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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 法医病理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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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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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情鉴定
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是依托武汉大学医学院并结合其他院、系而设立的国家公立司法鉴定机构。自1987年开设法医门诊,是全国成立较早的法医学教学、科研和鉴定机构,是湖北省2002年首批由司法厅批准设立的集法医学教学、科研、鉴定为一体的面向社会服务的教学科研基地,是湖北省卫生厅和武汉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纠纷尸体解剖单位,湖北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厅系统疑难案件鉴定和复核机构,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已发展成为湖北省乃至全国重要的法医学教学、科研和鉴定基地。2018年7月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类鉴定项目获批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2019年12月法医毒物、法医物证类项目获批湖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2018年法医所被评为武汉市优秀司法鉴定机构,2020年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两届“宋慈杯”全国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比中获奖(2016年三等奖、2020年优秀奖)。 二、人员 鉴定所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14名(博士后1人,博士11人,硕士2人),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副主任法医师、高级实验师)3名,讲师/主治医师7名,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5人,另有资
420007013
司法鉴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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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武汉市东湖路39号武汉大学医学院1号楼

服务预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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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服务仅为机构的线上预约服务,实际办理由机构与委托方具体商议确定

机构详情

基本信息
  • 2002-03-02

机构简介

一、基本情况:

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是依托武汉大学医学院并结合其他院、系而设立的国家公立司法鉴定机构。自1987年开设法医门诊,是全国成立较早的法医学教学、科研和鉴定机构,是湖北省2002年首批由司法厅批准设立的集法医学教学、科研、鉴定为一体的面向社会服务的教学科研基地,是湖北省卫生厅和武汉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纠纷尸体解剖单位,湖北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厅系统疑难案件鉴定和复核机构,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已发展成为湖北省乃至全国重要的法医学教学、科研和鉴定基地。2018年7月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类鉴定项目获批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2019年12月法医毒物、法医物证类项目获批湖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2018年法医所被评为武汉市优秀司法鉴定机构,2020年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两届“宋慈杯”全国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比中获奖(2016年三等奖、2020年优秀奖)。

二、人员

鉴定所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14名(博士后1人,博士11人,硕士2人),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副主任法医师、高级实验师)3名,讲师/主治医师7名,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5人,另有资深技术人员2人,司法鉴定人全部为大学老师或公立医院医生。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和法医毒物分析等,受理案件范围涉及武汉市、湖北省、全国以及国际案件的鉴定(曾受法国司法部委托进行鉴定),多名鉴定人员是全国及省市公检法、医学会的法医技术专家,所长何方刚教授是湖北省现代服务业(司法鉴定)领军人才,质量负责人孟祥志教授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鉴定人孟祥志、何方刚、汪浩是国家和湖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至今已完成5万余件案件,有效投诉1件,为湖北省及全国的公检法司和医疗健康部门提供了大量的鉴定科技服务。

三、教学科研:

承担武汉大学临床和医科各专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大学通识课以及留学生《Forensic Medicine》教学,临床检验专业《法医学与检验》教学。已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20余名,并常年承担进修生培养。主编或参编法医学专著、教材20余部,发表论文一百余篇(SCI收录数十篇),承担国家、省级科研课题20余项,获得国家级、教育部、湖北省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等奖项10余项。自成立以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开办了法医进修班,受湖北省公安厅、检察院和法院委托开办了法医病理进修班,受湖北省司法厅委托开办了“法医临床学进修班”、“岗前培训班”等。

四、社会服务:

法医鉴定所一直秉持鉴定为公、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公益,为公检法和卫生系统各类案件的解决以及化解纠纷和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司法公正、纠正冤假错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近五年来,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提升质量和加强平台建设,成为湖北省骨干品牌鉴定机构,在全省及全国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近年鉴定机构全领域参加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均获满意或通过。

近年来,法医所坚持鉴定科技服务的社会责任,协助公检法司和卫生部门解决了大量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在COVID-19疫情及武汉封城期间,法医所受湖北省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聘请先后多次前往死亡病例现场开展尸检工作,为平息争议、稳定社会做出武汉大学应有的贡献。

鉴定所基于公益理念,一直坚持按照政府收费标准收费(附:湖北省发改委 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法医所在利用专业知识服务司法鉴定工作中,一直紧密结合学科前沿发展方向,加强学科建设,努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以武汉大学高素质人才聚集、精密仪器多的优势,我们竭诚为湖北省及全国各界提供法医学司法鉴定服务。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作为鉴定机构的社会责任,不仅做好自身的鉴定工作,同时还积极组织、参与鉴定程序、鉴定标准编纂,协助指导公检法司和基层鉴定机构鉴定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我们将在武汉大学和湖北省、武汉市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提高科技和业务水平,加强管理,为医学的进步、法制建设以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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