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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正源司法鉴定所
山东省 青岛市 市南区 -
山东富运司法鉴定中心
山东省 烟台市 芝罘区业务工作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伤残程度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文书鉴定: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篡改(污损)文书鉴定、朱墨时序鉴定。 痕迹鉴定:手印鉴定。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微量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物鉴定,文书物证鉴定,其他鉴定,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软件知识产权纠纷相似性鉴定,商业秘密类司法鉴定,专利类司法鉴定,技术合同类司法鉴定,商标类司法鉴定,著作权司法鉴定,会计审计,会计审计(证券),税务审计,特种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其他类设备,化工类,轻工类,建材类,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电子类,食品类,工程设计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工艺美术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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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万方医学司法鉴定所
山东省 青岛市 市南区我所成立于2006年9月5日,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鉴定机构(许可证号:370206209)。现有办公场所1000m2,有通过计量认证的实验室,配备各类先进仪器设备。承担法医临床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具体内容:人身伤害致残程度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医疗纠纷因果关系分析鉴定、用药合理性审查、保险理赔以及运用法医DNA技术进行亲子鉴定和个体识别等司法鉴定。 我所于2010年首批获得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是第一批获得司法部司法鉴定能力验证的鉴定机构,其中法医物证(DNA)是山东省第一家通过国家能力验证和资质认定的鉴定所。法医临床,法医物证,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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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
山东省 枣庄市 市中区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于2002年4月,是山东省第一家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三合一”现场评审的司法鉴定机构,原名为枣庄金剑司法鉴定中心,2003年8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更为现名,2005年成立科研所,2006年建立济南分所。 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是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总资产近3000万元,拥有自主产权面积约3200平方米的办公楼一座,内设受案区、办案区、办公区、检验区、生活区等,先后投入500余万购置仪器设备、改造和升级实验室。目前,中心注册司法鉴定人24名,聘请了8名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专家为技术顾问。业务范围涉及法医、文痕检等十二个类别,2011年通过了国家级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2017年再次通过了国家级实验室认可,通过了伤残程度鉴定、笔迹和指印鉴定等多项能力验证项目,受案范围辐射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年鉴定量4000余件。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酒精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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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鑫诚司法鉴定中心
山东省 潍坊市 奎文区 清池街道山东鑫诚司法鉴定中心(原潍坊鑫诚司法鉴定所),是2007年8月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主要从事文书鉴定、痕迹鉴定、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法医病理鉴定业务的综合性鉴定机构,现有24名执业鉴定人,辅助鉴定人12人。鉴定中心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文书鉴定: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朱墨时序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限篡改)、印刷文件鉴定;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与人体损伤相鉴定中心主要配置:办公场所面积约3000平方米,设有鉴定室、主任室、专家室、办公室、档案管理室、接待室等功能分区。我中心严格按照司法部规定,配备了鉴定业务范围内的专业仪器设备,包括VSC8000超级文检工作站、高倍显微镜、图像比对系统、测量工具、静电压痕仪、电脑验光仪、中耳分析仪、诊断型听力计、眼电生理仪、听觉诱发电位系统等设备,以上仪器设备和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微量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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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永鼎司法鉴定中心
山东省 威海市 环翠区山东永鼎司法鉴定中心是于2001年10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公告、面向社会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710010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71000MJE641232N。中心下设法医、文书痕迹、办公室等6个部(室),2019年1月30日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 主要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法人、公民及社会团体处理刑事、民事、经济纠纷,提供科学、准确、客观、公正的依据,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法医临床,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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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舜司法鉴定所
山东省 济南市 历下区本所成立于2005年12月5日,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批准(证号:鲁司鉴登字370105165)设立的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司法鉴定机构 。本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79号,座落于千佛山下,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拥有近9百平方米高档办公楼及先进的仪器设备,能够为委托人提供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服务。开业以来,我们承办了大量的疑难复杂案件,受到当事人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同时,我们与各级公检法、医院及相关科研单位有着良好的协作与交流关系,还聘请了省内一大批专家学者作为我们的鉴定顾问,为我们所的重大疑难鉴定解惑答疑、出谋划策。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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