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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迪安司法鉴定中心
湖南省 长沙市 岳麓区湖南迪安司法鉴定中心是由迪安诊断(股票代码:300244)精心打造,经湖南省司法厅、长沙市司法局核准登记,并依法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是在“长株潭一体化”、“中部崛起”战略布局下应运而生的综合性鉴定中心,面向中部地区乃至全国受理司法鉴定业务。中心设有法医学部、法庭科学实验部等科室,鉴定范国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物证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共八类鉴定项目,并设有相关实验室,配置了先进、齐全的实验设备。同时法医物证鉴定资质也正在筹备申报中。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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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迪安司法鉴定中心
天津市 南开区 长虹街道天津迪安司法鉴定中心由迪安诊断集团(股票代码:300244)精心打造,于2017年11月通过天津市司法局核准登记,并依法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综合性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是在“京津冀一体化”的国家战略布局下应运而生的区域鉴定中心,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乃至全国受理司法鉴定业务。中心下设有法医学部、法庭科学实验部、物证技术部等科室,司法鉴定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痕迹鉴定、文书鉴定和微量物证鉴定共七个鉴定项目,开设相关实验室并配备先进的实验设备,借助集团独立实验室开展法庭科学领域的探索研究。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微量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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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
湖北省 武汉市 硚口区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系湖北警官学院的下属单位,现有国家司法鉴定人44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鉴定人28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和湖北省特殊津贴专家各一人。中心成立以来,年均受理案件4000余起,2014年受案3500起,无一错案。2009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鉴定 先进集体”。 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依托湖北警官学院实验中心,拥有12500平方米的实验室,各类实验仪器设备价值近三千六百余万元。有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取证重点实验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两个院级重点实验室。主要设备有:环境扫描电子显微镜、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电子取证系统、VSC5000研究级文检工作站、拉曼光谱仪、薄层色谱扫描仪、层析显微镜、进口立体显微镜、现场紫外图像勘查系统、光谱成像系统、进口高档多波段光源、激光枪弹测速仪、酒精测试仪、雷达测速仪、顶空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红外光谱吸收仪、红外光谱成像仪、3500型DNA测序仪以及全国仅有的低温光谱成像系统等,为司法鉴定提供坚实的设备保障。 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以“服从真理、追求真相、还原真实”为宗旨,努力践行“彰显公正效率、诠释司法为民”。在司法鉴定活动中,从接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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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
福建省 福州市 鼓楼区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5年,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司法部备案。本所接受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定。 本所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规范》等相关法律开展鉴定业务,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根据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CNAS-CL0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注册号CNAS L7530)。 本所目前设立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亲权鉴定、文书司法鉴定、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痕迹鉴定等多个鉴定室和实验室,为社会提供具有法律效率的结果和数据,保障司法鉴定公正性,树立司法鉴定公信力。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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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
辽宁省 沈阳市 沈北新区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是应我国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需求建立起来的,并经辽宁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注册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医司法鉴定机构,隶属于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下设法医病理学鉴定室、法医物证学鉴定室、法医临床学鉴定室、法医人类学鉴定室、法医毒物分析鉴定室以及中心实验室检验室以及综合管理办公室。鉴定中心秉着“公正、客观、科学、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的服务宗旨,自法医学科成立以来一直承担各类案件的法医学鉴定任务。十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三万余件,案件采信率100%。2009及2011年被评为“全国司法鉴定优秀单位”和“司法鉴定先进集体”。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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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 乌兰察布市 集宁区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是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审核批准的乌兰察布市第一家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李新强。拥有11名经培训核准的司法鉴定人,承担着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四项司法鉴定工作。中心另配有六名行政工作人员,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及司法鉴定辅助工作,中心按照司法部有关法医类司法鉴定仪器设备配置表,配置了必备的鉴定仪器和设备。机构内部设行政及后勤保障、案件受理、人事计财、法医鉴定、档案等职能科室,中心办公室面积630多平米。目前,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没有设立分支机构。 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本着忠于科学、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态度,为社会提供公正、科学的司法鉴定服务。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环境损害,酒精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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