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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天意物证司法鉴定所
天津市 南开区 长虹街道天津市天意物证司法鉴定所经天津市司法局核准登记,于2007年12月成立(许可证号:341200006688421284)。核准的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性功能鉴定除外);法医物证鉴定(个体识别、亲权鉴定)〔血液(斑)、精液(斑)、唾液(斑)、组织/器官(含毛囊)〕;文书鉴定(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朱墨时序鉴定、篡改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特种文件鉴定);痕迹鉴定(指印鉴定、足迹鉴定、车辆痕迹鉴定、车速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整体分离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轮胎痕迹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乙醇检测、毒品类检测、挥发性毒物类检测、合成药(毒)物类检测、杀虫剂类检测、杀鼠剂类检测);法医病理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涉及中毒死亡的仅限挥发性毒物(含乙醇)、毒品(阿片类、苯丙胺类、氯胺酮类)、合成药(毒)物类、杀虫剂类、杀鼠剂类的中毒〕。鉴定所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要求配置设备。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微量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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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CNAS、CMA)
四川省 成都市 武侯区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是由四川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省直属司法鉴定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面向社会服务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为适应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需要,适应改革开放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为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合法利益,本着“合法、独立、公开、客观、科学、准确、文明、公正、高效”的原则而创立。中心的鉴定专家均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著名专家或学科带头人。中心鉴定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者占95%。中心被省司法厅指定为四川省法医类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 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中心不仅接受全国各级公、检、法及司法机关的委托,也接受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委托。 我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及法医物证鉴定等。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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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
云南省 昆明市 西山区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简介 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是由云南省司法厅于2005年9月核准、登记,为成立较早、最具实力和影响力的司法鉴定机构之一。中心全面开展鉴定项目: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等司法鉴定工作。中心拥有一支执业多年、经验丰富、专业技术精湛、工作作风严谨、职业素养优秀、职业道德良好的司法鉴定工作团队。拥有国家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人员四十七名、其中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十六名、中级职称的人员31名。中心获得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 证书。中心专设法医物证DNA检验室,法医病理检验室,文件检验室。拥有先进的DNA遗传分析仪、PCR仪、冰冻切片机、全自动组织包埋机、脱水机、显微图像系统、文件检验仪等检查分析机器设备,并拥有先进的工程鉴定所需的检测、勘验设备。 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积极推进司法鉴定工作的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要求的自律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规范执业行为。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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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蓉城司法鉴定中心
四川省 成都市 青羊区成都蓉城司法鉴定中心于2001年经四川省司法厅登记许可成立,2011年通过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是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委托,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独立法人机构。机构许可证号:510106012;社会信用代码:34510000729828566L;法人代表:杨汉清;地址:成都市西玉龙街210号罗马国际广场8楼808号。成都蓉城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痕迹)司法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司法资产评估、建筑工程质量(造价)司法鉴定。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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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嘉德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甘肃省 兰州市 城关区甘肃嘉德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1号楼1702室,公司主要评估业务范围:甘肃兰州、青海、宁夏二手车评估、全国各地二手车估价、车辆鉴定、各类车辆估价、各类汽车估价服务。机动车鉴定评估;车辆贬值损失、报废的鉴定、评估;车辆维修费用、车辆市场价值的评估;车辆停运损失的评估。 甘肃嘉德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以“优化资源,服务社会”为经营宗旨,奉行“待人以诚、从业求精”的经营方式竭诚为全国客户提供二手车鉴定的专业服务。甘肃嘉德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目前有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是六名,中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四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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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徐州市 云龙区该所前身为精神病防治院司法鉴定组,于1984年由徐州市卫生局审批成立。1997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指定为徐州市唯一的一家具有精神医学司法鉴定资格的医院。2006年6月被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业务范围为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鉴定覆盖徐州及周边省市。该所拥有司法鉴定人10名(其中主任医师7人,副主任医师3人),其它工作人员5名(包括办公室管理人员2名,鉴定人助理3名)。法医精神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