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
福建省 福州市 鼓楼区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5年,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司法部备案。本所接受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定。 本所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规范》等相关法律开展鉴定业务,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根据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CNAS-CL0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注册号CNAS L7530)。 本所目前设立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亲权鉴定、文书司法鉴定、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痕迹鉴定等多个鉴定室和实验室,为社会提供具有法律效率的结果和数据,保障司法鉴定公正性,树立司法鉴定公信力。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 -
-
四川菲斯特司法鉴定所
四川省 泸州市 江阳区四川菲斯特司法鉴定所于2011年7月经四川省司法厅核准,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综合类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为:510511200。于2017年12月通过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资质认定复评审,证书编号为172307030583。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面向社会服务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全国各级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的委托,也接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委托,秉承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准确、高效的原则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机构现有鉴定人员32名,其中正高职称3人、副高职称9人,8名鉴定人进入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人才专家库。部分鉴定人具有政法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法医、机动车检验、血中乙醇含量测定等方面专业技能和较高的司法鉴定水平。 机构目前拥有办公场地600余平方米,设有案件受理室、行政办公室、鉴定室、检查室、档案室、理化检验室等职能办公区域,并严格按照司法部《仪器设备配置标准》配备了鉴定所需的仪器设备。鉴定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限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法医精神病鉴定(B类)、文书鉴定、机动车司法鉴定。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毒物,交通事故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
安徽仁济司法鉴定中心
安徽省 蚌埠市 龙子湖区安徽仁济司法鉴定中心是一所从事法医类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现有鉴定人24位,高级职称23人。 一、关于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限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诈伤/诈病/造作伤鉴定、医疗损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二、关于鉴定程序: 1、委托: (1)出具鉴定委托书:单位委托的请载明您的单位名称、个人委托的请写上您的姓名,“安徽仁济司法鉴定中心”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请在委托书中注明; (2)提供委托单位、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被鉴定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应真实、完整、充分、合法,以免影响鉴定。 (4)出具代理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鉴定案件。 2、受理: (1)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是否属于本中心司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性,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性,鉴定时机成熟性等进行审查。 (2)受理决定的作出: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即时作出受理决定;不能即时决定是否受理的,在七个工作日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共
3
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