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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玉泉区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是本区首家、也是唯一一家综合性专门从事道路交通事故鉴定的自治区级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中心自2011年7月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批准注册并在司法部备案成立以来,开展的司法鉴定项目有: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人体体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鉴定;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性能鉴定;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包括车辆和驾驶人有关的号牌、识别码,证件文书等鉴定);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因果关系鉴定。法医病理,法医临床,交通事故鉴定,酒精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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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辽希司法鉴定中心
辽宁省 锦州市 古塔区 -
湘潭市潭州司法鉴定所
湖南省 湘潭市 雨湖区湘潭市潭州司法鉴定所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大湖路36号,2005年9月经湖南省司法厅审批设立,鉴定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机动车技术及交通事故鉴定、法医毒物(限乙醇检测)。鉴定所拥有1200平方米固定办公场地,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法律意识、鉴定质量和技术水平,尊重科学,尊重事实,坚持原则,以成熟的鉴定技术,客观公正的司法职业规范,先进实用的鉴定设备以及高技术含量人才,为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 2015年获湖南省司法厅评为“2015年度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考评优秀单位”。 2016年获全省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查活动“二等奖”。 2017年获全省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查活动“二等奖”。 鉴定所成立以来,始终奉行“客观、公正、真实、规范”的宗旨,积极探索,打造出一支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司法鉴定队伍,接受委托单位和当事人的委托,为司法公正提供科学、严谨、真实的鉴定意见,用我们精湛的技术和优质服务,解决了很多疑难问题,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行为,保证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为公正判决提供了坚实的鉴定依据。法医病理,法医临床,交通事故鉴定,酒精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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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东圣司法鉴定所
辽宁省 丹东市 振兴区丹东东圣司法鉴定所位于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路51号。鉴定业务有:法医毒物(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鉴定、痕迹物证鉴定(限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 本所拥有先进的鉴定设备,专业的鉴定人才。几年来,鉴定案件越来越多,覆盖区域越来越广。鉴定结论已全部被采信。无投诉情况发生。 本所有专业司法鉴定人员8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办公面积200多平方米。 本所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开展司法鉴定活动。交通事故鉴定,酒精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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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营州司法鉴定所
辽宁省 朝阳市 双塔区 -
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
湖南省 岳阳市 岳阳楼区湖南省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于2007年11月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并经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审查备案。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430707017。 本所依托科研、检案的强大优势,聚集了岳阳市法医检验、临床医疗、刑事技术、交通事故处理与车辆技术检验等方面的专家,现有高、中级技术职称司法鉴定人员17名。本所核准的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测)、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机动车技术及交通事故鉴定。 本所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依法独立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文书物证鉴定,酒精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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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菲斯特司法鉴定所
四川省 泸州市 江阳区四川菲斯特司法鉴定所于2011年7月经四川省司法厅核准,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综合类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为:510511200。于2017年12月通过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资质认定复评审,证书编号为172307030583。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面向社会服务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全国各级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的委托,也接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委托,秉承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准确、高效的原则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机构现有鉴定人员32名,其中正高职称3人、副高职称9人,8名鉴定人进入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人才专家库。部分鉴定人具有政法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法医、机动车检验、血中乙醇含量测定等方面专业技能和较高的司法鉴定水平。 机构目前拥有办公场地600余平方米,设有案件受理室、行政办公室、鉴定室、检查室、档案室、理化检验室等职能办公区域,并严格按照司法部《仪器设备配置标准》配备了鉴定所需的仪器设备。鉴定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限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法医精神病鉴定(B类)、文书鉴定、机动车司法鉴定。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毒物,交通事故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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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
福建省 福州市 鼓楼区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5年,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司法部备案。本所接受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定。 本所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规范》等相关法律开展鉴定业务,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根据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CNAS-CL0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注册号CNAS L7530)。 本所目前设立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亲权鉴定、文书司法鉴定、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痕迹鉴定等多个鉴定室和实验室,为社会提供具有法律效率的结果和数据,保障司法鉴定公正性,树立司法鉴定公信力。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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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迪安司法鉴定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赛罕区 昭乌达路街道内蒙古迪安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于2018年6月15日,本中心是由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核准登记,依法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 (许可证号: 150018001 ),面向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全国受理司法鉴定业务。内蒙古迪安司法鉴定中心的建立是迪安鉴定事业版块北方布局的重要举措。坚持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以”公益为主”的原则发展司法鉴定事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指导下,紧扣内蒙古司法鉴定行业发展需求,利用迪安诊断平台优势,积极将中心打造成集鉴定、科研及成果转化、数字网络化研发教育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机构。中心设有法医学部,法庭科学实验部、技术鉴定与调查部等部门,业务涵盖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等领城。迪安鉴定高度重视优质人才引进、高新设备投入工作,运行现代化管理模式发展鉴定事业,中心拥有技术人员和国家级、省部级专家四十余人,各专业设有实验室并配备先进的实验设备。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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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鸣正司法鉴定中心
吉林省 吉林市 船营区本中心鉴定专家团由经司法部注册的41位专职司法鉴定人组成。专家团成员均为北华大学及附属医院相关专业的教授和主任医师。其中,大多数专家为硕士研究生导师。他们掌握国内前沿的理论和技术,在各自鉴定领域内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另外,本中心还聘请30余位专家组成司法鉴定顾问团,共同参与疑难案件、争议案件的会检,从而完成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本中心依托北华大学及附属医院技术力量和仪器设备,能够完成各种司法鉴定项目。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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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泰安司法鉴定中心
黑龙江省 佳木斯市 前进区佳木斯市泰安司法鉴定中心于2006年9月由黑龙江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成立,是佳木斯市首家以道路交通事故类为主的司法鉴定中心,连续获得省司法厅登记备案机构,同时被编录《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中。自成立之今,据不完全统计,已鉴定各类案件近2万件,始终保持零差错。 司法鉴定中心注册资金100万元,行政许可证号:230805013,办公区使用面积近280平方米,现有注册国家司法鉴定人员20名。其中副高职以上人员13名。中心在执业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业行为接受国家司法部、省市司法厅局、省市技术监督局、省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的指导监督管理。依法展开的鉴定范围:道路交通事故类、法医毒物(仅含血液乙醇检测)业务。交通事故鉴定,酒精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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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正骨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辽宁省 鞍山市 海城市海城市正骨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坐落于海城市中街路41号,2006年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现有15名工作人员,其中有12名司法鉴定人,高级技术职称7名。曾于2009年被鞍山市司法局评为《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优秀机构,曾获得了鞍山市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2010年被鞍山市司法局评为“诚信司法鉴定所”;获得了鞍山市诚信法医司法鉴定所荣誉称号,2011年被辽宁省司法鉴定协会评为“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被鞍山市司法局评为“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法医司法鉴定所于2008年、2009年2010年先后参加了在吉林长春召开的东北三省第一届司法鉴定论坛,在辽宁大连召开的东北三省第二届司法鉴定论坛,在黑龙江哈尔滨召开的东北三省第三届医司法鉴定论坛,并发表论文在论坛上进行交流。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酒精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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