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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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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个机构
  •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亭湖区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3年8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2005年10月开展面向社会提供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本所于2009年、2013年、2016年分别通过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认可)评审、复评审工作,并取得了证书获准使用“CMA”标识,鉴定结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目前本所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等。本所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等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法医学检验鉴定,并出具相应报告。本机构现有员工18人,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书14人。本所母体单位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本地区规模最大,医疗专业技术最强,仪器设备最为先进的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的综合实力为本所司法鉴定活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和仪器设备等资源保障。本所已连续多年通过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面向全国组织的“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等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均取得了“满意”成绩。目前我所的司法鉴定水平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甘肃科诚司法鉴定所

    甘肃省 平凉市 崆峒区
     甘肃科诚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11年9月是甘肃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国家司法部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位于平凉市绿地广场东侧嘉宸大厦13楼,下设庄浪分所。主要业务范围: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物、痕迹物证鉴定。法医临床与痕迹物证鉴定项目已通过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2012年以来,多次被评为市区法律服务先进集体,2件案件被评为省、市优秀。历年来参加全国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被评定为“满意”等次。 甘肃科诚司法鉴定所注重鉴定队伍的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职业道德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严的司法鉴定专业团队。目前共有专(兼)职司法鉴定专家36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5名,中级职称11名;本科以上学历27人。具备承担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的司法鉴定能力。鉴定所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建有鉴定室、接待室、检查室、档案室,实行网上办公,方便当事人申请和咨询,实行鉴定业务电脑和办公电脑分开,严格保守当事人秘密,实现了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形成了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 鉴定所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的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河北国信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是经河北省商务厅审核批准、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在石家庄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它地市法院备案的专业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并取得河北省商务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河北省物价局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注册资金300万元。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有关文件通知,具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资质。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 第二十九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和人员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案、事故车辆鉴定等评估业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第四节 检验、鉴定。依据冀公交字(2012)199号《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工作的通知》。收费依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费用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19号)所出具的鉴定评估报告具有权威性、合法性。公司鉴定评估原则:严格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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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成立于2012年9月,公司原名为“张家港市格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11月更名为“江苏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是第三方环境监测(检测)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自2012年9月以来,公司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环境监测实验室,现有固定资产1000多万元,仪器设备800多万元,实验室使用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公司设有现场室、分析室、综合室、办公室四个部门,在职员工74人,其中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师10人,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25人。 公司具有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6月21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3月16日。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适宜性较好,《质量手册》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程序文件》覆盖面适中,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公司实验室环境宽敞,硬件设施先进。公司拥有水、气、声、土等检测仪器共一百多台(套),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原子荧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离子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冻干机、翻转式摇床等。仪器设备能满足通过认证、认可项目的要求,同时也能满足申请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要求。 江苏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于2017年12月12日获得了由江苏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污染物性质鉴定,以通过认证认可项目为准,不含损害评估),5人获得了由江苏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环境损害
  •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13年12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授权,拥有与申请的司法鉴定资质认定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场地、设备,是能够独立行文、独立开展鉴定业务的第三方公正性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13022。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主要承担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与个人委托的四大类法医鉴定。 本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2名,具有国家司法鉴定人8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4名,中级职称4名。2014年至2017年均通过司法部的能力认证,成绩均为满意。本机构的母体单位是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是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和省市三方共建学校。学校前身为新四军军部于1941年7月创办的华中卫生学校,2005年3月1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发[2005]25号)、教育部备案,升格为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2月起更名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同年经学院申请,由江苏省司法厅批准,鉴定所由盐城卫生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更名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学校设临床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康复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基础医学部、合作共建社区健康学院(社区建康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德国、日本等高校和机构合作。 学校开设司法鉴定技术、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等19个专业(方向),有省级A类品牌专业1个、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2个、“十二五”高校重点专业群3个;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建设项目2个;培育了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4个;先后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447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个、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各4项。获省科技进步奖、淮海科学技术奖、盐城市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奖等省市各类奖50多项。获省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8项。全校教师在全国期刊发表论文2222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论文600余篇,SCI论文100多篇,主编、参编国家规划教材100余本。 学校是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有效促进盐城及苏北地区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水平不断提升。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如学校的省科普教育基地平台、江苏医药金域医学检验所、江苏医药卫瑞医学影像研究所、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社区健康学院等)开展多项基于苏北基层卫生的专项研究,提高科教联动服务区域健康产业发展的能力。 学校司法鉴定所为学校的司法鉴定专业学生提供校内学习实践平台,解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见习难、专业实践难的突出问题,既服务专业,又服务社会,集教学、科研、鉴定为一体。司法鉴定所实践平台鉴教相融人才培养模式,为各类司法鉴定机构培养司法鉴定相关专业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鉴教相融模式促进了盐城及周边地区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维护了社会和平稳定,有利于进一步带动、促进、提升司法鉴定行业的进一步规范。 鉴定所设尸体解剖室、组织病理学实验室、法医临床室、法医物证室、法医毒化室,具有ATP700全自动组织脱水机、Leica EG1150 组织包埋机、Leica RM2235 石蜡切片机、Leica DM2500 五人共览显微镜、YB100病理取材台(含进排水系统、照明及消毒系统)、Angell-DF(990)医用胶片扫描仪、Angell-DF(990)司法鉴定胶片数字化软件、310型遗传分析仪等先进仪器设备。学校的人才优势、先进设备和精湛技术为司法鉴定所开展鉴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技术和财力资源的保障,学校鉴定所有能力保障案件鉴定意见的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法医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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