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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个机构
  • 海南安天评估鉴定服务有限公司

    司法鉴定机构
    海南省 海口市 龙华区 城西镇
    海南安天评估鉴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名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海南分所),于2019年10月23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王昊。 公司现办公地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丁村美居四巷1号,营业面积近千平方,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人8人,法医鉴定人10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4人,在职人员三十余人,办公分区合理,仪器设备先进,专家团队强大,专业人员齐全,设有接待室、受理区、法医鉴定室、痕迹鉴定室、文书鉴定室、声像室、综合管理办公室、外联部、档案室、质量室、财务室等,同时拥有各项实验室:法医毒物实验室、文检实验室、痕迹鉴定实验室、声像鉴定实验室。   公司成立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建立、保持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公正、规范、科学、准确、可靠的宗旨,严格执行检验鉴定工作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为日后独立开展检验鉴定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同时为获得委托人、当事人等客户的认同和好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而不懈努力!
    法医临床,法医毒物,交通事故鉴定,图像资料,电子数据,价格评估
    • 91460000MA5TE5LH5F
      91460000MA5TE5LH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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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汾阳司法鉴定中心

    山西省 吕梁市 汾阳市
    山西省汾阳司法鉴定中心是经山西省司法厅核准,于2003年4月成立,中心现在有执业司法鉴定人员13名,执业范围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 我中心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山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对执业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全面推进司法鉴定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社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 自成立以来办理各类鉴定案件均按照司法鉴定程序,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受到省、市鉴定管理部门的好评;十余年来,无一鉴定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一鉴定人被投诉、举报,无一鉴定人因违规违纪而受到处理。 执业范围:法医临床(人身伤害)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痕迹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房地产评估司法鉴定;涉案物品价格评估司法鉴定;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动植物检验司法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安全技术与车损司法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福建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于2001年成立,前身为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实鸣司法鉴定所,2008年更名为福建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下简称“鉴定中心”)。依托鉴定中心建立了联合国禁毒G75毒品检测实验室、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专业人才训练基地和福建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2009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2016年1月8日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鉴定中心拥有先进的司法鉴定专用仪器设备总值1100多万元,并建有管理规范技术能力强的司法鉴定实验室,主要包括:法医病理实验室、法医临床视听功能鉴定实验室、肌电图室、心理测试实验室、法医毒物分析实验室、DNA检测实验室、文书司法鉴定实验室和痕迹检验实验室等。鉴定中心拥有一支司法鉴定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并热心司法鉴定事业的团队,具有司法鉴定执业资格31人,其中高级职称19人、中级职称11人,2人列入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队伍、6人入选福建公安专家人才库。鉴定中心秉承“依法科学鉴定,客观公正服务”的宗旨开展司法鉴定服务,年均鉴定量1千多起,其中44.8%为重特大、疑难或重新鉴定案件。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是隶属于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独立机构,其前身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江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2005年10月1日命名为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由江苏省司法厅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证号321105002.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前身镇江市神经精神疾病医院自六十年代即开始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业务,几十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我所现有19名司法鉴定人,全部具有高级职称。 几十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共接受来自镇江市、南京市以及苏北地区等地公、检、法等单位司法鉴定委托5000余人次,其中不乏有在国内造成广泛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例,通过对所有案例的准确鉴定,确定了我司法鉴定所在省内乃至国内享有的较高声誉和地位。
    法医精神病
  • 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湖北省 武汉市 武昌区
    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是依托武汉大学医学院并结合其他院、系而设立的国家公立司法鉴定机构。自1987年开设法医门诊,是全国成立较早的法医学教学、科研和鉴定机构,是湖北省2002年首批由司法厅批准设立的集法医学教学、科研、鉴定为一体的面向社会服务的教学科研基地,是湖北省卫生厅和武汉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纠纷尸体解剖单位,湖北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厅系统疑难案件鉴定和复核机构,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已发展成为湖北省乃至全国重要的法医学教学、科研和鉴定基地。2018年7月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类鉴定项目获批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2019年12月法医毒物、法医物证类项目获批湖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2018年法医所被评为武汉市优秀司法鉴定机构,2020年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两届“宋慈杯”全国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比中获奖(2016年三等奖、2020年优秀奖)。 二、人员 鉴定所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14名(博士后1人,博士11人,硕士2人),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副主任法医师、高级实验师)3名,讲师/主治医师7名,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5人,另有资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本中心依托司法鉴定技术研究机构(上海海潮新技术研究所),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03年12月向上海市司法局申请,经审核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司法鉴定机构。本中心配备先进的专用司法鉴定仪器设备和相关实验室,用于各专业的司法鉴定活动。中心配置与司法鉴定活动相适宜的各类技术人员。本中心设有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物证鉴定、声像资料鉴定、计算机鉴定等5个专业,开展相关领域的鉴定业务。中心主要为司法、行政等机关的侦查、诉讼、仲裁等提供司法鉴定服务。为更好地利用技术资源,本中心根据自身技术力量和业务情况亦适当接受社会各界委托,依法提供司法鉴定咨询、鉴定服务。2010年,本中心根据人大《决定》精神,着手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建立了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改造了检验、鉴定实验室,满足了认证认可要求,并有效组织实施运行。2011年12月经国家认可委现场评审,通过了实验室认可。《法庭科学/司法鉴定机构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8:2013)发布后,本中心及时修订完善管理体系,积极组织换版管理体系的运行,2015年1月,经国家认可委依据新认可准则的现场评审,通过了复评审。本中心经过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管理日益规范,能力逐步增强,质量不断提高,并持续得到改进。本中心宗旨:追求永恒、服务一流、科学公正、客观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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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西华交通司法鉴定中心

    四川省 成都市 郫都区
    四川西华交通司法鉴定中心是依托西华大学汽车与交通学院专业背景及学科平台,2005年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由西华大学组建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其前身为西华大学交通事故研究所。现有司法鉴定人60余人,高级技术职称鉴定人40余名,博士鉴定人20余名。业务范围涵盖物证类、法医类、声像资料类三大类司法鉴定。2012年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和认证认可(CMA,CNAS)。有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专家2人,四川省消防总队火调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事故调查专家2人,国家认可委CNAS技术评审员3人,省CMA主任评审员2人。先后获司法部“司法鉴定先进集体”、“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获四川省司法厅“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司法鉴定机构党组织“党建示范点”,”项目成果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多次获司法部“宋慈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等。牵头制定地方标准2项,参与制定地方标准4项,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3项。中心秉承“独立,客观,严谨,规范”的服务宗旨,集司法鉴定、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三位一体,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权威的司法鉴定服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微量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安徽公正司法鉴定所

    安徽省 马鞍山市
    安徽公正司法鉴定所系于2004年4月20日经由安徽省司法厅、马鞍山市司法局依法核准的马鞍山市首家面向公、检、法、司、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当事人专门从事司法鉴定的社会服务机构。现坐落于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东路1599号62-B栋410-417号,交通便利,办公场所面积达260平方米,设有独立的接待室、检查室、鉴定室、财务室和档案室等工作区域,功能分区规划合理,服务设施齐全。 目前开展业务范围包括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类司法鉴定。鉴定所现有员工22人,其中司法鉴定人15人、司法鉴定人助理3人、行政辅助人员4人。员工学历情况: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12人、大专学历9人;司法鉴定人职称情况: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5人,人员配置合理科学,已形成良好的老中青人才梯队,能够满足日常各类司法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8年鉴定所获得司法部首届“鼎永杯”优秀法律文书三等奖;2011年-2013年评为“全市先进司法鉴定所”;2014年评为“安徽省一级档案室”。在历年司法部组织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中均圆满通过,并取得满意结果。
    法医临床,交通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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