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是隶属于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独立机构,其前身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江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2005年10月1日命名为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由江苏省司法厅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证号321105002.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前身镇江市神经精神疾病医院自六十年代即开始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业务,几十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我所现有19名司法鉴定人,全部具有高级职称。 几十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共接受来自镇江市、南京市以及苏北地区等地公、检、法等单位司法鉴定委托5000余人次,其中不乏有在国内造成广泛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例,通过对所有案例的准确鉴定,确定了我司法鉴定所在省内乃至国内享有的较高声誉和地位。
    法医精神病
  • 丹阳市中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
    该所于2006年9月11日正式批准成立,并于2010年、2014年、2017年取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现有9名司法鉴定人,均经过省司法厅的专业培训,并通过执业考试合格,取得司法鉴定职业资格,可承担我市的法医临床鉴定业务。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职工工伤伤残程度鉴定及伤情鉴定等。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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