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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
福建省 厦门市 湖里区我所于2006年4月经福建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许可证号为:350206012,本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目前在泉州设立有分所,是面向社会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截至目前,我所有专业人员60多名,其中硕士学位的有14名,博士学位的有9名。其中包括数名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公安部特邀专家。我所在文书检验、文书形成时间、声像资料鉴定及环境物证鉴定方面,检验技术已达国内先进水平。目前已通过省级资质认定。目前我所主营: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微量物证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录音资料鉴定、图像资料鉴定、电子数据鉴定、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荒漠、冻原生态系统除外)、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司法鉴定业务。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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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
福建省 厦门市 同安区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创建于2006年6月,经福建省司法厅审核、培训学习、考试等合格,福建省司法厅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成为司法鉴定机构企业。 主要从事痕迹鉴定(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行驶轨迹鉴定、行驶速度鉴定)。 具体执业范围: 1、痕迹鉴定(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行驶轨迹鉴定、行驶速度鉴定)的鉴定人员3名,并配备有较高素质、管理、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8名。 2、鉴定所有完善的各种鉴定检测设备,为鉴定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如制动检测仪、灯光检测仪、显微镜、内外径千分尺、坡度测试仪、速度测试仪及各种鉴定用的软件、摄像设备等。 自鉴定所创建以来,严格遵守司法部关于“司法鉴定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在鉴定工作中,坚持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为宗旨开展鉴定工作。长期抓紧政治思想教育和道德品质的学习教育,突出、科学、客观、公正的鉴定风气。 2010年度由于在鉴定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上级主管机关赞许,在主管党组织批准,成立了福建发展司法鉴定所“中国共产党”党支部,以党的方针政策来指导鉴定工作。交通事故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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