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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高淳区 淳溪街道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成立,鉴定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拥有共聚焦显微拉曼光谱仪、文痕检仪、神经电检诊仪、生物显微镜系统、金相显微镜系统、比较显微镜、体式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全套病理设备等各类中大型仪器30余台;全所现有工作人员四十四人,其中司法鉴定人二十九人,副高以上职称的鉴定人十八人,还聘请了包括医学临床各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等近七十人的外部专家团队。历年来出具的鉴定意见被法院、仲裁等机关广泛采纳,其中多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各级媒体广泛报道,获得良好社会影响和评价。 2009年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先后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并相继获得《CNAS检查机构认可证书》和《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成为江苏省首家全项通过CNAS认可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自2008年以来,金陵所在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满意通过率达96%;在全国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中连续获奖,其中“鼎永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宋慈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
      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
    • CNAS
      CNAS
    • CNAS英文版
      CNAS英文版
    • cma
      cma
  • 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苏州市 姑苏区
    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依托苏州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法医学系组建的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服务的第三方鉴定机构,2005年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为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是“2.28”决定实施后江苏省首批批准成立的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之一;2006年被列为江苏省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及全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2013年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连云港正达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连云港市 海州区
    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性质为独立法人,成立于2011年3月21日。办公场所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软硬件全面升级。业务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痕迹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验),计六项资质。曾被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并先后获得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十佳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2013年市青少年伤情鉴定中心被市综治委、共青团市委、市未保委联合表彰为“市首届优秀青少年维权工作项目”,2014年被评为省级司法行政系统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同年被推荐表彰为全省司法鉴定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市级青年文明号。2015年、2016年连续被评为全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 该中心2014年1月通过了省级资质认定,获得计量认定证书,并于2016年12月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复评审工作,2017年1月获得计量认定证书,2018年8月痕迹鉴定通过资质认定。每年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满意率高。是江苏省鉴定业务量较高、服务满意率极高的鉴定机构。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张家港市 杨舍镇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1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司法部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示,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张家港市设立的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主要受理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鉴定所现有工作人员15名,其中: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10名,法医毒物鉴定人员3名,行政助理2名。鉴定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验)。 本所拥有较为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2017年8月,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严格审查、考核,本所顺利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复评审,实现了鉴定机构的标准化管理。2016-2017年,本所又连续两年高标准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组织的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视觉功能评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血液乙醇含量测定等五个鉴定项目的能力验证。 鉴定所成立以来始终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客观、公正的服务准则,已受理司法鉴定委托1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浦口区
    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于2014年5月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成立,是独立法人性质的专业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3200003025353937;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7030390),由江苏省司法厅统一编入江苏省《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并纳入江苏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平台,向社会公告。 鉴定所秉承“笃诚、唯公、察微、见真”的价值理念,面向社会接受各级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社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委托,从事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有关问题的司法鉴定和技术咨询,致力于为案(事)件诉讼、仲裁、依法处理提供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科学证据。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8年4月经江苏省司法应核准登记成立。主要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等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节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和鉴定。 司法鉴定所现有员工14人,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13人。均为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其中,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2人,盐城市“卫生科教人才工程”医学领军型人才3人。本所母体医院为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是本地区规模最大、医疗技术人员最为集中,医疗设备最为先进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司法鉴定提供可靠的技术和仪器设备保障。 本所于2009年12月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获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并分别于2013年、2016年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复审。连续5年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组织的“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论。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亭湖区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3年8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2005年10月开展面向社会提供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本所于2009年、2013年、2016年分别通过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认可)评审、复评审工作,并取得了证书获准使用“CMA”标识,鉴定结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目前本所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等。本所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等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法医学检验鉴定,并出具相应报告。本机构现有员工18人,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书14人。本所母体单位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本地区规模最大,医疗专业技术最强,仪器设备最为先进的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的综合实力为本所司法鉴定活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和仪器设备等资源保障。本所已连续多年通过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面向全国组织的“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等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均取得了“满意”成绩。目前我所的司法鉴定水平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泰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泰州市 泰兴市
    泰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在江苏省司法厅、泰州市司法局及泰兴市司法局组织领导下,于2006年12月份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许可,2007年7月份正式挂牌成立、接待对外的相关鉴定业务,法人代表为泰兴市人民医院院长李文江,机构负责人为朱剑,法医临床室主任房三友,质量办公室主任黄兆章,行政及档案室由尤静同志负责,目前又增加眼科主任医师刘晓娟同志为鉴定人。业务范围为一般活体鉴定及视觉功能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宿迁东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宿迁市
    本所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于2015年3月成立。该所始终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秉承努力发展司法鉴定事业,通过开展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依法独立进行各项司法活动。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于2008年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目前该所接受公、检、法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和鉴定,并出具相应报告。该机构现有员工11人,已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10人,该所母体医院为射阳县人民医院,为该所司法鉴定提供可靠地技术和仪器设备资源保障。该所于2016年11月已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审,并获颁《计量认证证书》。鉴定结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连续8年通过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了“满意“成绩。目前该所司法鉴定水平已达国家技术标准要求。服务质量好、社会信誉高,得到了当地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和社会的一致认可,为促进司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多次受到市级主管机关的表彰和省司法厅的好评。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靖江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8月,由靖江市人民医院组织成立,主要业务为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目前有6名注册司法鉴定人(吴剑、陆纪荣、蒋建新、毛红胜、陈阳、陈杰),并通过了省级资质认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本所2006.8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由三级综合医院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的非法人组织,通过江苏省质监局资质认定(CMA)认证认可。现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司法鉴定人(法医临床)7名,自设立以来,我所始终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依法开展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以法医临床鉴定为主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依托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雄厚的医学专业技术力量,并聘请南通大学法医学专家作为本所司法鉴定人及技术顾问,通过了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鉴定所恪守司法鉴定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依法进行司法鉴定。
    法医临床
  • 康达司法鉴定所是江苏省首批获批的第四大类“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专注于环境、健康和安全,提供环境质量与损害司法鉴定毒物,具体鉴定项目包括:水、气、土壤、固废与危废、噪音辐射等环境类司法鉴定。 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的理念,康达司法鉴定所为全国各地公安、检察院、法院等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包括环境质量鉴定、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环境污染与事故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污染物性质鉴定等技术服务,先后曾经服务于环保系统、公安系统、检察院、法院、安监部门、仲裁机构、环保公益组织、科研及高等院校等机构,积累了众多鉴定案例。康达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报告直接被相关机构采信作为民事及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法医毒物,环境损害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江苏省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江苏省 南京市 建邺区
    江苏省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始建于1983年,是经江苏省编委批准成立的社会公益性科技事业单位,是AAA级科技咨询机构,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科技咨询类别,入册登记号:“法19007”,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环境科技、技术贸易及其他科技组织鉴定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技术合同纠纷和产品质量鉴定等司法鉴定,涉及环保、机械、化工、电子、冶金、计算机软件等众多专业领域。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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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靖江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是江苏省司法厅依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10月24日批准成立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苏司许决字【2016】305号]。以靖江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为技术依托,司法鉴定人7名,均为本行业有影响的资深专家。拥有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检验手段。实行科学和现代化管理,有严格的自我约束机制,以诚信为本,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机构章程独立进行司法鉴定工作,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靖江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1992年1月由靖江市建筑工程局组建成立,在泰州市靖江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为独立法人机构,具备国家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能力,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测,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账目并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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