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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个机构
  • 广东北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广东省 韶关市 武江区
    广东北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2006年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登记。 执业范围: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性功能鉴定和活体年龄鉴定除外)、法医毒物司法鉴定(限乙醇检测)。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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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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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AS
    • CNAS
      CNAS
  • 固原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 固原市 原州区
    中心开展的业务范围是法医临床鉴定,具体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医疗费审查和续医费评定。 本鉴定中心共有司法鉴定人员18名,全部为临床经验丰富,副高职称以上的业务骨干。
    法医临床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甘肃金证司法医学鉴定所

    甘肃省 金昌市 金川区
    一、机构简介 甘肃金证司法医学鉴定所是经甘肃省司法厅依法核准,按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面向社会,采取现代科学技术,从事各类司法鉴定活动的司法鉴定机构。 甘肃金证司法医学鉴定所的司法鉴定人员是按照《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并经年度注册的司法鉴定人。2012-2014年参加并通过了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法医病理学死亡原因鉴定/2012-T08能力验证;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 2012-T09能力验证;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 CNAST0731能力验证;亲权鉴定(血斑)/CNASZ0006能力验证。 甘肃金证司法鉴定所的宗旨是以法为源,以鉴为镜,明鉴是非曲折,维护司法公正,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实现司法鉴定的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保证司法鉴定质量,保障司法与仲裁公正裁决。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广东国泰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广东省 茂名市 茂南区
    广东国泰法医司法鉴定所是广东省首批批准成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已载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及司法等网站。2015年,本所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为广东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并编入《名册》。目前从事法医临床专业司法鉴定,不受地域限制。 能力验证活动是一种有效的质量保证,也是内部质量控制措施的补充。通过损伤程度、伤残程度、伤病关系、鉴定等多项课题,验证均获得满意结果。证明本所有较高的司法鉴定水平。 本所鉴定力量雄厚,执业专家大多数来自公安战线,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现有临床执业专家5人,高级技术顾问3人。组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知识丰富的专业鉴定团队,他们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准确理解和掌握各类鉴定标准。 本所在司法鉴定中,一贯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地为委托人服务。遵循中立性与服务性相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程序,始终追求业务精、水平高、无错鉴的良好社会形象,欢迎全国各地有关人士前来咨询、办理委托有关业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微量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青海省海东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青海省 海东市 平安区
    海东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医疗、教育、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属公立性医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急诊科、骨科等临床科室和B超室、心电图室、放射科、检验科等医技科室共计32个。现有专业技术人员30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30余人。 海东市人民医院是从事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残疾鉴定的机构。于2005年7月首次成立司法鉴定所,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况,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并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好评。为了更好地为海东市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故2016年重新申请设立海东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执业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鉴定人员的构成情况:从事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其中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1人。
    法医临床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青海省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格尔木市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于2008年4月在青海省司法厅登记成立的非独立法人的社会鉴定机构。本所的母体是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医院;青海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海西州司法局、格尔木市司法局是本所的行政主管部门,青海省司法鉴定协会是本所的业务指导单位。 本所现有办公场所面积约150平方米(含鉴定所办公室、体检室、档案室);现有司法鉴定人16名,其中主任医师2名、副主任医师11名、主治医师3名;男性14名,女性2名;均为临床各专业学科带头人、科室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本所业务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和法医病理鉴定2项鉴定业务类别。 2015年05月通过省级资质认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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