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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
江西省 南昌市 新建区江西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是江西省最早取得司法鉴定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也是江西省公安系统唯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在江西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中排在第一位! 江西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工作团队以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专业人员作为开展司法鉴定的主体职业人员。均从事鉴定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司法鉴定理论及实战经验,专业技能突出。鉴定工作效率高,责任心强,能迅速妥善的处理解决各种疑难案情赢得了委托单位或委托人的信赖和赞誉。 1994年经江西省公安厅党委批准办理了刑事技术鉴定权; 1997年经学院党委批准成立物证鉴定所,后报江西省公安厅党委批准成立了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物证鉴定所; 2001年通过了江西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注册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 2014年5月,经批准由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物证鉴定所更名为江西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 机构设置及执业人员情况:警察学院鉴定所有两处办公场所。(1、江西警察学院内 2、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苑大街267号)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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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司法鉴定中心
江西省 赣州市 章贡区江西赣州司法鉴定中心于2004年元月经江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司法部备案,是赣州市最早发起、成立,江西省赣州区域内规模最大、鉴定项目最齐全、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受理各类司法鉴定业务。中心鉴定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物证鉴定、土地评估鉴定、房地产评估鉴定、司法会计鉴定、资产评估鉴定、矿产权评估鉴定、保险公估鉴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建设工程造价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地质矿产司法鉴定。 十几年来,中心始终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服务准则,已受理来自全国各地及区域内的大量司法鉴定业务,为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执法部门、法人、公民及社会团体处理刑事、民事、经济纠纷等案件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依据,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社会各界享有较高的信誉。 中心的工作宗旨是:决心立足赣州,面向全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发扬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各界排忧解难,用科学、公平的鉴定结果和诚信的服务宗旨回报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厚爱!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交通事故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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