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所成立于2005年10月01日,是连云港首家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依托市三院特有资源,拥有一支高级专家组成司法鉴定人员队伍,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员16名,辅助人员4名。司法鉴定业务为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听力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损伤鉴定、伤残程度鉴定和亲子鉴定。司法鉴定人员每年报名参加能力验证并顺利通过评估验收。2010年,该所通过了省级资质认证。司法鉴定现设有接待室、鉴定室、办公室、会鉴室、档案室、会议室等,鉴定仪器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鉴定服务。司法鉴定所自2005年成立以来,实现了司法鉴定零投诉、零差错,先后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有多人被评为省、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个人。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成立于2005年10月1日,是隶属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的非独立法人的社会鉴定机构,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现有司法鉴定人5名,其中高级职称4人,硕士研究生1人。该所始终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业中颇有声誉。 目前该所鉴定基础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满意度。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于2005年成立,本机构系隶属于灌云县人民医院的独立机构,鉴定所位于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本所现有职工11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人。司法鉴定所满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和《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等要求,现面向社会服务。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定。服务项目包括:损伤鉴定、伤残鉴定(包括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医疗纠纷鉴定等。
    法医临床
  • 该所于2005年成立,系隶属于东海县人民医院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位于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三楼,该所现有职工11人,其中国家司法鉴定人7人。司法鉴定所满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和《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等要求,现面向社会服务。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定。服务项目包括: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等。
    法医临床
  • 该所于2016年2月1日经江苏省司法厅行政审批核准设立。司法鉴定依托连云港市东方医院特有的雄厚资源,强大的技术力量,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技术专家组成的司法鉴定队伍。 该所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6名,辅助人员3名。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司法鉴定人每年都参加司法部的能力验证并通过评估验收。该所设有鉴定接待室、检查室、会鉴室(办公室)、档案资料室、会议室。鉴定仪器配备符合标准化鉴定要求,均通过该市质监部门的计量认证,完全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鉴定服务。2018年3月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法医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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