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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个机构
  • 安徽三康司法鉴定所

    安徽省 合肥市
    本机构于2006年3月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登记,是独立于公检法司系统的,从事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业务的专门机构。本所旨在发展司法鉴定事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等活动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本机构以严谨、科学的态度执业、高效的原则办案,一丝不苟孜孜以求,热情服务,公正严明的工作作风,依照法律、法规、合同约定进行各项司法鉴定活动,出具的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本所对出具的鉴定报告负责。 本机构受理司法机关、党政机关、各级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律师所、司法所及公民的委托,依法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本机构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性功能鉴定除外)、法医病理鉴定。 本机构秉承“用科学证据还原真相、用公平正义服务社会”的鉴定理念,以“科学 客观 独立 公正”为准则,用实际行动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严把鉴定质量关,为各类案件提供科学的法律依据,确保司法公正。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
  •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贵州省 遵义市 汇川区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于2011年6月经贵州省司法厅批准、审核、登记设立(鉴定许可证号:520311081);于2011年9月1日正式挂牌,并面向社会受理司法鉴定业务,鉴定所依托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临床科室和相关学科专家组建而成,拥有各专业司法鉴定人26位,并聘请院内外各专业的相关专家作为本机构的咨询专家,配置各类检测设备及大型专业化实验室,业务范围是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听觉功能、性功能鉴定除外)、法医毒物鉴定。本鉴定机构秉承"科学·合法、公平、公正、和谐"的宗旨,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面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相关部门和被鉴定人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司法鉴定服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安徽仁济司法鉴定中心

    安徽省 蚌埠市 龙子湖区
    安徽仁济司法鉴定中心是一所从事法医类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现有鉴定人24位,高级职称23人。 一、关于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限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诈伤/诈病/造作伤鉴定、医疗损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二、关于鉴定程序: 1、委托: (1)出具鉴定委托书:单位委托的请载明您的单位名称、个人委托的请写上您的姓名,“安徽仁济司法鉴定中心”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请在委托书中注明; (2)提供委托单位、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被鉴定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应真实、完整、充分、合法,以免影响鉴定。 (4)出具代理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鉴定案件。 2、受理: (1)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是否属于本中心司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性,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性,鉴定时机成熟性等进行审查。 (2)受理决定的作出: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即时作出受理决定;不能即时决定是否受理的,在七个工作日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 京口区
    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于2005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目前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为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测)、微量鉴定(车辆质量鉴定)、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现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司法鉴定人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7人,硕士学位的4人,有长期从事法医学研究与教学的教授、副教授、副主任法医师共11人,有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多年、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任医师2人,同时本所聘请江苏大学及附属医院的相关专家教授组成了专家委员会,为司法鉴定中提供专家咨询服务,以确保我所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有先进的技术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坚持“严谨求实、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准确公正” 的原则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本鉴定所自成立以来,已办理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测)、微量鉴定(车辆质量鉴定)、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等司法鉴定案件30000余件,涉及到公安、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和公民个人,遍及省内外,为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提供了科学、客观、独立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微量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甘肃中星司法医学鉴定所

    甘肃省 嘉峪关市
    本鉴定所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于2006年6月26日成立,是依托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级乙等医院)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本所现有鉴定人员24名,都拥有丰富的医疗工作经验,并从事司法医学鉴定业务多年,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占75%。经甘肃省司法厅审批,本鉴定所可从事“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物”的鉴定业务,严格秉承“科学、严谨、客观、公正、诚信”的执业宗旨,为社会提供司法鉴定服务。自成立以来,本鉴定所接受了来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委托,开展司法鉴定咨询及相关鉴定服务。本鉴定所以科学为依据,客观公正独立作出的鉴定结论在社会上获得了普遍的认可。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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