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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程度评定"
  • 吉林自正司法鉴定所

    吉林省 松原市 扶余市
    吉林自正司法鉴定所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于9月30日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登记成立,本所实施机构负责人负责制,现有鉴定人员6人,主任医师4人,副主任医师2人。本所本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开展司法鉴定工作。 本所开展伤害程度鉴定、伤残程度鉴定、工伤等级鉴定,接受公安局机关、法院、保险公司、法律部门及个人委托鉴定,案件量逐年上升,由每年十几例案件发展到每年过百例(2017年全年为110例),我所鉴定的案件未接到过投诉,并按照司法部的精神,积极配合出庭质证,受到公安机关、法院及被鉴定人的好评。
    • 司法鉴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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