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门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以法医临床鉴定为主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该所位于海门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依托海门市人民医院雄厚的医学专业技术力量,由该院13名骨科、耳鼻喉科、眼科等相关专业领域德高望重、技术精湛的专家组成司法鉴定人队伍,并通过了江苏省质监局资质认定。 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听觉功能、视觉功能鉴定。鉴定所恪守司法鉴定职业纪律与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广泛地接受公检法、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企事业单位、公民等主体的委托,依法进行司法鉴定。
    法医临床
  • 南通三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
    该所是南通地区最早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现有工作人员20余人,其中司法鉴定人10余人,鉴定人员形成了老、中、轻三个递队,具有丰富的司法鉴定经验。同时还聘请有丰富经验的各科专家与我所鉴定专家共同组成技术委员会,及时解决司法鉴定中的疑难问题,以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该所依法面向社会受理经省司法厅核准的鉴定业务,包括: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评定、休息、护理、营养时限评定、听觉功能评定、视觉功能评定和毒化(乙醇)检测等。 该所一直重视自身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鉴定环境,规范执业行为;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的鉴定流程和工作程序,先进的硬件设备和雄厚的技术力量,鉴定队伍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和高水平的专业知识。
    法医临床,法医毒物
  • 该所位于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实验室面积150平方米,本所符合《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的条件于2006年8月24日准予登记,由江苏省司法厅颁证。 目前业务范围: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该所获得由江苏省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全所有13名工作人员,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 该所2011年-2013年度本所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2014年-2015年获得“南通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获得全国第二届《鼎永杯优秀鉴定文书》三等奖。 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南通市如皋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 如皋市
    该所是江苏省司法厅审批核准的专业从事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定机构,是非独立的法人机构。该所依托如皋市人民医院而设立,拥有先进的检查、检验和功能评定仪器设备。现有国家司法鉴定人6人,其中高级职称医师5人(主任医师两人、副主任医师三人)和主治医师1人,均具有20年以上丰富的临床医学经验。 该所专业从事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包括伤残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医疗纠纷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医疗费用合理性评定、后期医疗费评定、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和治疗时限评定等。
    法医临床
4
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