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个机构
  •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是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核定开展的鉴定业务有: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性质鉴定,以认证认可项目为限);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等(确定生态环境遭受损害的性质、范围、程度;评定因果关系;评定污染治理与运行成本;评定防止损害扩大、修复生态环境的措施或方案)。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下,鉴定所秉乘“依法公正、科学求真”的践行方针,依托生态环境部直属公益性科研机构、科研实力雄厚的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为平台,致力于为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仲裁、诉讼需求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4年5月被列入“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是省法院系统具有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环境监测、工程设计、咨询等4大类鉴定类别的鉴定机构。2016年2月,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被列入环境保护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二批)(环办政法[2016]10号),推荐从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以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为基础于2018年5月设立,从事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鉴定,以认证认可项目为限);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污染损害鉴定(噪声)等(确定生态环境遭受损害性质、范围、程度;评定因果关系;评定污染治理与运行成本;评定防止损害扩大;修复生态环境的措施或方案)司法鉴定工作。
    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苏建工司鉴所是依托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设立的,成立于2016年7月12号,获得江苏省司法厅颁布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证号320516010),是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注册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的鉴定机构。目前拥有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人员及行业专家200余人,实验室面积达300m2,配备专业仪器与设备上千套。本所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态度,致力于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及室内环境污染物司法鉴定。
    微量鉴定
  • 环境损害鉴定【污染物性质鉴定【固体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不包括危险废物)鉴定】(应与通过认证认可项目的能力范围相适应);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污染环境行为致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損害鉴定(污染环境行为致土壤环境损害鉴定、污染环境行为致地下水环境损害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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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大环保”)是以南京大学和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要依托,在环保产业内多元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有机毒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等国家平台的依托单位。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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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达司法鉴定所是江苏省首批获批的第四大类“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专注于环境、健康和安全,提供环境质量与损害司法鉴定毒物,具体鉴定项目包括:水、气、土壤、固废与危废、噪音辐射等环境类司法鉴定。 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的理念,康达司法鉴定所为全国各地公安、检察院、法院等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包括环境质量鉴定、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环境污染与事故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污染物性质鉴定等技术服务,先后曾经服务于环保系统、公安系统、检察院、法院、安监部门、仲裁机构、环保公益组织、科研及高等院校等机构,积累了众多鉴定案例。康达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报告直接被相关机构采信作为民事及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法医毒物,环境损害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玄武区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是依托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环境损害和理化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机构于2012年8月正式获得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许可范围:微量物证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性质鉴定))。   司鉴所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目前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检测项目约2600项,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的检测项目约300项,主要涉及食品、环境、药品、化工等领域检测能力。   司鉴所承接的“涉案检材中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和蒂巴因含量的鉴定”、“‘隆源村枣夹核桃仁’产品中脂肪含量的鉴定案”、“对承揽合同纠纷所涉设备进水出水水样COD含量进行微量物质物证鉴定案”等多个意见书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司法鉴定文书”,并收录在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中。2017年司鉴所1人被南京市司法局评为“南京市首届十佳司法鉴定人”。
    微量鉴定,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常建科司鉴所成立于2017年6月30日,鉴定执业人员22人,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鉴定;母公司始创于1959年,为常州市首批科研事业单位成功转制为民营的科技型企业。公司注册地址在常州市木梳路10号,旗下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拥有两个分场所:常州市长江中路288号实验室;常州市新北区泰山北路223号实验室。目前,公司检测业务涵盖1.建筑材料 2、地基基础 3、建筑结构与构件 4、建筑节能 5、环境污染物 6、通风与空调 7、建筑电气照明及智能工程 8、桥隧工程 9、安全防护 10、水利工程 11、建筑装饰装修 12、建筑环境 13、装配式结构工程 14、建筑施工质量 15、金属结构 16、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17、学生用品、18、水土保持、19、交通工程、20、建筑机具、21、建筑安装工程等。通过计量认证的产品403个,检测参数4000余项,技术力量、检测项目参数排省内同行前列。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项目长江路产品117个,检测参数759个,泰山路产品24个,检测参数115个。
    微量鉴定
  •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泰州市 海陵区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司法鉴定所依托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建立,于2016年3月2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设立,目前业务范围是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污染物性质鉴定,以通过认证认可项目为准,不含损害评估),主要从事水和废水、固体废物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本所现有司法鉴定人10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10名,博士学历1名,硕士学历4名,本科学历5名,由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应用化学、生态学、土壤学等专业背景的司法鉴定人组成。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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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 南京市 栖霞区
    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大环保”)是以南京大学和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要依托,在环保产业内多元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有机毒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等国家平台的依托单位。公司围绕循环回用、减排减负、节能降耗等国家战略需求,以EPC、BOT、BT、BOO等多种模式为各类客户提供环保咨询、工艺开发、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营、项目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的完整环保问题解决方案提供商。大环保以“创新环保科技,服务绿色生活”为使命,从满足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坚持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集成并举的技术创新之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公司技术团队先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十大优秀示范工程”等多个荣誉,申请和授权国家发明专利70余项,相关技术和产品已在全国十余个省份的电子、电镀、化工、染料、农药、医药、食品及市政等多个行业和专业园区建立了上百项示范工程,运行效果稳定、良好,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高度统一,获得了客户和业界的好评。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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