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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菲斯特司法鉴定所
四川省 泸州市 江阳区四川菲斯特司法鉴定所于2011年7月经四川省司法厅核准,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综合类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为:510511200。于2017年12月通过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资质认定复评审,证书编号为172307030583。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面向社会服务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全国各级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的委托,也接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委托,秉承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准确、高效的原则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机构现有鉴定人员32名,其中正高职称3人、副高职称9人,8名鉴定人进入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人才专家库。部分鉴定人具有政法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法医、机动车检验、血中乙醇含量测定等方面专业技能和较高的司法鉴定水平。 机构目前拥有办公场地600余平方米,设有案件受理室、行政办公室、鉴定室、检查室、档案室、理化检验室等职能办公区域,并严格按照司法部《仪器设备配置标准》配备了鉴定所需的仪器设备。鉴定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限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法医精神病鉴定(B类)、文书鉴定、机动车司法鉴定。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毒物,交通事故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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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
四川省 成都市 武侯区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是2006年3月29日经四川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原直属司法鉴定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面向社会为调解、理赔、诉讼、仲裁等活动提供司法鉴定服务。自成立以来,我们始终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把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维护公民、法人及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和维护司法公正。 司法鉴定是本中心的主要工作,本所接受公、检、法、司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和个人的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刑事、民事等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评估、鉴定。 我中心以何清旭主任为总负责人,下设行政综合部(含前台及司机)共7人,质量部2人,财务部共2人,法医鉴定科室(含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共31人,文书痕迹及电子数据鉴定室共20人,机动车鉴定室共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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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金证司法鉴定中心
四川省 达州市 通川区达州金证司法鉴定中心是经四川省司法厅2001年批准设立的综合型鉴定机构,2010年在达州市率先通过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资质认定。2010年和2012年分别获得省司法厅授予群众喜爱的的“十佳司法鉴定所”和“四川省十佳司法鉴定机构”以及“2005年以来全省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称号。开展业务有: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司法资立评估、司法会计鉴定。中心目前拥有执业司法鉴定人员38名,其中高级职称17人,中级职称18人,历年参加能力验证获得了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满意”的评价。 达州金证司法鉴定中心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合法权益为宗旨。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合法规范、独立高效的原则向社会提供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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