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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 乌兰察布市 集宁区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是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审核批准的乌兰察布市第一家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李新强。拥有11名经培训核准的司法鉴定人,承担着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四项司法鉴定工作。中心另配有六名行政工作人员,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及司法鉴定辅助工作,中心按照司法部有关法医类司法鉴定仪器设备配置表,配置了必备的鉴定仪器和设备。机构内部设行政及后勤保障、案件受理、人事计财、法医鉴定、档案等职能科室,中心办公室面积630多平米。目前,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没有设立分支机构。 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本着忠于科学、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态度,为社会提供公正、科学的司法鉴定服务。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环境损害,酒精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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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市 喀喇沁旗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是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审核批准挂牌营业的综合性鉴定机构。中心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司法为民,服务为民”的宗旨,全面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拓宽服务领域,完善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各类司法鉴定业务。 中心现开展机构主要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毒物(仅限人体体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三大鉴定类别鉴定工作。中心注册鉴定人18人,其中高级职称14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3人,包括博士1人、硕士6人,已建成老、中、轻相结合的优秀鉴定人才梯队。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始终坚守“司法为民,服务为本”的初心,牢记“做服务司法案件公平正义的标尺”的使命,以服务为导向,以管理为支撑,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持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痕迹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酒精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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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正骨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辽宁省 鞍山市 海城市海城市正骨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坐落于海城市中街路41号,2006年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现有15名工作人员,其中有12名司法鉴定人,高级技术职称7名。曾于2009年被鞍山市司法局评为《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优秀机构,曾获得了鞍山市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2010年被鞍山市司法局评为“诚信司法鉴定所”;获得了鞍山市诚信法医司法鉴定所荣誉称号,2011年被辽宁省司法鉴定协会评为“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被鞍山市司法局评为“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法医司法鉴定所于2008年、2009年2010年先后参加了在吉林长春召开的东北三省第一届司法鉴定论坛,在辽宁大连召开的东北三省第二届司法鉴定论坛,在黑龙江哈尔滨召开的东北三省第三届医司法鉴定论坛,并发表论文在论坛上进行交流。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酒精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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