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4年5月被列入“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是省法院系统具有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环境监测、工程设计、咨询等4大类鉴定类别的鉴定机构。2016年2月,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被列入环境保护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二批)(环办政法[2016]10号),推荐从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以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为基础于2018年5月设立,从事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鉴定,以认证认可项目为限);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污染损害鉴定(噪声)等(确定生态环境遭受损害性质、范围、程度;评定因果关系;评定污染治理与运行成本;评定防止损害扩大;修复生态环境的措施或方案)司法鉴定工作。
    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是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核定开展的鉴定业务有: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性质鉴定,以认证认可项目为限);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等(确定生态环境遭受损害的性质、范围、程度;评定因果关系;评定污染治理与运行成本;评定防止损害扩大、修复生态环境的措施或方案)。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下,鉴定所秉乘“依法公正、科学求真”的践行方针,依托生态环境部直属公益性科研机构、科研实力雄厚的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为平台,致力于为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仲裁、诉讼需求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玄武区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是依托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环境损害和理化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机构于2012年8月正式获得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许可范围:微量物证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性质鉴定))。   司鉴所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目前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检测项目约2600项,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的检测项目约300项,主要涉及食品、环境、药品、化工等领域检测能力。   司鉴所承接的“涉案检材中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和蒂巴因含量的鉴定”、“‘隆源村枣夹核桃仁’产品中脂肪含量的鉴定案”、“对承揽合同纠纷所涉设备进水出水水样COD含量进行微量物质物证鉴定案”等多个意见书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司法鉴定文书”,并收录在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中。2017年司鉴所1人被南京市司法局评为“南京市首届十佳司法鉴定人”。
    微量鉴定,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苏环院”)是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评改制设立的科技型服务企业。公司主要从事生态与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供环保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服务,生态与环境保护领域管理与技术顾问服务。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司法鉴定所(以下简称“苏环所”)是依托于苏环院依法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是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苏环所在国家司法鉴定名录网和江苏高院网站均已注册登记。
    环境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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