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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13年12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授权,拥有与申请的司法鉴定资质认定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场地、设备,是能够独立行文、独立开展鉴定业务的第三方公正性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13022。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主要承担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与个人委托的四大类法医鉴定。 本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2名,具有国家司法鉴定人8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4名,中级职称4名。2014年至2017年均通过司法部的能力认证,成绩均为满意。本机构的母体单位是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是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和省市三方共建学校。学校前身为新四军军部于1941年7月创办的华中卫生学校,2005年3月1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发[2005]25号)、教育部备案,升格为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2月起更名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同年经学院申请,由江苏省司法厅批准,鉴定所由盐城卫生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更名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学校设临床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康复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基础医学部、合作共建社区健康学院(社区建康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德国、日本等高校和机构合作。 学校开设司法鉴定技术、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等19个专业(方向),有省级A类品牌专业1个、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2个、“十二五”高校重点专业群3个;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建设项目2个;培育了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4个;先后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447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个、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各4项。获省科技进步奖、淮海科学技术奖、盐城市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奖等省市各类奖50多项。获省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8项。全校教师在全国期刊发表论文2222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论文600余篇,SCI论文100多篇,主编、参编国家规划教材100余本。 学校是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有效促进盐城及苏北地区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水平不断提升。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如学校的省科普教育基地平台、江苏医药金域医学检验所、江苏医药卫瑞医学影像研究所、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社区健康学院等)开展多项基于苏北基层卫生的专项研究,提高科教联动服务区域健康产业发展的能力。 学校司法鉴定所为学校的司法鉴定专业学生提供校内学习实践平台,解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见习难、专业实践难的突出问题,既服务专业,又服务社会,集教学、科研、鉴定为一体。司法鉴定所实践平台鉴教相融人才培养模式,为各类司法鉴定机构培养司法鉴定相关专业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鉴教相融模式促进了盐城及周边地区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维护了社会和平稳定,有利于进一步带动、促进、提升司法鉴定行业的进一步规范。 鉴定所设尸体解剖室、组织病理学实验室、法医临床室、法医物证室、法医毒化室,具有ATP700全自动组织脱水机、Leica EG1150 组织包埋机、Leica RM2235 石蜡切片机、Leica DM2500 五人共览显微镜、YB100病理取材台(含进排水系统、照明及消毒系统)、Angell-DF(990)医用胶片扫描仪、Angell-DF(990)司法鉴定胶片数字化软件、310型遗传分析仪等先进仪器设备。学校的人才优势、先进设备和精湛技术为司法鉴定所开展鉴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技术和财力资源的保障,学校鉴定所有能力保障案件鉴定意见的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法医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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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创建于1951年,前身是1932年成立的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新中国成立后,曾分别隶属于华东军政委员会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司法部、公安部,1960年因故撤销。1983年经国家科委批准正式复建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2017年10月14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更名为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是司法部直属的司局级科研事业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执行中央编办、司法部赋予的承担“司法鉴定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全国重大疑难案件的司法鉴定和技术指导;司法鉴定高端人才的培养培训;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职能。目前有职工224人,其中党员106人,专业技术人员占78%,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60%。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0人。仪器装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研究院设有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化学、微量物证学、文件鉴定学、声像鉴定学、痕迹鉴定学、电子数据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制度与法规等专业。办有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司法鉴定》和《法医学杂志》,英文期刊Forensic Sciences Research。 科学研究是研究院的基础工作。长期承担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司法部和上海市科委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牵头主持了“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系统毒物分析、毛发中毒药物鉴定、有毒动植物鉴定、死亡原因鉴定、伤病关系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鉴定、男性性功能鉴定、听觉视觉功能鉴定、复杂亲缘关系鉴定、文件材料鉴定、声纹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研究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某些领域已达国际先进水平。2009年被确立为“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2010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9年获批建设司法部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 司法鉴定是研究院的主要职能工作。作为司法鉴定的“国家队”,主要承担全国各地公、检、法等机构送检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涉外案件的司法鉴定。同时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委托,对交通事故、民事纠纷、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技术检验和技术鉴定。现年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等各类案件的司法鉴定近3万例,在维护国家安全、公民合法权益以及纠正冤假错案、化解纠纷冲突、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获“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被遴选为“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 教育培训是研究院的基本任务。作为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与复旦大学、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四川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公安学院联合培养司法鉴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促进了我国司法鉴定行业的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 技术指导是研究院的重要职能。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依托的技术平台,承担司法鉴定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的研制,积极推进司法鉴定技术创新和标准体系建设。自2005年以来,经国家认可委和司法部授权,组织开展年度司法鉴定行业能力验证活动,实施鉴定质量评估,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持,推进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发展。2018年获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2019年,研究院牵头研制的11项司法鉴定国家标准正式颁布。2020年荣获2020年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 研究院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司法鉴定机构要求RB/T219-2017》以及《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指南CNAS-CL08:2013》建立了司法鉴定管理体系。按照CNAS-CL03:2010《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ISO/IEC17043:2010)建立了能力验证管理体系。在“以科学捍卫公正”核心价值理念引领下,分别确立了“严谨求是、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准确公正”和“严谨求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专业高效”的质量方针,确保以公正的行为、规范的程序、科学的方法、正确的结论,为司法实践和行业发展服务。研究院是我国首家通过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以及国家级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五合一”评审的司法鉴定机构,在我国司法鉴定事业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 研究院也是我国司法鉴定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根据对应对等原则,多次受命代表中国司法鉴定行业出访美国、英国、荷兰、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澳大利亚、德国、南非、韩国、瑞士、比利时、日本等国以及港、澳、台地区,并与上述国家(地区)的司法鉴定官方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创办了两年一届的“司法鉴定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