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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正大司法鉴定所
福建省 厦门市福建正大司法鉴定所(厦门市法律援助指定单位)是厦门市第一批获得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业务范围一、法医临床类1、伤残等级鉴定:含交通事故致残、工伤事故致残、意外伤害致残、打架斗殴致残等。2、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情鉴定。3、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定。4、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鉴定。5、后续治疗费鉴定,假肢辅具费用鉴定劳动能力评定。6、劳动能力评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7、因果关系鉴定:主要是指损伤与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鉴定。8、医疗纠纷相关鉴定:鉴定医院在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9、医疗费用审查、合理住院天数审查。10、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11、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12、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13、保险调查。二、环境物证类1、噪声污染鉴定。2、空气污染鉴定。3、水质鉴定。4、治理工程质量鉴定。5、室内环境污染鉴定。6、电磁辐射污染鉴定。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福建万鸿司法鉴定所
福建省 泉州市 洛江区福建万鸿司法鉴定所于2013年1月6日经福建省司法厅核准、司法部备案正式成立,许可证号:35051301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3500000603757440。 业务范围包括: ⑴法医临床鉴定:①人体损伤程度鉴定、②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及意外事故等受伤人员伤残程度鉴定、③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④护理期误工期营养期鉴定、⑤护理依赖程度鉴定、⑥护理人数鉴定、⑦后续医疗费用鉴定、⑧伤病关系鉴定、⑨医疗费用审查等。 ⑵法医毒物鉴定(乙醇检测):涉嫌酒驾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血液中乙醇含量的检测。 ⑶法医物证鉴定(亲权鉴定,个体识别):对涉及非婚生子女、户口申报、出生公证、认亲等提供鉴定。 本所的工作宗旨是:科学、高效、公平、公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发扬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各界排忧解难,用科学、公正的鉴定结果和诚信的服务宗旨回报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厚爱!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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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晋司法鉴定所
福建省 泉州市福建三晋司法鉴定所位于海上丝绸之路,东亚文化之都--泉州。2008年经福建省司法厅审核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50508013。鉴定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亲权鉴定)、文书物证鉴定。法医临床包括:医疗纠纷损害鉴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人身损害受伤人员残疾程度评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评定、护理依赖程度评定、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伤病关系鉴定等。机构现有司法鉴定执业资格人员11人,其他辅助人员6人。其中高级职称6人,中共党员8人。拥有多功能的视觉、听觉、体感一体的诱发电位仪,进口DNA测序仪,高效能的显微镜等仪器设备。办公地址设在泉州高速出口附近,交通便捷。办公场所环境良好,占地面积650平米,严格按照省级规范化标准合理设置,受案室、财务室、档案室、检查室、鉴定室、实验室等。并配备信息化管理系统。是泉州市司法鉴定协会的理事单位,2014年被评为福建省第一批省级规范达标示范鉴定机构。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文书物证鉴定 -
福建正泰司法鉴定中心
福建省 厦门市 湖里区福建正泰司法鉴定中心于2005年9月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是厦门市首批对外受理司法鉴定业务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中心配置国内外先进的鉴定检验设备,现在本中心注册的教授、高级工程师、博士、硕士等鉴定人30余人,中心同时聘请了一批相关专业的知名专家做顾问并参与鉴定工作。 2013年10月30日,福建正泰司法鉴定中心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认可、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资质认定审查认可。成为福建省少数几家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之一。 中心还与厦门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医科大学、苏博研究院等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密切合作。强大的技术力量、先进的仪器设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鉴定过程,充分保障了司法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为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社会和谐,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基础。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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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
福建省 福州市 鼓楼区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5年,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司法部备案。本所接受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定。 本所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规范》等相关法律开展鉴定业务,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根据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CNAS-CL0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注册号CNAS L7530)。 本所目前设立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亲权鉴定、文书司法鉴定、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痕迹鉴定等多个鉴定室和实验室,为社会提供具有法律效率的结果和数据,保障司法鉴定公正性,树立司法鉴定公信力。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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