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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
浙江省 杭州市 余杭区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是国内首家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为基础,以互补联合实现优化结构为目标,以建立司法鉴定/法庭科学公共实验室为重点而共同组建的司法鉴定机构。于2014年7月经浙江省司法厅核准登记,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30114070。 中心联合浙江省优质司法鉴定机构资源,总结司法鉴定技术运作和质量管理经验,整合医学、法庭科学等相关领域先进的仪器设备和技术力量,建立涵盖法医、物证和声像资料"三大类"领域的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鉴定场所面积4000余平方米。目前设有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痕迹鉴定、文书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专业。各鉴定专业共设有10个实验室:病理组织实验室、硅藻实验室、临床视觉实验室、临床听觉实验室、临床性功能实验室、DNA实验室、理化分析实验室、痕迹实验室、文书实验室、电子数据实验室。目前各实验室已拥有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自动进样色谱仪、高效液相仪、遗传分析仪、宝捷拿大型文检仪、电子数据取证塔、多功能诱发电位仪、鼓膜照相仪、声阻抗、耳声发射仪、验光仪、裂隙灯、免散瞳眼底照相仪、阴茎勃起功能监测仪等高端仪器设备。中心现有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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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福森特司法鉴定所
四川省 成都市 武侯区四川福森特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5年6月,是经四川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服务机构,许可证号:510006107。四川福森特司法鉴定所坚持“科技领军、以人为本”的立所方针,一方面大力加强鉴定所实验设备等硬件投入;另一方面重视司法鉴定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现有司法鉴定人23人,其中中高级职称鉴定人9人,形成了老、中、青三结合的司法鉴定人团队和“以老带新”的人才培养格局。四川福森特司法鉴定所秉承“客观、公正、高效、保密”的宗旨,在鉴定过程中严把鉴定质量关,认真履行司法鉴定机构的社会职责,努力争创“四川一流、全国知名”的优秀国家级司法鉴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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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
四川省 成都市 武侯区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是2006年3月29日经四川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原直属司法鉴定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面向社会为调解、理赔、诉讼、仲裁等活动提供司法鉴定服务。自成立以来,我们始终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把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维护公民、法人及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和维护司法公正。 司法鉴定是本中心的主要工作,本所接受公、检、法、司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和个人的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刑事、民事等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评估、鉴定。 我中心以何清旭主任为总负责人,下设行政综合部(含前台及司机)共7人,质量部2人,财务部共2人,法医鉴定科室(含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共31人,文书痕迹及电子数据鉴定室共20人,机动车鉴定室共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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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
江西省 南昌市 新建区江西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是江西省最早取得司法鉴定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也是江西省公安系统唯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在江西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中排在第一位! 江西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工作团队以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专业人员作为开展司法鉴定的主体职业人员。均从事鉴定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司法鉴定理论及实战经验,专业技能突出。鉴定工作效率高,责任心强,能迅速妥善的处理解决各种疑难案情赢得了委托单位或委托人的信赖和赞誉。 1994年经江西省公安厅党委批准办理了刑事技术鉴定权; 1997年经学院党委批准成立物证鉴定所,后报江西省公安厅党委批准成立了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物证鉴定所; 2001年通过了江西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注册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 2014年5月,经批准由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物证鉴定所更名为江西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 机构设置及执业人员情况:警察学院鉴定所有两处办公场所。(1、江西警察学院内 2、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苑大街267号)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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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光司法鉴定中心
山东省 济南市 槐荫区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事故车辆认定、事故损失鉴定、机动车价格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挥发性毒物鉴定(限乙醇);图像鉴定:图像处理、图像同一性鉴定、图像内容分析。法医毒物,交通事故鉴定,图像资料,价格评估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