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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是隶属于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独立机构,其前身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江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2005年10月1日命名为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由江苏省司法厅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证号321105002.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前身镇江市神经精神疾病医院自六十年代即开始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业务,几十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我所现有19名司法鉴定人,全部具有高级职称。 几十年来,我院司法鉴定所共接受来自镇江市、南京市以及苏北地区等地公、检、法等单位司法鉴定委托5000余人次,其中不乏有在国内造成广泛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例,通过对所有案例的准确鉴定,确定了我司法鉴定所在省内乃至国内享有的较高声誉和地位。法医精神病 -
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江苏省镇江建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是江苏省司法厅依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12月28日批准成立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苏司许决字【2017】2455号]。以镇江建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为技术依托,专门从事痕迹鉴定、微量物证鉴定的物证类司法鉴定机构。本所拥有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检验手段。实验室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及检验机构认可。 目前,我公司司法鉴定所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我所现有13名司法鉴定人,全部具有高级职称,且均为本行业有影响的资深专家。 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和对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要求的提升,司法鉴定工作任务将会进一步加大。为此,我所将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要求开展司法鉴定工作,鉴定成员将认真履行司法鉴定人的职责和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行业标准独立地开展鉴定活动,为创建法治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此机构暂时未添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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