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前身为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科,成立于1991年。2005年12月15日,经安徽省司法厅审核批准继续从事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目前具有执业司法鉴定人30名。执业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是合肥市唯一具有进行精神、智能方面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我所的鉴定类别主要有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关系(包括司法精神病因果关系鉴定)、受审能力、服刑能力、受处罚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劳动能力等法定能力鉴定。此外,我们还接受劳动部门委托的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同时还接受市、区残联委托的精神、智能残疾鉴定。2016年完成司法鉴定1122例,2017年完成司法鉴定1239例,每年完成劳动能力及精神智力残疾鉴定400多例。我所在2009年获得了“合肥市司法鉴定机构先进集体”的荣誉,同时我所一位司法鉴定人获得“全国司法鉴定先进个人”的荣誉;在2016年合肥市司法鉴定协会组织的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大比武”中获“优胜奖”;2017年在合肥市司法鉴定第二季度巡查暨业务档案评审中考核为“优秀”;2017年度合肥市司法鉴定机构综合实力考评为“优秀”;
    法医精神病
1
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