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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凤城司法鉴定所
广东省 清远市 清城区广东凤城司法鉴定所于2015年01月20日经广东省司法厅(粤司许决字【2015】31号)批准,依法宣告成立。司法鉴定许可证号:441815219。鉴定资质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 本所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12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鉴定人3位,中级技术职称的1位;另外有资深司法鉴定高级管理者及优秀中青年学者组成的20余人技术专业团队。总部坐落在清远凤城名都国际商业中心,办公环境优雅,同时具有国内先进的技术设备,极具专业、技术、规模,面对全国开展鉴定业务。 自广东凤城司法鉴定所成立以来,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鉴定流程,依法受理各类案件达四千余件,为司法机关及有关单位提供了科学依据,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鉴定所声誉也得到了不断的提升。我们一直重视自身的建设和发展,规范执业行为,视尊重客观事实、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以司法鉴定管理体系为标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宗旨,为人民服务。 广东凤城司法鉴定所现时出具的鉴定意见均被公安、法院和保险公司采纳,达到零投诉。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交通事故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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