科研设施齐全。2002年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成为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编号为苏盐19001,鉴定范围为农业科学技术(含农业技术经济)司法鉴定。2003年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盐城市农业科学院农业技术司法鉴定所,并报司法部备案,在《新华日报》上公告,鉴定范围为农业技术司法鉴定。2007年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单位名称变更为盐城市农业科学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7007,鉴定范围为微量物证鉴定(农业技术)。2012年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变更为农业司法鉴定(农业技术鉴定、林业技术鉴定、园艺技术鉴定、种子农药化肥鉴定、畜禽养殖技术鉴定、水产养殖技术鉴定、农业事故损害鉴定)。
    其他鉴定
  • 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建湖县
    该所成立于2007年7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建湖县人民医院授权,拥有与申请的司法鉴定资质认定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场地、设备,是能够独立行文、独立开展鉴定业务的第三方公正性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7018。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鉴定专业。主要承担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委托的法医临床鉴定。 该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1名,其中高级职称8名,中级职称2名。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资格法医临床鉴定人员4名。2013年至2016年损伤、伤残程度均通过司法部的能力认证。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视觉功能评估、听觉功能评估、男子性功能评估)。
    法医临床
  • 法医毒物鉴定(血液中乙醇及其代谢物的测定)
    法医毒物
  • 常建科司鉴所成立于2017年6月30日,鉴定执业人员22人,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鉴定;母公司始创于1959年,为常州市首批科研事业单位成功转制为民营的科技型企业。公司注册地址在常州市木梳路10号,旗下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拥有两个分场所:常州市长江中路288号实验室;常州市新北区泰山北路223号实验室。目前,公司检测业务涵盖1.建筑材料 2、地基基础 3、建筑结构与构件 4、建筑节能 5、环境污染物 6、通风与空调 7、建筑电气照明及智能工程 8、桥隧工程 9、安全防护 10、水利工程 11、建筑装饰装修 12、建筑环境 13、装配式结构工程 14、建筑施工质量 15、金属结构 16、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17、学生用品、18、水土保持、19、交通工程、20、建筑机具、21、建筑安装工程等。通过计量认证的产品403个,检测参数4000余项,技术力量、检测项目参数排省内同行前列。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项目长江路产品117个,检测参数759个,泰山路产品24个,检测参数115个。
    微量鉴定
  • 该所于2005年11月25日经江苏省司法厅许可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724469964931F,有效期5年,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类(一般活体),该所分别于2010年及2015年二次延续申请获批,分别于2010年、2013年及2016年三次资质认定均现场通过。目前行政许可在有效期内。 该所现有司法鉴定人6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6名,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 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依托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组建而成的司法鉴定机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2019年4月由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有11人获司法鉴定人资质,其中高级职称8人。 目前本所的业务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伤残等级、损伤程度、误工护理营养期限鉴定等;
    法医临床
  • 洪泽区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15年4月,位于洪泽区建设路1号区老年公寓内。依托洪泽区人民医院的设备和技术常规开展司法鉴定工作。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经司法部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能力验证测试,均为满意。2018年4月,顺利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现场评审,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洪泽区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目前主要开展伤残等级鉴定及损伤程度鉴定业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清江浦区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后于2007年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正式成立的非独立法人司法鉴定机构,同年挂牌面向社会服务。2011年司法鉴定所成为皖南医学院法医系实习基地。2008年----2017年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开展的能力验证活动(损伤程度及伤残程度鉴定)连续十年均获得满意通过(2011年及2015年伤残程度鉴定、2016年损伤程度鉴定为现场测评)。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 孙步明 同志先后被江苏省司法厅(2010年)及淮安市司法局(2012年)分别授予全省司法鉴定先进个人及淮安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2012年我所顺利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并获得全省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我所获得2011—2013年度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淮安市二院司法鉴定所现有执业人员13名,均为高级职称。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包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轻微伤、轻伤、重伤)、伤残程度鉴定(1-10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视觉功能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微量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物鉴定,文书物证鉴定,其他鉴定,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软件知识产权纠纷相似性鉴定,商业秘密类司法鉴定,专利类司法鉴定,技术合同类司法鉴定,商标类司法鉴定,著作权司法鉴定,会计审计,会计审计(证券),税务审计,特种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其他类设备,化工类,轻工类,建材类,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电子类,食品类,工程设计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工艺美术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位于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实验室面积150平方米,本所符合《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的条件于2006年8月24日准予登记,由江苏省司法厅颁证。 目前业务范围: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该所获得由江苏省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全所有13名工作人员,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 该所2011年-2013年度本所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2014年-2015年获得“南通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获得全国第二届《鼎永杯优秀鉴定文书》三等奖。 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成立于2005年10月1日,是隶属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的非独立法人的社会鉴定机构,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现有司法鉴定人5名,其中高级职称4人,硕士研究生1人。该所始终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目前该所鉴定基础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张家港市 杨舍镇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1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司法部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示,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张家港市设立的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主要受理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鉴定所现有工作人员15名,其中: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10名,法医毒物鉴定人员3名,行政助理2名。鉴定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验)。 本所拥有较为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2017年8月,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严格审查、考核,本所顺利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复评审,实现了鉴定机构的标准化管理。2016-2017年,本所又连续两年高标准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组织的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视觉功能评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血液乙醇含量测定等五个鉴定项目的能力验证。 鉴定所成立以来始终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客观、公正的服务准则,已受理司法鉴定委托1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我所是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为320907008,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泰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泰州市 泰兴市
    泰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在江苏省司法厅、泰州市司法局及泰兴市司法局组织领导下,于2006年12月份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许可,2007年7月份正式挂牌成立、接待对外的相关鉴定业务,法人代表为泰兴市人民医院院长李文江,机构负责人为朱剑,法医临床室主任房三友,质量办公室主任黄兆章,行政及档案室由尤静同志负责,目前又增加眼科主任医师刘晓娟同志为鉴定人。业务范围为一般活体鉴定及视觉功能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本所2006.8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由三级综合医院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的非法人组织,通过江苏省质监局资质认定(CMA)认证认可。现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司法鉴定人(法医临床)7名,自设立以来,我所始终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依法开展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 崇川区
    该所于2007年9月20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设立,隶属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目前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是江苏省首家通过法医临床及法医物证省级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亦是南通市唯一能向社会提供亲子鉴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依托医院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客观公正、服务社会”的原则,强调社会效益,注重保持中立地位,广泛地接受公安、检察、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主体的委托。成立以来,共接受来自南通、盐城、徐州、连云港、山东、重庆等省市的鉴定委托逾万件,其中不乏一些疑难案件,现年检案量达到上千件,为解决纷争、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科学依据,所出具的鉴定结论被广泛采信,公信力已得到社会认知和认可。本所现有司法鉴定人14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11名,中级技术职称2名,初级技术职称1名,由法医、骨科、眼科、耳鼻喉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分子生物学等专业背景的司法鉴定人组成,具有高学历(多数人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高职称(如教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复合型(医学+法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是隶属于启东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服务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启东市人民医院是启东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以雄厚的实力为该所司法鉴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保障。目前医院拥有1.5T高场磁共振机、40层螺旋CT、X线数字减影成像系统(简称DSA),DR/CRX线摄片机、体外高频热疗机、日立7170/7180全自动生化仪、高压氧舱、腹腔镜、胆道镜、宫腔镜、阴道镜、超细电子胃镜、电子肠镜等大中型现代化设备100多件,同时医院还设置有现代化的检验中心。启东市人民医院在现代化医院的建设过程中,大力实施“人才兴院”和创名院、建名科、树名医的“三名”战略,以“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努力构建和谐医院,促进和谐社会,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现有13位司法鉴定人,已完成鉴定数千余人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无锡江南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无锡市 滨湖区
    无锡江南司法鉴定所有国内顶尖级的鉴定专家和我国或省内外知名、资深的鉴定专家,鉴定业务涵盖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文件技术鉴定)。本所的仪器设备配备强大、齐全。“打印文件机源识别智能系统”仪器设备具有国内独创和国际领先水平。“印文辅助比对系统”、“反射成像技术”等仪器设备均具有先进性。 江南所坚持“科学、客观、公正、诚信”原则,遵循科学原理、科学方法和技术规范,以智慧还原真实,以技术赢得公信,为您提供优质的文书鉴定服务。
    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淮安市金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隶属于淮安市金湖县人民医院的独立机构,2002年7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成为我省第一家县级司法鉴定机构。设有法医临床专业鉴定室和酒精检验专业室,法医临床专业鉴定人员6人,酒精检验专业鉴定人员3人。十多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2010年,经过省司法厅的批准,增加了酒精检测的鉴定项目,为交警依法治理行车安全提供帮助。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金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司法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徐州市 云龙区
    该所前身为精神病防治院司法鉴定组,于1984年由徐州市卫生局审批成立。1997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指定为徐州市唯一的一家具有精神医学司法鉴定资格的医院。2006年6月被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业务范围为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鉴定覆盖徐州及周边省市。该所拥有司法鉴定人10名(其中主任医师7人,副主任医师3人),其它工作人员5名(包括办公室管理人员2名,鉴定人助理3名)。
    法医精神病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南京同仁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该所是经省司法厅核准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是从事法医学司法鉴定的专业机构。 该所依托法医学会和同仁医院的雄厚实力,拥有一流专家团队,鉴定人具多年法医学实践,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四医院常州医疗区司法鉴定所系依托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四医院常州医疗区为母体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该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展开床位近千余张,开设科室40余个。医院拥有2个全军中心,即全军精神医学中心和全军心理疾病防治中心,是海军军医大学精神卫生临床学院、海军军医大学和江苏大学的精神、心理专业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医院精神科建设在军内外具有很高的声誉,其精神疾病防治、心理疾病干预及科研学术水平居全国领先水平。九〇四司鉴所于2019年4月30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设立,设立初机构名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〇二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20年12月29日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四医院常州医疗区司法鉴定所。业务范围为:1、法医临床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男子性功能评定、视觉功能评定、听觉功能评定);2、法医精神病鉴定。有司法鉴定人11人,其中:主检法医师1名,副高级以上职称执业医师8名,中级职称执业医师2名。先进的技术力量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司法鉴定所服务诉讼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和智力支撑。
    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
  • 苏州市广济医院创建于1923年,1957年医院即成立精神病鉴定小组,有专职工作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上世纪70年代开始担任江苏省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的鉴定工作,解决全省的重大疑难案例鉴定,并参与全国重大疑难案例的鉴定工作。我们的鉴定工作受到全省乃至全国司法机关的好评和信任,并在国内享有较高的声誉。 2006年1月1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注册,成立苏州市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成为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本鉴定所承担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精神损伤与精神伤残、精神疾病及其因果关系、劳动能力等各类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任务;2013年5月《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后,经省司法厅批准我所新增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鉴定业务;鉴定所财务由苏州市广济医院统筹管理,具有独立账目;鉴定所所长由院长担任并授权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鉴定所的各项工作。
    法医精神病
  • 苏州苏城司法鉴定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先后获得CNAS、CMA资质认证证书,目前主要从事车辆鉴定和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并在不断开拓进取,努力打造成能全面服务社会的综合性鉴定机构。该所依托苏州苏城机动车检测中心设立,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检测中心成立于2008年,占地面积25000余平米,总投资达7500万余元,是苏州市机动车检测协会会长单位和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副会长单位。该所以服务社会为目的,始终坚持“科学、公正、诚信、严谨”的鉴定原则,认真做好司法鉴定各项工作。
    交通事故鉴定,电子数据
  • 苏州永鼎医院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17年,位于苏州市。
    法医临床
  • 江苏中宜金大分析检测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成立,是南京大学宜兴环保研究院的孵化企业,以南京大学宜兴环保研究院为依托,专门从事环境类分析检测的国有独立法人单位。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获得江苏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书,机构以江苏中宜金大分析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命名 江苏中宜金大分析检测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连续四次通过CMA资质认定评审,扩展生活饮用水、废水、土壤(含农产品产地土壤)、农产品、空气(含环境空气与室内空气)、噪声、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体等诸多领域,共877大类、1000余小类,公司的CMA资质能力范围涵盖了几乎所有环境领域的检测指标。公司现有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1770平方米,实验室面积2900平方米。
    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无锡高吉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无锡市
    该所成立于2007年9月,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鉴定许可证号320207010),依法独立开展司法检验、鉴定活动的单位,设立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具有独立司法鉴定能力的法人单位。
    交通事故鉴定
  • 扬中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9月11日,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男子性功能评估、视觉功能评估、听觉功能评估)工作,现有司法鉴定人6人,均具有高级职称。本所以“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为宗旨,2011年7月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证并获得证书,2014年7月、2017年6月顺利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证复评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本所依托淮安市淮安的雄厚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于2006年4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公示,开始从事法医临床鉴定工作。2015年获得“淮安市淮安区法律服务先进单位”称号。本所现有专业司法鉴定人8名(均为临床各科室主任),均具有高级职称8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占100%;并购买了法医临床鉴定必须仪器设备。本所职业准则是“客观、科学、公平、公正”。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以法医临床鉴定为主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依托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雄厚的医学专业技术力量,并聘请南通大学法医学专家作为本所司法鉴定人及技术顾问,通过了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鉴定所恪守司法鉴定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依法进行司法鉴定。
    法医临床
  • 该所是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要求,是通过CMA(计量资质认定)认证的实验室。 该所始终以“捍卫司法公正”为己任。华碧鉴定人秉承“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态度,为公正判决提供了坚实的鉴定依据。
    交通事故鉴定
  • 该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的全国首家涉及涂料、颜料、化学建材等微量物证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现有7名司法鉴定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4名,高级工程师3名。 该所依托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立。该中心是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符合ISO/IEC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实验室,并经国家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国内唯一专业从事涂料及涂料用颜、填料产品质量检验的国家级质检中心。作为涂料新产品鉴定检验机构、产品质量争议仲裁检验机构和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涂料质量检验机构,该中心承接了大量新产品鉴定、产品质量仲裁和各类客户的委托检验任务。 该所技术力量雄厚、装备先进、信息资源丰富,承接全国各地公检法等政法部门和企业委托,受理大量的微量物证鉴定,为政法部门处理涉及涂料、颜料、化学建材等方面的纠纷,为维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经济有序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微量鉴定
  • 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该所依托医科大学的雄厚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于2002年6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公示,其前身是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开始从事法医鉴定工作。2005年3月在原有“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基础上挂牌增设“江苏省妇女伤情鉴定中心”,2013年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获得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第二届“宋慈杯”优秀奖2;019年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该所现有专业司法鉴定人22名,其中法医病理类鉴定人14名、法医临床类鉴定人15名、法医物证类鉴定人6名,具有高级职称11名,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54.5%;下设法医生物学实验室、解剖室、法医病理实验室、法医临床实验室(电生理检测等)、法医毒物实验室五个实验室,拥有专业检查、检测仪器(3130型全自动遗传分析仪、图像分析系统、视听觉电生理系统等、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总资产达800余万元。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
  • 宿迁市泗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宿迁市 泗阳县
    该所于2006年3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1306001),是宿迁市首家通过资质认定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号:171007030261)。鉴定所现有工作人员12人,其中有鉴定资质的国家司法鉴定人10人,均具有高级职称。该所始终坚持严谨、规范、独立、公正办案,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2010年度被江苏省司法厅表彰为“先进集体”,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被宿迁市司法局表彰为“先进单位”。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丹阳市中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
    该所于2006年9月11日正式批准成立,并于2010年、2014年、2017年取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现有9名司法鉴定人,均经过省司法厅的专业培训,并通过执业考试合格,取得司法鉴定职业资格,可承担我市的法医临床鉴定业务。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职工工伤伤残程度鉴定及伤情鉴定等。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扬州市 广陵区
    苏北医院司法鉴定所是江苏省司法厅于2006年1月省内首批批准成立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在1996年即在国内首批开展DNA鉴定工作,是苏北苏中地区唯一经省司法厅和法院认可有法律效应的亲子鉴定机构。本中心汇聚了苏北医院法医临床、法医物证学等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依托苏北医院,拥有先进配套的检测设备,坚持公正准确、科学规范的服务宗旨,以先进的技术、科学的态度、良好的素养,竭诚为司法机关、律师、当事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使扬泰地区乃至苏北、苏中地区的老百姓以往要去上海、南京所做的鉴定在家门口即得到了同样良好的服务,由于坚持了正确的办所方针,我所的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同。2010年获江苏省司法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顺利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计量认证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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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南通众成鉴证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本机构聘请了多名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的专业鉴定人员,始终践行“依法、公正、客观、准确”的质量方针,致力于为案(事)件的诉讼、仲裁、依法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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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浦口区
    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于2014年5月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成立,是独立法人性质的专业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3200003025353937;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7030390),由江苏省司法厅统一编入江苏省《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并纳入江苏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平台,向社会公告。 鉴定所秉承“笃诚、唯公、察微、见真”的价值理念,面向社会接受各级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社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委托,从事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有关问题的司法鉴定和技术咨询,致力于为案(事)件诉讼、仲裁、依法处理提供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科学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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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由江苏省司法厅于2006年9月28日批准成立,隶属于句容市人民医院,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具有法医临床鉴定资格,有独立的司法鉴定能力,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 该所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男子性功能评估、视觉功能评估、听觉功能评估),主要包括损伤程度鉴定和伤残程度鉴定。 该所运转所需条件由句容市人民医院提供保障。该所具有固定的能满足鉴定活动需求的工作场所和设备,无临时借用设备,也不存在使用委托人设备来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能保证该所的持续发展。 该所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司法鉴定活动。自鉴定所成立以来,承担的鉴定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每年业务量达400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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