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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该所是隶属于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其前身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淮安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2010年4月6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许可证》证号320810011。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前身是淮阴地区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自1969年建院伊始即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业务。几十年来,该院司法鉴定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目前该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规范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盱眙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盱眙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7年9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盱眙县中医院授权的非独立法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具有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鉴定活动的第三方法律地位。有独立的司法鉴定能力,独立对外行使和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活动,独立核算的司法鉴定机构。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一般活体、听觉、视觉功能)鉴定专业。业务范围包括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等。接受市、县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医临床等专业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 经过多年的运行,本所现在工作人员10名,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资格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8名。每年均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关于人体损伤程度、伤残程度的能力验证。 2011-2017年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鉴定所成立以来,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积极为司法机关和社会服务。为司法诉讼提供了科学、客观、公正的医学鉴定依据,较好地维护了司法公正,获得了我县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促进了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涟水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涟水县涟水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4月,现己拥有司法鉴定人员6名,其中高级职称6名,有专门的办公室,接待室,鉴定室,会议室,档案室。总面积150平方以上,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并配备了必要的仪器设备。 目前我所鉴定设备齐全,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高满意度。 几年来,我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中颇有声誉。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金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淮安市金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隶属于淮安市金湖县人民医院的独立机构,2002年7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成为我省第一家县级司法鉴定机构。设有法医临床专业鉴定室和酒精检验专业室,法医临床专业鉴定人员6人,酒精检验专业鉴定人员3人。十多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2010年,经过省司法厅的批准,增加了酒精检测的鉴定项目,为交警依法治理行车安全提供帮助。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金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司法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清江浦区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后于2007年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正式成立的非独立法人司法鉴定机构,同年挂牌面向社会服务。2011年司法鉴定所成为皖南医学院法医系实习基地。2008年----2017年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开展的能力验证活动(损伤程度及伤残程度鉴定)连续十年均获得满意通过(2011年及2015年伤残程度鉴定、2016年损伤程度鉴定为现场测评)。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 孙步明 同志先后被江苏省司法厅(2010年)及淮安市司法局(2012年)分别授予全省司法鉴定先进个人及淮安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2012年我所顺利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并获得全省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我所获得2011—2013年度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淮安市二院司法鉴定所现有执业人员13名,均为高级职称。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包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轻微伤、轻伤、重伤)、伤残程度鉴定(1-10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视觉功能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微量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物鉴定,文书物证鉴定,其他鉴定,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软件知识产权纠纷相似性鉴定,商业秘密类司法鉴定,专利类司法鉴定,技术合同类司法鉴定,商标类司法鉴定,著作权司法鉴定,会计审计,会计审计(证券),税务审计,特种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其他类设备,化工类,轻工类,建材类,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电子类,食品类,工程设计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工艺美术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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