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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
湖北省 武汉市武汉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是根据鉴定行业发展的总体布局,通过整合、优化现有鉴定资源,经湖北省司法厅审核登记,设立的民营大型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其前身分别为2006年1月成立的武汉爱民法医司法鉴定所和2006年4月成立的武汉福田司法鉴定所。 中心新址位于武汉中央商务区(CBD)云彩路198号泛海城市广场,办公面积达600余m2。中心合理划分了接待鉴定委托、保管鉴定材料、实施鉴定活动、存放鉴定档案区域,设置了符合标准的检测实验室,配置了鉴定所需的仪器设备,按规定通过了司法鉴定相关项目能力验证。经省司法厅和省质监局确定,作为首批5家试点单位之一,本中心正全力推进认证认可工作。中心内设办公室、法医鉴定室、痕迹鉴定室和评估室,拥有一支由法医、车辆、痕迹鉴定专家和优秀中青年鉴定人组成的40余人的专业技术团队。中心鉴定人秉承质量胜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执业理念,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鉴定活动。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完成各类鉴定检案60000余件,其中包括一批疑难和复杂的鉴定案件和社会影响重大的鉴定案件。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痕迹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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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工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是以江苏城工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为母体的非独立法人机构(江苏城工司法鉴定所的住所:常州市五一路303号),是以江苏城工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的检测平台为依托,在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规范执业、科学执业。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指导公司建立并保持管理体系,有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 其母体江苏城工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是在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常州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科技型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其前身是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成立,并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的可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具有A级信用等级的常州常工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业务面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桥梁检测、高耸结构外观检测、管网检测、建筑能效测评、轨道交通工程检测、环境检测、桩基检测等等领域。公司全面贯彻“公正、科学、严谨、求实、廉洁、高效”的质量方针,及时向政府、社会、用户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公司积极拓展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测与运营安全监测业务,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轨道交通检测认证。依托常州工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的智力资源,深入研究土木工程检测新技术等;同时,我公司与南京工业大学展开广泛的战略合作,积极开展房屋安全监测鉴定工作及结构加固业务,为公司注入了新的活力。公司还联合了西南交通大学研发桥梁隧道检测监测系统,与长沙理工大学共同研究高耸结构智能化外观检测系统。 目前,公司拥有各项专利31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在研省市级科技项目4项,累计获得科技经费165万元。公司拥有博士6名,高级工程师14名,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岩土工程师1名,检测人员(材料类)51人、检测人员(桩基类)35人,研发人员15人,研发人员均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2015年,江苏城工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016年公司取得了测绘资质乙级,同年10月公司获批成立“江苏省智能化检测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常州市智能化检测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7年1月,公司获得了CNAS国家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双认可能力。2019年公司获得防雷(乙级)资质、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评审以及管网检测相关资质、完成江苏省智能化检测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验收。其他,工程设计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其他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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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湖南省 长沙市 雨花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是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设在湖南的分支机构,是在原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湖南分公司基础上改制重组,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可的,独立注册的湖南省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是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指定的市场流通领域商品委托检验机构;是经最高人民法院认可指定的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批准的保险公估司法鉴定机构。公司位于长沙市砂子塘路161号。公司成立于1980年,三十十余年来,专职从事产(商)品的委托检验鉴定、司法委托鉴定、保险评估等业务。公司拥有一支精通司法鉴定、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且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员工队伍。现有鉴定师85人,公估师10人,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40人。中检湖南公司涵盖专业包括:机械设备、建筑工程、机动车辆、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化工冶金、金属矿产、电子电器、纺织皮革、金融司法等,有专职技术专家20人,为公司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湖南中检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湖南有限公司(原中国商检总公司湖南分公司)为第一大股东于二00四年六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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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洋司法鉴定所
福建省 福州市福建新洋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7年1月,专门从事海事物证鉴定、海损评估鉴定业务,为海事行业提供权威、专业及公正的鉴定服务。目前我所拥有员工60余人,其中持证鉴定人员有16名,均为海事、机械、电子通导、水产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持有研究生学历的4名、客座教授3名、高级工程师9名。同时,我所储备各专业人才专家库50多名,专业涵盖海事、海洋、电力、商品水产养殖、农林管理、桥梁建筑等专家。为了满足司法鉴定工作需要,我所占有500平方米的鉴定检测检验车间和鉴定检测必要的仪器设备。2013年1月,我所根据党章规定,正式申请并通过上级机关的决议,成立了“中共福建新洋司法鉴定所党支部”,支部的成立有助于我所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发挥党支部、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所坚持以“诚信为本、质量至上、高效服务”作为经营宗旨。重视自身建设和发展,不断改善鉴定环境和办公条件,规范执业行为;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的鉴定流程和工作程序,先进的硬件设备和雄厚的技术力量,鉴定队伍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和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我所始终把诚信放在第一位,竭诚为广大海事法庭、船务公司、船东及各合作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创建于1951年,前身是1932年成立的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新中国成立后,曾分别隶属于华东军政委员会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司法部、公安部,1960年因故撤销。1983年经国家科委批准正式复建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2017年10月14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更名为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是司法部直属的司局级科研事业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执行中央编办、司法部赋予的承担“司法鉴定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全国重大疑难案件的司法鉴定和技术指导;司法鉴定高端人才的培养培训;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职能。目前有职工224人,其中党员106人,专业技术人员占78%,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60%。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0人。仪器装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研究院设有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化学、微量物证学、文件鉴定学、声像鉴定学、痕迹鉴定学、电子数据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制度与法规等专业。办有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司法鉴定》和《法医学杂志》,英文期刊Forensic Sciences Research。 科学研究是研究院的基础工作。长期承担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司法部和上海市科委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牵头主持了“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系统毒物分析、毛发中毒药物鉴定、有毒动植物鉴定、死亡原因鉴定、伤病关系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鉴定、男性性功能鉴定、听觉视觉功能鉴定、复杂亲缘关系鉴定、文件材料鉴定、声纹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研究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某些领域已达国际先进水平。2009年被确立为“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2010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9年获批建设司法部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 司法鉴定是研究院的主要职能工作。作为司法鉴定的“国家队”,主要承担全国各地公、检、法等机构送检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涉外案件的司法鉴定。同时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委托,对交通事故、民事纠纷、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技术检验和技术鉴定。现年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等各类案件的司法鉴定近3万例,在维护国家安全、公民合法权益以及纠正冤假错案、化解纠纷冲突、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获“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被遴选为“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 教育培训是研究院的基本任务。作为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与复旦大学、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四川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公安学院联合培养司法鉴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促进了我国司法鉴定行业的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 技术指导是研究院的重要职能。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依托的技术平台,承担司法鉴定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的研制,积极推进司法鉴定技术创新和标准体系建设。自2005年以来,经国家认可委和司法部授权,组织开展年度司法鉴定行业能力验证活动,实施鉴定质量评估,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持,推进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发展。2018年获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2019年,研究院牵头研制的11项司法鉴定国家标准正式颁布。2020年荣获2020年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 研究院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司法鉴定机构要求RB/T219-2017》以及《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指南CNAS-CL08:2013》建立了司法鉴定管理体系。按照CNAS-CL03:2010《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ISO/IEC17043:2010)建立了能力验证管理体系。在“以科学捍卫公正”核心价值理念引领下,分别确立了“严谨求是、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准确公正”和“严谨求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专业高效”的质量方针,确保以公正的行为、规范的程序、科学的方法、正确的结论,为司法实践和行业发展服务。研究院是我国首家通过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以及国家级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五合一”评审的司法鉴定机构,在我国司法鉴定事业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 研究院也是我国司法鉴定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根据对应对等原则,多次受命代表中国司法鉴定行业出访美国、英国、荷兰、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澳大利亚、德国、南非、韩国、瑞士、比利时、日本等国以及港、澳、台地区,并与上述国家(地区)的司法鉴定官方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创办了两年一届的“司法鉴定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