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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恒正司法鉴定所
安徽省 宿州市本鉴定所是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兼具法医、文检和痕迹鉴定技术能力。目前,经安徽省司法行政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限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医疗损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限死亡原因鉴定(尸表检验,死亡原因分析)、成伤机制分析〕、文书鉴定〔限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本内容鉴定〕、痕迹鉴定〔限手印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法医临床,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安徽为民司法鉴定所
安徽省 宿州市安徽为民司法鉴定所于2013年经安徽省司法厅行政许可、批准成立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具有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场地、设备,具有独立开展鉴定业务的第三方公正性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为341313128。本所设立在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行政大道东衡德龙庭御景12号楼0106室,1106室,主要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委托,依法根据委托方的请求开展业务范围内项目的鉴定。本所能力范围经安徽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从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业务等。 法医临床鉴定[限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医疗损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法医临床 -
安徽淮海司法鉴定所
安徽省 宿州市 埇桥区安徽淮海司法鉴定所是皖北地区唯一通过省司法厅认证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机构,前身为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机构,于1978年开展法医精神病鉴定工作,承担宿州市及周边城市精神疾病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工作。1998年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被省政府指定为进行精神疾病医学鉴定医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及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的规定,2006年元月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机构顺利通过了安徽省司法厅的认证,从事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许可证号340406065), 2010年9月机构经安徽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更名为安徽淮海司法鉴定所。 鉴定所现有人员9人,有司法精神病鉴定人8名,其中高级职称7名,中级职称1名,鉴定范围为:精神状态鉴定、法定能力评定(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诉讼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等)、劳动能力评定、精神伤残等级评定、智能障碍鉴定、精神损伤的法律关系、精神疾病因果关系等。法医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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