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该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后,2006年依法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面向社会服务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2009年3月4日,苏州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在该所正式挂牌。2010年上半年该所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是苏州市第一家通过资质认定的“三大类”鉴定机构。 该所拥有办公面积720多平米,建有法医鉴定室、文检实验室、痕迹实验室、视听觉电生理检测室、测谎室、化学分析室。具有眼底镜、检眼镜箱、裂隙灯、视觉/听觉诱发电位仪、GSB-4A智能型光电光谱比对分析仪OLYMPUS SZX-7型高倍体视显微镜、XSP-15A型高倍生物显微镜、XTD-06多功能体视显微镜、FEM-IV静电压痕仪、瑞士卡玛公司生产的薄层色谱扫描仪、拉曼光谱仪等检查、检验设备。年受理省内外各地案件达4000余件。该所现有正式员工33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40%,是一只老青帮带、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的团队。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交通事故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苏州市广济医院创建于1923年,1957年医院即成立精神病鉴定小组,有专职工作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上世纪70年代开始担任江苏省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的鉴定工作,解决全省的重大疑难案例鉴定,并参与全国重大疑难案例的鉴定工作。我们的鉴定工作受到全省乃至全国司法机关的好评和信任,并在国内享有较高的声誉。 2006年1月1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注册,成立苏州市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成为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本鉴定所承担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精神损伤与精神伤残、精神疾病及其因果关系、劳动能力等各类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任务;2013年5月《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后,经省司法厅批准我所新增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鉴定业务;鉴定所财务由苏州市广济医院统筹管理,具有独立账目;鉴定所所长由院长担任并授权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鉴定所的各项工作。
    法医精神病
  • 康达司法鉴定所是江苏省首批获批的第四大类“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专注于环境、健康和安全,提供环境质量与损害司法鉴定毒物,具体鉴定项目包括:水、气、土壤、固废与危废、噪音辐射等环境类司法鉴定。 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的理念,康达司法鉴定所为全国各地公安、检察院、法院等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包括环境质量鉴定、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环境污染与事故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污染物性质鉴定等技术服务,先后曾经服务于环保系统、公安系统、检察院、法院、安监部门、仲裁机构、环保公益组织、科研及高等院校等机构,积累了众多鉴定案例。康达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报告直接被相关机构采信作为民事及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法医毒物,环境损害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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