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天宏司法鉴定中心
天津市 南开区 长虹街道法医病理鉴定〔0101死亡原因鉴定(010101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010102尸表检验,死亡原因分析;010103器官/切片检验,死亡原因分析),0102器官组织法医病理学检验与诊断,0103死亡方式判断,0107成伤机制分析,0108医疗损害鉴定〕;法医临床鉴定(020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0202人体残疾等级鉴定,0203赔偿相关鉴定,0206诈伤、诈病、造作伤鉴定,0207医疗损害鉴定,0209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0301精神状态鉴定,0302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0303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0304其他类行为能力鉴定,0305精神损伤类鉴定);法医毒物鉴定(0502挥发性毒物鉴定);文书鉴定〔0101笔迹鉴定,0102印章印文鉴定,0103印刷文件鉴定,0104篡改(污损)文件鉴定,0105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痕迹鉴定(0201手印鉴定);录音鉴定(0101录音处理,0102录音真实性鉴定,0103录音同一性鉴定,0104录音内容分析);图像鉴定(0201图像处理,0202图像真实性鉴定,0203图像同一性鉴定,0204图像内容分析);电子数据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微量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物鉴定,文书物证鉴定,其他鉴定,软件知识产权纠纷相似性鉴定,商业秘密类司法鉴定,专利类司法鉴定,技术合同类司法鉴定,商标类司法鉴定,著作权司法鉴定,会计审计,会计审计(证券),税务审计,特种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其他类设备,化工类,轻工类,建材类,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电子类,食品类,工程设计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工艺美术品鉴定 -
-
天津市天意物证司法鉴定所
天津市 南开区 长虹街道天津市天意物证司法鉴定所经天津市司法局核准登记,于2007年12月成立(许可证号:341200006688421284)。核准的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性功能鉴定除外);法医物证鉴定(个体识别、亲权鉴定)〔血液(斑)、精液(斑)、唾液(斑)、组织/器官(含毛囊)〕;文书鉴定(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朱墨时序鉴定、篡改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特种文件鉴定);痕迹鉴定(指印鉴定、足迹鉴定、车辆痕迹鉴定、车速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整体分离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轮胎痕迹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乙醇检测、毒品类检测、挥发性毒物类检测、合成药(毒)物类检测、杀虫剂类检测、杀鼠剂类检测);法医病理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涉及中毒死亡的仅限挥发性毒物(含乙醇)、毒品(阿片类、苯丙胺类、氯胺酮类)、合成药(毒)物类、杀虫剂类、杀鼠剂类的中毒〕。鉴定所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要求配置设备。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微量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
天津市天盾法医司法鉴定所
天津市 南开区 嘉陵道街道天津市天盾法医司法鉴定所是2010年经天津市司法局司法鉴定行政许可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本所目前受理的业务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损伤程度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性功能鉴定、活体年龄鉴定除外)。成立多年来,我所为委托方提供各类司法鉴定意见合计三千余例。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建设,本所已形成一个鉴定设备和环境设施配套齐全、鉴定技术完善、鉴定流程规范、人员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规范的司法鉴定机构。本所现有工作人员12人,其中司法鉴定人9人,均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能胜任本岗位的鉴定工作。房屋面积约133平方米,其中检查室面积约40平方米。目前本所拥有的司法鉴定仪器和设备,包括阅片灯、检查床、身高体重仪、耳镜、照相机、血压计、听诊器、叩诊锤、关节量角器、直尺、卷尺、国际标准视力表等,符合《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的要求,完全能够满足法医临床鉴定的要求。法医临床 -
共
4
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