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前身为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科,成立于1991年。2005年12月15日,经安徽省司法厅审核批准继续从事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目前具有执业司法鉴定人30名。执业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是合肥市唯一具有进行精神、智能方面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我所的鉴定类别主要有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关系(包括司法精神病因果关系鉴定)、受审能力、服刑能力、受处罚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劳动能力等法定能力鉴定。此外,我们还接受劳动部门委托的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同时还接受市、区残联委托的精神、智能残疾鉴定。2016年完成司法鉴定1122例,2017年完成司法鉴定1239例,每年完成劳动能力及精神智力残疾鉴定400多例。我所在2009年获得了“合肥市司法鉴定机构先进集体”的荣誉,同时我所一位司法鉴定人获得“全国司法鉴定先进个人”的荣誉;在2016年合肥市司法鉴定协会组织的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大比武”中获“优胜奖”;2017年在合肥市司法鉴定第二季度巡查暨业务档案评审中考核为“优秀”;2017年度合肥市司法鉴定机构综合实力考评为“优秀”;
    法医精神病
  • 安徽淮海司法鉴定所

    安徽省 宿州市 埇桥区
    安徽淮海司法鉴定所是皖北地区唯一通过省司法厅认证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机构,前身为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机构,于1978年开展法医精神病鉴定工作,承担宿州市及周边城市精神疾病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工作。1998年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被省政府指定为进行精神疾病医学鉴定医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及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的规定,2006年元月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机构顺利通过了安徽省司法厅的认证,从事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许可证号340406065), 2010年9月机构经安徽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更名为安徽淮海司法鉴定所。 鉴定所现有人员9人,有司法精神病鉴定人8名,其中高级职称7名,中级职称1名,鉴定范围为:精神状态鉴定、法定能力评定(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诉讼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等)、劳动能力评定、精神伤残等级评定、智能障碍鉴定、精神损伤的法律关系、精神疾病因果关系等。
    法医精神病
  • 安徽昌平司法鉴定所

    安徽省 芜湖市
    我所原称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2007年成立),2008年2月更名为芜湖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后遵照省司法厅要求更名为安徽昌平司法鉴定所。自1980年开始即开展了精神疾病的鉴定工作,担负着整个皖南地市的精神疾病鉴定任务。1998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发文[皖政办(1998)12号]指定我院为安徽省23家鉴定医院之一,主要接受芜湖市、马鞍山市、宣城市公、检、法、司机关和省直强制隔离戒毒所及上海市军天湖监狱等单位委托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也少量受理其它地区司法机关的委托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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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天成司法鉴定所

    安徽省 黄山市
    黄山市唯一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主要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包括精神状态、法定能力、精神损伤程度、精神伤残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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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荣军司法鉴定所

    安徽省 蚌埠市 怀远县
    安徽荣军司法鉴定所,是2006年经省司法厅批准的全省首批法医精神病类鉴定机构,主要从事精神状态鉴定、法定能力鉴定等。多年来,荣军司法鉴定所严格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依法独立、客观、公证地实施鉴定,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连续6年通过司法部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荣军所拥有一流的专家团队,6位司法鉴定人均为高级职称;在司法鉴定活动中严格履行司法鉴定程序,严格遵守执业纪律,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机构成立以来无一例错鉴、假鉴案件,实现了零投诉,鉴定采信率100%,受到委托单位的一致好评。荣军司法鉴定所将搭载新的发展平台,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进一步规范鉴定受理流程,加强专家队伍建设,提升司法鉴定能力,力争打造全省一流的法医精神类司法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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