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南京市 玄武区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受南京市司法局直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国家认证认可和国家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的权威鉴定机构,主要从事文书、痕迹、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各类亲子鉴定、个体识别)、法医毒化(包括酒精测试)、微量物证、心理测试、电子数据等司法鉴定实践及理论研究工作。中心拥有现代化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高技术职称和高学历人才优势明显。多年来,中心一直秉承“公正科学、及时准确、以法律己、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持续不断地为诉讼、仲裁等领域的当事人提供全面的专业问题解决方案。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微量鉴定,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
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华碧于2006年由上海复旦大学科技园投资设立,作为国内权威的综合鉴定服务机构,涵盖产品质量鉴定、微量物证鉴定、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鉴定)、电子数据鉴定、价格评估 等。以“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 正义。十余年间获得全国30多个省市和地区超过3000家法院、公安、检察院、仲裁委员会、 应急管理等机构的认可。2017年在盐城成立了分所,到目前为止,是江苏省唯①一家设立分所的机构。2022年华碧新增电子数据鉴定项目,填补苏州市场电子数据鉴定的空白。目前是 苏州唯① 一家具有电子数据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交通事故鉴定,微量鉴定,电子数据 -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张家港市 杨舍镇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1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司法部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示,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张家港市设立的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主要受理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鉴定所现有工作人员15名,其中: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10名,法医毒物鉴定人员3名,行政助理2名。鉴定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验)。 本所拥有较为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2017年8月,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严格审查、考核,本所顺利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复评审,实现了鉴定机构的标准化管理。2016-2017年,本所又连续两年高标准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组织的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视觉功能评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血液乙醇含量测定等五个鉴定项目的能力验证。 鉴定所成立以来始终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客观、公正的服务准则,已受理司法鉴定委托1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
连云港市灌南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连云港市该所于2005年11月25日经江苏省司法厅许可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724469964931F,有效期5年,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类(一般活体),该所分别于2010年及2015年二次延续申请获批,分别于2010年、2013年及2016年三次资质认定均现场通过。目前行政许可在有效期内。 该所现有司法鉴定人6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6名,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 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南通市如东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该所位于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实验室面积150平方米,本所符合《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的条件于2006年8月24日准予登记,由江苏省司法厅颁证。 目前业务范围: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该所获得由江苏省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全所有13名工作人员,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 该所2011年-2013年度本所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2014年-2015年获得“南通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获得全国第二届《鼎永杯优秀鉴定文书》三等奖。 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 崇川区该所于2007年9月20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设立,隶属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目前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是江苏省首家通过法医临床及法医物证省级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亦是南通市唯一能向社会提供亲子鉴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依托医院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客观公正、服务社会”的原则,强调社会效益,注重保持中立地位,广泛地接受公安、检察、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主体的委托。成立以来,共接受来自南通、盐城、徐州、连云港、山东、重庆等省市的鉴定委托逾万件,其中不乏一些疑难案件,现年检案量达到上千件,为解决纷争、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科学依据,所出具的鉴定结论被广泛采信,公信力已得到社会认知和认可。本所现有司法鉴定人14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11名,中级技术职称2名,初级技术职称1名,由法医、骨科、眼科、耳鼻喉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分子生物学等专业背景的司法鉴定人组成,具有高学历(多数人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高职称(如教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复合型(医学+法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
南通市启东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该所是隶属于启东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服务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启东市人民医院是启东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以雄厚的实力为该所司法鉴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保障。目前医院拥有1.5T高场磁共振机、40层螺旋CT、X线数字减影成像系统(简称DSA),DR/CRX线摄片机、体外高频热疗机、日立7170/7180全自动生化仪、高压氧舱、腹腔镜、胆道镜、宫腔镜、阴道镜、超细电子胃镜、电子肠镜等大中型现代化设备100多件,同时医院还设置有现代化的检验中心。启东市人民医院在现代化医院的建设过程中,大力实施“人才兴院”和创名院、建名科、树名医的“三名”战略,以“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努力构建和谐医院,促进和谐社会,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现有13位司法鉴定人,已完成鉴定数千余人次。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是隶属于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独立机构,其前身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江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2005年10月1日命名为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由江苏省司法厅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证号321105002.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前身镇江市神经精神疾病医院自六十年代即开始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业务,几十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我所现有19名司法鉴定人,全部具有高级职称。 几十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共接受来自镇江市、南京市以及苏北地区等地公、检、法等单位司法鉴定委托5000余人次,其中不乏有在国内造成广泛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例,通过对所有案例的准确鉴定,确定了我司法鉴定所在省内乃至国内享有的较高声誉和地位。法医精神病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连云港市该所成立于2005年10月1日,是隶属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的非独立法人的社会鉴定机构,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现有司法鉴定人5名,其中高级职称4人,硕士研究生1人。该所始终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目前该所鉴定基础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8年4月经江苏省司法应核准登记成立。主要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等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节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和鉴定。 司法鉴定所现有员工14人,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13人。均为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其中,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2人,盐城市“卫生科教人才工程”医学领军型人才3人。本所母体医院为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是本地区规模最大、医疗技术人员最为集中,医疗设备最为先进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司法鉴定提供可靠的技术和仪器设备保障。 本所于2009年12月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获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并分别于2013年、2016年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复审。连续5年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组织的“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论。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常州市该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的全国首家涉及涂料、颜料、化学建材等微量物证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现有7名司法鉴定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4名,高级工程师3名。 该所依托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立。该中心是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符合ISO/IEC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实验室,并经国家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国内唯一专业从事涂料及涂料用颜、填料产品质量检验的国家级质检中心。作为涂料新产品鉴定检验机构、产品质量争议仲裁检验机构和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涂料质量检验机构,该中心承接了大量新产品鉴定、产品质量仲裁和各类客户的委托检验任务。 该所技术力量雄厚、装备先进、信息资源丰富,承接全国各地公检法等政法部门和企业委托,受理大量的微量物证鉴定,为政法部门处理涉及涂料、颜料、化学建材等方面的纠纷,为维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经济有序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微量鉴定 -
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该所母体单位成立于1991年,隶属于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南通市建设领域检测项目最全的检测机构、全市唯一的建筑工程质量仲裁检测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荣获江苏省首批“十佳检测机构”称号,2005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所出具的数据获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可承担政府投资和重大、重要项目检测。连续六届荣膺“南通市文明单位”,2012年以来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表彰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被江苏省文明委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对外独立开展检测业务,为社会提供科学、公正的检测数据和报告。2014年7月16日成立的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现有19名司法鉴定人,鉴定业务范围为微量鉴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微量鉴定 -
淮安市涟水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涟水县涟水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4月,现己拥有司法鉴定人员6名,其中高级职称6名,有专门的办公室,接待室,鉴定室,会议室,档案室。总面积150平方以上,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并配备了必要的仪器设备。 目前我所鉴定设备齐全,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高满意度。 几年来,我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中颇有声誉。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宿迁市泗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宿迁市 泗阳县该所于2006年3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1306001),是宿迁市首家通过资质认定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号:171007030261)。鉴定所现有工作人员12人,其中有鉴定资质的国家司法鉴定人10人,均具有高级职称。该所始终坚持严谨、规范、独立、公正办案,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2010年度被江苏省司法厅表彰为“先进集体”,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被宿迁市司法局表彰为“先进单位”。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亭湖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3年8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2005年10月开展面向社会提供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本所于2009年、2013年、2016年分别通过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认可)评审、复评审工作,并取得了证书获准使用“CMA”标识,鉴定结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目前本所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等。本所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等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法医学检验鉴定,并出具相应报告。本机构现有员工18人,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书14人。本所母体单位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本地区规模最大,医疗专业技术最强,仪器设备最为先进的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的综合实力为本所司法鉴定活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和仪器设备等资源保障。本所已连续多年通过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面向全国组织的“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等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均取得了“满意”成绩。目前我所的司法鉴定水平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
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常州市该所于2007年4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主要从事法医毒物鉴定,现有司法鉴定人3名。该所早在1989年通过江苏省级计量认证,2003年10月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的认可,建立了一整套完整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从而保证了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及其结果的准确可靠。该所占地面积23000平方米,其中试验场地 5000 平方米。检测管理人员和检测支持保障人员72人。检测相关人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5人,大学本科学历48人,其中高级职称者16人,中级职称者28人。拥有液相色谱-离子阱-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在线GPC-GC/MS系统、高效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全自动快速生物质谱微生物检测系统、微生物全自动平板接种系统、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总有机碳分析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全自动多通道固相萃取仪、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十万分子一克电子分析天平、微生物快速检测仪、PCR扩增仪等一批高精尖设备,仪器齐备总价达4000多万元,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达300余台。法医毒物 -
淮安市盱眙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盱眙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7年9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盱眙县中医院授权的非独立法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具有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鉴定活动的第三方法律地位。有独立的司法鉴定能力,独立对外行使和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活动,独立核算的司法鉴定机构。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一般活体、听觉、视觉功能)鉴定专业。业务范围包括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等。接受市、县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医临床等专业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 经过多年的运行,本所现在工作人员10名,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资格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8名。每年均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关于人体损伤程度、伤残程度的能力验证。 2011-2017年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鉴定所成立以来,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积极为司法机关和社会服务。为司法诉讼提供了科学、客观、公正的医学鉴定依据,较好地维护了司法公正,获得了我县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促进了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金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淮安市金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隶属于淮安市金湖县人民医院的独立机构,2002年7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成为我省第一家县级司法鉴定机构。设有法医临床专业鉴定室和酒精检验专业室,法医临床专业鉴定人员6人,酒精检验专业鉴定人员3人。十多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2010年,经过省司法厅的批准,增加了酒精检测的鉴定项目,为交警依法治理行车安全提供帮助。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金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司法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盐城市射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该所于2008年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目前该所接受公、检、法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和鉴定,并出具相应报告。该机构现有员工11人,已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10人,该所母体医院为射阳县人民医院,为该所司法鉴定提供可靠地技术和仪器设备资源保障。该所于2016年11月已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审,并获颁《计量认证证书》。鉴定结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连续8年通过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了“满意“成绩。目前该所司法鉴定水平已达国家技术标准要求。服务质量好、社会信誉高,得到了当地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和社会的一致认可,为促进司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多次受到市级主管机关的表彰和省司法厅的好评。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 京口区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于2005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目前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为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测)、微量鉴定(车辆质量鉴定)、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现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司法鉴定人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7人,硕士学位的4人,有长期从事法医学研究与教学的教授、副教授、副主任法医师共11人,有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多年、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任医师2人,同时本所聘请江苏大学及附属医院的相关专家教授组成了专家委员会,为司法鉴定中提供专家咨询服务,以确保我所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有先进的技术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坚持“严谨求实、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准确公正” 的原则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本鉴定所自成立以来,已办理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测)、微量鉴定(车辆质量鉴定)、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等司法鉴定案件30000余件,涉及到公安、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和公民个人,遍及省内外,为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提供了科学、客观、独立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微量鉴定 -
-
泰州华德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泰州市 海陵区该所于2014年10月依法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面向社会服务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该所拥有500多平方米的办公和实验场所,并有完整规范的鉴定业务流程、先进的鉴定器材和实验设备。该所目前各类鉴定人员均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其中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取得鉴定人资格的国家司法鉴定人6人,主任法医师1名人,副主任法医师1人、副教授1人、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该所多名鉴定人均是原公安系统法医骨干力量,保障了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合法性。 该所奉行“质量胜似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职业理念,严格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证司法鉴定质量,实现司法鉴定的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和规范化,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
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该所是隶属于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独立机构,其前身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南通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自1969年建院伊始即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业务,几十年来,该中心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经过多年的发展,该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 该所始终注重自身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积极鼓励撰写论文和开展科研活动,司法鉴定所每年均派遣2~3名专家参加全国各地的司法鉴定学术交流,每年均有数篇专业论文发表,鉴定所开展的“二项迫选数字应用于司法鉴定的抗伪装研究”科研课题于2007年获南通市卫生局新技术课题奖。法医精神病 -
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
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玄武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是依托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环境损害和理化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机构于2012年8月正式获得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许可范围:微量物证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性质鉴定))。 司鉴所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目前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检测项目约2600项,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的检测项目约300项,主要涉及食品、环境、药品、化工等领域检测能力。 司鉴所承接的“涉案检材中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和蒂巴因含量的鉴定”、“‘隆源村枣夹核桃仁’产品中脂肪含量的鉴定案”、“对承揽合同纠纷所涉设备进水出水水样COD含量进行微量物质物证鉴定案”等多个意见书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司法鉴定文书”,并收录在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中。2017年司鉴所1人被南京市司法局评为“南京市首届十佳司法鉴定人”。微量鉴定,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
连云港亿通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省 连云港市 海州区 -
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吴中区康达司法鉴定所是江苏省首批获批的第四大类“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专注于环境、健康和安全,提供环境质量与损害司法鉴定毒物,具体鉴定项目包括:水、气、土壤、固废与危废、噪音辐射等环境类司法鉴定。 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的理念,康达司法鉴定所为全国各地公安、检察院、法院等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包括环境质量鉴定、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环境污染与事故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污染物性质鉴定等技术服务,先后曾经服务于环保系统、公安系统、检察院、法院、安监部门、仲裁机构、环保公益组织、科研及高等院校等机构,积累了众多鉴定案例。康达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报告直接被相关机构采信作为民事及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法医毒物,环境损害 -
-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该所是隶属于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其前身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淮安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2010年4月6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许可证》证号320810011。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前身是淮阴地区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自1969年建院伊始即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业务。几十年来,该院司法鉴定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目前该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规范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连云港市该所成立于2017年11月,其母体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母体公司成立于1981年,前身为连云港市建筑工程研究所。先后取得江苏省建设厅核发的检测资质和能效测评资质、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定)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以及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的“两工地”起重机械检测资质。 母体单位职工有一百余人,各种专业技术人员七十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6人,中级工程师27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2人,国家注册测绘师2人,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公司主要工作承接市区建设工程和建筑构配件、制品以及建筑现场所用的有关材料、设备质量及房屋各项性能的检测工作,现具有见证取样、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等专项资质和室内环境、空调系统检测、建筑水电等备案类检测资质。微量鉴定 -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常州市常建科司鉴所成立于2017年6月30日,鉴定执业人员22人,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鉴定;母公司始创于1959年,为常州市首批科研事业单位成功转制为民营的科技型企业。公司注册地址在常州市木梳路10号,旗下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拥有两个分场所:常州市长江中路288号实验室;常州市新北区泰山北路223号实验室。目前,公司检测业务涵盖1.建筑材料 2、地基基础 3、建筑结构与构件 4、建筑节能 5、环境污染物 6、通风与空调 7、建筑电气照明及智能工程 8、桥隧工程 9、安全防护 10、水利工程 11、建筑装饰装修 12、建筑环境 13、装配式结构工程 14、建筑施工质量 15、金属结构 16、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17、学生用品、18、水土保持、19、交通工程、20、建筑机具、21、建筑安装工程等。通过计量认证的产品403个,检测参数4000余项,技术力量、检测项目参数排省内同行前列。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项目长江路产品117个,检测参数759个,泰山路产品24个,检测参数115个。微量鉴定 -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苏建工司鉴所是依托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设立的,成立于2016年7月12号,获得江苏省司法厅颁布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证号320516010),是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注册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的鉴定机构。目前拥有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人员及行业专家200余人,实验室面积达300m2,配备专业仪器与设备上千套。本所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态度,致力于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及室内环境污染物司法鉴定。微量鉴定 -
盐城质量技术监督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盐都区盐城质量技术监督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2年10月18日。经营范围包括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 -
-
南京砝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 南京市 江宁区南京砝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路99号3号楼706单元,是一家由长期从事质检技术服务和法律证据技术服务的资深专家团队发起成立的,以质检技术服务、法律证据技术服务为主业的科技公司。公司资源配置齐全,注册我司的产品质量鉴定专家49名,其中博士13名,硕土12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包括教授) 11名,高级工程师(包括副教授)38名,能满足18个鉴定领域的专家需,专家结构合理,优势明显。同时依托江苏省产品质量鉴定专家库和江苏省科技厅专家库,为客户提供公平、公正、科学、求实的技术服务。执业范围:1.机电类:(1)金属材料;(2)通用机械设备;(3)环保设备;(4)纺织机械;(5)轻工机械;(6)专用设备;(7)交通运输设备;(8)电气产品;(9)仪器仪表(10)热能动力设备.内燃机;(11)化工过程机械;(12)化工过程设备;(13)特种设备。2.化工类。3.轻工类。4.建材类。5.电子类。7.冶金类。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 -
-
江苏方建工程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江宁区江苏方建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验机构。技术业务管理隶属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司法厅。公司独立对外开展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和检测业务。公司拥有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以及江苏省司法厅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许可证书。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 -
-
西数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机构江苏省 淮安市 清江浦区西数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是江苏质量协会会员 、江苏省保密协会理事单位、江苏计算机学会会员,自2000年成立以来主要提供司法鉴定、产品质量鉴定、数据安全、数据恢复、网络安全、电子取证产品及解决方案 ,自主研发MRT Integrate数据恢复一体机、自主研发监控视频取证系统、数据库修复取证系统、数据恢复教学实训系统等。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发展为多个部门团队,数据分析部、司法鉴定部、硬盘恢复部、保密恢复部、财务部、研发部、客户服务部、业务发展部,为客户提供更高效专业的服务。 截至2023年4月,机构有职工4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3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占比80%;博士生导师5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级人才1人;机构有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教学名师、省特聘教授、省产业教授等省级重点人才。 司法鉴定执业范围有: 电子数据鉴定,声音鉴定,图像鉴定,产品质量鉴定 .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交通运输设备,电气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其他类设备,化工类,轻工类,建材类,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电子类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