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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长苗 法医临床
司法鉴定专家浙江省 杭州市1977年至1991年于浙江医科大学毕业后担任卫生学校副校长,并从事临床外科医生、外科学和解剖学讲师;1991年至今于杭州市公安局从事法医专业技术工作,先后担任过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科党支部书记、法医室主任、刑科所副所长等职务。2009年退出公安系统至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司法鉴定所任所长。2014年任杭州华硕司法鉴定所所长,后带领杭州华硕司法鉴定所转型升级为杭州华硕司法鉴定中心。2016年徐长苗参与编著《火灾原因调查鉴定.问题.处置》一书,已由“”化学工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2016年徐长苗作为第二作者在《中国法医学杂志》第2期上发表论文1篇。法医病理,法医临床 -
崔国兴
司法鉴定专家浙江省 杭州市主任法医师,三级警监。1969年参加工作,同年入伍疆字九一五部队,1973年复员从事医疗工作,1977年10月毕业于新疆石河子医学院并开始从事法医工作,1979年毕业于中央民警干校一年法医专修班。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政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医学会理事。退休后曾相继在台州医学院司法鉴定所,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就职。 从事法医工作40多年,曾解剖检验过千余具尸体,办理、鉴定各类案件3000余起,先后多次参与过重大疑难案件的侦破工作,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的专业人才。曾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多项荣誉称号;撰写过1本法医学论著《法医实践》,发表法医学论文10余篇。曾在其他鉴定机构担任法医病理室科室负责人,并为第一鉴定人,同时为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授权签字人。2012年9月17日,以崔国兴命名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崔国兴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新疆全区公安系统首家以专家名字命名的工作室。2018年5月起被聘为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法医临床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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