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东方司法鉴定中心

    福建省 南平市
    福建东方司法鉴定中心于2005年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依法受理司法鉴定业务,具有复核鉴定和重新鉴定资格,目前拥有4名高、中级职称专业人员,业务范围法医临床:损伤程度鉴定、受伤人员伤残程度鉴定、疾病关系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后续治疗和时限评定、护理依赖程度评定、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评定。本中心的宗旨是: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准则,发扬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做出公正的鉴定意见和诚信的服务回报社会。
    法医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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