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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
福建省 福州市 鼓楼区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5年,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司法部备案。本所接受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定。 本所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规范》等相关法律开展鉴定业务,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根据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CNAS-CL0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注册号CNAS L7530)。 本所目前设立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亲权鉴定、文书司法鉴定、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痕迹鉴定等多个鉴定室和实验室,为社会提供具有法律效率的结果和数据,保障司法鉴定公正性,树立司法鉴定公信力。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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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南司法鉴定中心
福建省 漳州市 芗城区福建闽南司法鉴定中心(原福建闽南司法鉴定所,2019年9月变更为中心)批准设立于2015年,位于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47号西洋坪安置商厦3楼,现司法鉴定人16人,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亲权鉴定、个体识别)、法医毒物鉴定(乙醇检测、合成药物鉴定、毒品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全体鉴定人员将本着诚信、廉明、严谨的职业精神,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准则,运用精神医学领域的专业技术,全心全意地为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仲裁机构及其他组织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鉴定服务。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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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晟蓝司法鉴定所
福建省 福州市 仓山区福建晟蓝司法鉴定所是经福建省司法厅登记批复(闽司[2008]98号),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50108021,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有: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物。 本所为宗旨:遵循“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相关部门提供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确保司法鉴定结论的科学、客观、公正,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本所办公用房总面积220平方米,有接待区、法医办公区、法医病理实验室、法医毒物实验室、财务室、档案室、生活区等。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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