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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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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个机构
  • 南京同仁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该所是经省司法厅核准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是从事法医学司法鉴定的专业机构。 该所依托法医学会和同仁医院的雄厚实力,拥有一流专家团队,鉴定人具多年法医学实践,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涟水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涟水县
    涟水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4月,现己拥有司法鉴定人员6名,其中高级职称6名,有专门的办公室,接待室,鉴定室,会议室,档案室。总面积150平方以上,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并配备了必要的仪器设备。 目前我所鉴定设备齐全,管理规范科学,鉴定工作制度化,文书出具规范化,档案管理正规化,整个鉴定活动形成一整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了鉴定活动的高质量高满意度。 几年来,我所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管理,依法鉴定,司法鉴定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在同行中颇有声誉。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16年09月07日,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开展以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伤残等级,损伤程度,听觉功能,视觉功能,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伤病关系分析,医疗费用合理性等)为主的司法鉴定机构。机构每年接受大量来自法院、公安、检查、保险公司及其他社会团体司法委托案件(其中包括具有一定难度的重新鉴定案件)。鉴定过程中,坚持“行为公正、服务优质、管理科学、鉴定准确”的原则,独立办案,规范操作,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法医临床
  • 该所于2005年成立,本机构系隶属于灌云县人民医院的独立机构,鉴定所位于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本所现有职工11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人。司法鉴定所满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和《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等要求,现面向社会服务。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定。服务项目包括:损伤鉴定、伤残鉴定(包括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医疗纠纷鉴定等。
    法医临床
  • 宿迁东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宿迁市
    本所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于2015年3月成立。该所始终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秉承努力发展司法鉴定事业,通过开展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依法独立进行各项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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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江北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该所是2009年9月经江苏省司法厅许可成立的南京市江北地区第一家法医临床学司法鉴定所。该所有11名司法鉴定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7名、中级技术职称3名、初级技术职称1名;其中2名司法鉴定人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已从事法医工作数十年的专业人员。 该所母体单位是南京江北人民医院(原中国石化集团南化公司医院),是南京江北地区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强、功能最齐全的综合性三级医院。具有鉴定工作需要的核磁共振、电测听及脑干诱发电位仪等检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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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阴市远望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无锡市 江阴市
    江阴市远望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7年08月29日,位于江苏省江阴市澄江镇君巫路39弄7号,经营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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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于2007年1月9日正式挂牌执业,现有5名司法鉴定人,主要从事伤情鉴定、各类损害伤残程度鉴定、听觉功能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活体年龄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法医临床鉴定。2011年顺利通过司法鉴定资质认证认可现场评审并取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证书。2013年通过宿迁市技术监督局监督评审。2014年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复评审(证书:2014100349S)。2017年7月9日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再复审(证书:171007040391).连续多年执业范围内的能力验证均满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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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所由江苏省司法厅于2006年9月28日批准成立,隶属于句容市人民医院,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具有法医临床鉴定资格,有独立的司法鉴定能力,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 该所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男子性功能评估、视觉功能评估、听觉功能评估),主要包括损伤程度鉴定和伤残程度鉴定。 该所运转所需条件由句容市人民医院提供保障。该所具有固定的能满足鉴定活动需求的工作场所和设备,无临时借用设备,也不存在使用委托人设备来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能保证该所的持续发展。 该所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司法鉴定活动。自鉴定所成立以来,承担的鉴定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每年业务量达400例以上。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以法医临床鉴定为主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依托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雄厚的医学专业技术力量,并聘请南通大学法医学专家作为本所司法鉴定人及技术顾问,通过了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鉴定所恪守司法鉴定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依法进行司法鉴定。
    法医临床
  • 本所依托淮安市淮安的雄厚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于2006年4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公示,开始从事法医临床鉴定工作。2015年获得“淮安市淮安区法律服务先进单位”称号。本所现有专业司法鉴定人8名(均为临床各科室主任),均具有高级职称8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占100%;并购买了法医临床鉴定必须仪器设备。本所职业准则是“客观、科学、公平、公正”。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8年4月经江苏省司法应核准登记成立。主要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等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节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和鉴定。 司法鉴定所现有员工14人,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13人。均为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其中,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2人,盐城市“卫生科教人才工程”医学领军型人才3人。本所母体医院为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是本地区规模最大、医疗技术人员最为集中,医疗设备最为先进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司法鉴定提供可靠的技术和仪器设备保障。 本所于2009年12月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获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并分别于2013年、2016年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复审。连续5年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组织的“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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