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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肿瘤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徐州市法医毒物鉴定(血液中乙醇及其代谢物的测定)法医毒物 -
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
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常州市该所于2007年4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主要从事法医毒物鉴定,现有司法鉴定人3名。该所早在1989年通过江苏省级计量认证,2003年10月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的认可,建立了一整套完整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从而保证了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及其结果的准确可靠。该所占地面积23000平方米,其中试验场地 5000 平方米。检测管理人员和检测支持保障人员72人。检测相关人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5人,大学本科学历48人,其中高级职称者16人,中级职称者28人。拥有液相色谱-离子阱-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在线GPC-GC/MS系统、高效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全自动快速生物质谱微生物检测系统、微生物全自动平板接种系统、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总有机碳分析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全自动多通道固相萃取仪、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十万分子一克电子分析天平、微生物快速检测仪、PCR扩增仪等一批高精尖设备,仪器齐备总价达4000多万元,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达300余台。法医毒物 -
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苏州市 姑苏区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依托苏州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法医学系组建的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服务的第三方鉴定机构,2005年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为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是“2.28”决定实施后江苏省首批批准成立的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之一;2006年被列为江苏省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及全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2013年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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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徐州市环境损害鉴定【污染物性质鉴定【固体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不包括危险废物)鉴定】(应与通过认证认可项目的能力范围相适应);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污染环境行为致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損害鉴定(污染环境行为致土壤环境损害鉴定、污染环境行为致地下水环境损害鉴)】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 -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大环保”)是以南京大学和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要依托,在环保产业内多元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有机毒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等国家平台的依托单位。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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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 京口区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于2005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目前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为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测)、微量鉴定(车辆质量鉴定)、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现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司法鉴定人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7人,硕士学位的4人,有长期从事法医学研究与教学的教授、副教授、副主任法医师共11人,有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多年、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任医师2人,同时本所聘请江苏大学及附属医院的相关专家教授组成了专家委员会,为司法鉴定中提供专家咨询服务,以确保我所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有先进的技术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坚持“严谨求实、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准确公正” 的原则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本鉴定所自成立以来,已办理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测)、微量鉴定(车辆质量鉴定)、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等司法鉴定案件30000余件,涉及到公安、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和公民个人,遍及省内外,为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提供了科学、客观、独立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微量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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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南京市 秦淮区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114021),是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为公检法司所认可。目前已核定开展的鉴定业务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其中DNA(亲子鉴定、亲权鉴定等)、笔迹、指纹、道路交通事故技术、声纹统一性、语音资料和录音文件的分析处理及真实性、视频图像的分析处理及原始性和真实性、电子数据恢复、文件一致性等鉴定位居行业前沿领域。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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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张家港市 杨舍镇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1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司法部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示,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张家港市设立的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主要受理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鉴定所现有工作人员15名,其中: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10名,法医毒物鉴定人员3名,行政助理2名。鉴定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验)。 本所拥有较为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2017年8月,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严格审查、考核,本所顺利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复评审,实现了鉴定机构的标准化管理。2016-2017年,本所又连续两年高标准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组织的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视觉功能评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血液乙醇含量测定等五个鉴定项目的能力验证。 鉴定所成立以来始终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客观、公正的服务准则,已受理司法鉴定委托1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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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吴中区康达司法鉴定所是江苏省首批获批的第四大类“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专注于环境、健康和安全,提供环境质量与损害司法鉴定毒物,具体鉴定项目包括:水、气、土壤、固废与危废、噪音辐射等环境类司法鉴定。 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的理念,康达司法鉴定所为全国各地公安、检察院、法院等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包括环境质量鉴定、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环境污染与事故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污染物性质鉴定等技术服务,先后曾经服务于环保系统、公安系统、检察院、法院、安监部门、仲裁机构、环保公益组织、科研及高等院校等机构,积累了众多鉴定案例。康达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报告直接被相关机构采信作为民事及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法医毒物,环境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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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工车辆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清江浦区该所系淮阴工学院所属机构,依托高校人才、设备资源对外提供检测鉴定服务是该所的特点。该所目前主要从事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微量物证、车辆安全性能等司法鉴定及检测服务。现有注册司法鉴定人7名,司法鉴定助理14名,实验室资质认定内审员6名,专兼职科研技术人员20余名,涉及化工、机械、材料、电子电气、车辆工程、计算机等多个专业领域,自建、与高校联合共建有法医毒物鉴定中心、微量分析鉴定中心、材料检测鉴定中心、车辆装备鉴定中心、计算机数据分析中心等多个专项实验室,实验室设备价值3000余万元,面积7000㎡。该所自成立以来,本着客观规范、公正求实的服务宗旨,为公/检/法等执法机关、保险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优质的检测鉴定服务,范围覆盖江苏全省并已扩展到周边省份,在涉及车辆事故、车辆质量领域的鉴定具有一定专业优势。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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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是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核定开展的鉴定业务有: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性质鉴定,以认证认可项目为限);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等(确定生态环境遭受损害的性质、范围、程度;评定因果关系;评定污染治理与运行成本;评定防止损害扩大、修复生态环境的措施或方案)。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下,鉴定所秉乘“依法公正、科学求真”的践行方针,依托生态环境部直属公益性科研机构、科研实力雄厚的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为平台,致力于为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仲裁、诉讼需求提供科学依据。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玄武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是依托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环境损害和理化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机构于2012年8月正式获得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许可范围:微量物证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性质鉴定))。 司鉴所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目前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检测项目约2600项,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的检测项目约300项,主要涉及食品、环境、药品、化工等领域检测能力。 司鉴所承接的“涉案检材中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和蒂巴因含量的鉴定”、“‘隆源村枣夹核桃仁’产品中脂肪含量的鉴定案”、“对承揽合同纠纷所涉设备进水出水水样COD含量进行微量物质物证鉴定案”等多个意见书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司法鉴定文书”,并收录在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中。2017年司鉴所1人被南京市司法局评为“南京市首届十佳司法鉴定人”。微量鉴定,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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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江苏苏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于2018年11月28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依法设立,是面向社会服务的专门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本机构致力于为政府、执法及行政管理机构提供公正、准确的司法鉴定数据,并为公、检、法、司各界所认可。本机构业务范围为法医毒物鉴定,主要包括血液中乙醇及其代谢物的测定,毒品鉴定,生物检材毒品鉴定,体内滥用药物的检验,常见毒、药物定性定量分析等专业的司法鉴定技术服务。 本机构坐落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中丹生命科学产业园,占地面积700多平方米,基础设施完备,技术实力雄厚,现有仪器设备30余台(套),主要有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本所现有五名专职司法鉴定人,并拥有长期从事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同时,具有丰富的司法鉴定从业背景,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方位的司法鉴定技术服务。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 -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4年5月被列入“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是省法院系统具有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环境监测、工程设计、咨询等4大类鉴定类别的鉴定机构。2016年2月,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被列入环境保护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二批)(环办政法[2016]10号),推荐从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以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为基础于2018年5月设立,从事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鉴定,以认证认可项目为限);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污染损害鉴定(噪声)等(确定生态环境遭受损害性质、范围、程度;评定因果关系;评定污染治理与运行成本;评定防止损害扩大;修复生态环境的措施或方案)司法鉴定工作。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连云港正达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连云港市 海州区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性质为独立法人,成立于2011年3月21日。办公场所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软硬件全面升级。业务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痕迹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验),计六项资质。曾被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并先后获得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十佳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2013年市青少年伤情鉴定中心被市综治委、共青团市委、市未保委联合表彰为“市首届优秀青少年维权工作项目”,2014年被评为省级司法行政系统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同年被推荐表彰为全省司法鉴定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市级青年文明号。2015年、2016年连续被评为全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 该中心2014年1月通过了省级资质认定,获得计量认定证书,并于2016年12月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复评审工作,2017年1月获得计量认定证书,2018年8月痕迹鉴定通过资质认定。每年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满意率高。是江苏省鉴定业务量较高、服务满意率极高的鉴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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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宿迁市 宿豫区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机构坐落于宿迁市软件园内(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软件园保险小镇B29幢),拥有1500多平方米的办公和实验场所。 机构内拥有由归国博士、国内著名司法鉴定专家、法医学和遗传学科研项目带头人组成的权威专家团队,遵循完整的鉴定章程、规范的鉴定流程。在权威专家团队和高精技术设备的支撑下,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作为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益,并为公、检、法、司各界所认可。 目前,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病理、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并在积极进取,专注科研,努力开拓更多鉴定项目。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证明机构,独立于争议各方;在规模上走集约化道路,发挥高度专业化和职业化优势,创造规模效益;在定位上坚持提供公共产品,既保证公权力运行,又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在技术上保持高端和创新,无论在鉴定方法还是在鉴定设备上,都走在业界前列。 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将以诚实信用的态度,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努力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委托人的监督。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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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 南京市 栖霞区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大环保”)是以南京大学和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要依托,在环保产业内多元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有机毒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等国家平台的依托单位。公司围绕循环回用、减排减负、节能降耗等国家战略需求,以EPC、BOT、BT、BOO等多种模式为各类客户提供环保咨询、工艺开发、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营、项目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的完整环保问题解决方案提供商。大环保以“创新环保科技,服务绿色生活”为使命,从满足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坚持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集成并举的技术创新之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公司技术团队先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十大优秀示范工程”等多个荣誉,申请和授权国家发明专利70余项,相关技术和产品已在全国十余个省份的电子、电镀、化工、染料、农药、医药、食品及市政等多个行业和专业园区建立了上百项示范工程,运行效果稳定、良好,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高度统一,获得了客户和业界的好评。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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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该所依托医科大学的雄厚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于2002年6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公示,其前身是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开始从事法医鉴定工作。2005年3月在原有“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基础上挂牌增设“江苏省妇女伤情鉴定中心”,2013年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获得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第二届“宋慈杯”优秀奖2;019年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该所现有专业司法鉴定人22名,其中法医病理类鉴定人14名、法医临床类鉴定人15名、法医物证类鉴定人6名,具有高级职称11名,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54.5%;下设法医生物学实验室、解剖室、法医病理实验室、法医临床实验室(电生理检测等)、法医毒物实验室五个实验室,拥有专业检查、检测仪器(3130型全自动遗传分析仪、图像分析系统、视听觉电生理系统等、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总资产达800余万元。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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